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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藏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9-08 09:46:39
  • 《《西游记》读后感》
  • 01

    《西游记》叙述唐三藏与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白龙马经过九九八十一次磨难,到西天取经的过程。情节跌宕起伏,内容紧凑连接,塑造一个个有血有肉、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

    孙悟空是大家都非常熟悉的文学形象。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可以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白话版《西游记》,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痛苦;当孙悟空被唐僧赶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猴王,我们为他感到不平;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我们又对他十分敬佩。

    记得那时候看电视时,当看到这些动人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因为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小心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那时,大家难免有些小失落。直到五百年后,观世音菩萨将他放出,让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时,我的内心中仿佛是雨后天晴、彩虹初现一般在初夏未至的那个夜晚如花般绽放出喜悦与惊喜。

    孙悟空不但拥有着翻天覆地、令众神折服的本领,也有洞察一切、明察秋毫的双眼,还有一颗忠心护主的决心——虽然他只是一只猴子。以上种种原因,使孙悟空在我心中的地位超过了一切人物,甚至是我热衷的水浒传中的打虎英雄武松。

    02

    相比于孙悟空的七十二般变化、炉火纯青的棍法、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的本领,更令我信服的是他无拘无束的内心。

    小说最令我刻骨铭心的情节是大闹天宫,其原因只是因为孙悟空忍受不了众神对他的鄙视与贬低,因此大闹王母娘娘的蟠桃会,惊得那玉皇大帝、天兵天将、四大天王、四值功曹 、五方揭谛、九曜星君、二十八星宿纷纷赶来擒拿妖猴,可无奈被孙悟空打得一个个败下阵来。后来,孙悟空与二郎神斗的昏天黑地,大战了三百回合之后,一直难分胜负,太上老君一见成了僵局,掏出乾坤圈一砸,正好砸中了孙悟空的头。当时,孙悟空被砸晕捆了之后心中一定很不爽:说好的单挑呢,你们神仙怎么一个比一个没有信用,怎么还带高空抛物呢!

    将孙悟空绑回家后的玉皇大帝,经过一阵窃喜后取而代之的是无可奈何,因为那孙悟空乃女娲补天遗落下的仙石所孕育,无论什么办法都无法令他烟消云散。之后,太上老君提议拿去炼丹炉中火化,没想到不但没烧死孙悟空,还练成了火眼金睛,又在天宫闹起一阵腥风血雨。

    他并没有畏惧所谓的权威,面对千百万天军时也丝毫没有胆怯,而是迎难而上。也许在别人看来是鸡蛋碰石头,但孙悟空非要试试看这所谓的强权能有多么的不可撼动,他的这种义无反顾的反抗精神在我稚嫩的内心中撑起了一片高傲的蓝天,点缀上了一片片不可描述的颜色,我相信这种色彩是只有孙悟空才会有的,也是他别具一格的特色。

    03

    《西游记》曾经是禁书,也许因为孙悟空象征着当时的平民,而玉皇大帝所统治的天界象征了皇上的政权。平民也想有“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皇上一看,不得了了,你区区一介匹夫还想推翻朕的权威,真是不得了了,所以对其是极其打压,让这部名著如同怀才不遇般落寞了一段时间。但这丝毫不影响文学人士对它的喜爱,这宛然也象征了一种“孙悟空精神”。

    《西游记》开创了一种新的时代,一种人人平等,皇帝轮流做的时代。同时,也为当时身处迂腐的明政府统治的穷苦人民们打开了一座新思想的精神殿堂,解脱了人们的精神灵魂的束缚。孙悟空的反抗精神更是使当时的人们心中燃起斗争的火焰,在那个强权统治下的时代中造成了广大的影响与巨大的文学成就。虽然当时的君主宦官们极其反对孙悟空这种反抗精神,但是那些正直、不与明朝政府同流合污的人们却极为赞颂。

    04

    对于《西游记》中的神仙们我是带着批判的眼光来看的。为什么世界上会有神仙这种事物?为什么天下万物的生死都要由神仙来掌管?有人会说:“因为世间万物都是神仙造出来的啊。”但孙悟空不是,他是从石头中蹦出来的。

    对于妖来说,有人会厌恶、讽刺,但我不会,反而还同情他们,因为他们是真正自由支配自己的生灵。无所顾忌,无所忧虑,虽然会做坏事,但我感觉比起天上的神仙把芸芸众生都握在手心的霸道,妖做的事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

    神仙对妖极其反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自己不是比妖更加无赖么?披上一层圣洁的袈裟又如何呢?神仙根本就是容不得在他们之外,天地间能有自由行走,不受自己约束的生灵,所以对其疯狂抹杀。

    05

    妖是一种具有反抗意识的生灵。孙悟空是妖中的代表,他心中有着那么一股倔强劲。

    但是,好景不长,在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的孙悟空,受观音点化,踏上了取经之路。到这里之后,《西游记》中再也没有开篇时那么热血沸腾了。

    在孙悟空身上的反抗精神渐渐淡去,最终沦落到成了神仙的保镖,与神仙同流合污。虽然他是为了取得真经,救世济人,但救世济人这些事神仙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做到么?神仙若真是有心,为何要闹这么一出?

    大闹天宫后的孙悟空再也没有往昔的桀骜不驯,再也没有往昔的放荡不羁,再也没有往日的潇洒如云,再也没有往日的不可阻挡、无所畏惧,虽然他依然敢爱敢恨,但确实是落寞了。可能真的是孙悟空累了,他知道再斗下去是没有结果的。

    也许世间万物神都可以掌管,但我相信惟独一人可以超脱之外,他就是孙悟空,他不是弼马温孙悟空,也不是齐天大圣孙悟空,更不会是斗战胜佛孙悟空,他是美猴王孙悟空,他是那个曾经的妖王孙悟空,他是以一人之力独挡天界的孙悟空,他是反抗一切的孙悟空,他是不会被一切的一切的束缚的孙悟空!

    “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人人都应该拥有追求与奢求的权利,这不只代表孙悟空,也象征如今的我们叛逆的青春。不过,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显得如此生机盎然,如此激情澎湃。

    小时候的我日日夜夜都妄想成为像孙悟空那样的人,步入青春时期,才冷不丁的被人告知这一切不过是不切实际的一梦。但我仍旧十分向往那足以搅乱天庭的如意金箍棒,因为在挥出一瞬——石破天惊,便可让这广阔的天地听到我们渺小的呐喊。

  • 《西游记改编》
  • 去西天取经的唐三藏和孙悟空一群人,因为迷了路,来到一个无人岛。

    费尽力气,爬上小岛,只想好好休息一下,他们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睡梦中,好像闻到了一阵炭火烤焦的味道,孙悟空张开眼睛,他吓了一大跳,师父唐三藏被绑在一堆营火前面,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正在流口水:“我要把你吃掉,这样就可以长生不老了。”

    孙悟空跳过去,舞动着金箍棒:“你这个妖魔!不准吃我师父。”

    “我阿里巴巴才不是妖怪,我饿了要吃饭,你不要吵!”

    孙悟空气得用棒子把阿里巴巴从陆地打到海里,又从海里打到陆地。终于阿里巴巴求饶了:“我不吃了!饶我一命吧!我有金银珠宝都送给你们!不要打了!”

    阿里巴巴把自己所有的财富,送给孙悟空和唐三藏,还告诉他们正确的道路,这场中西大战,西游记里没有记载,是我编出来的,希望大家喜欢哦!

  • 《假如我是孙悟空》
  • 我是孙悟空,我的师父是唐三藏,我陪着师傅去取经,取经时还遇见了白骨精,白骨精还扮演成小女孩、老奶奶和老爷爷,都是我孙悟空来消灭他们。

    我和师父说出事情的经过,但是那讨人厌的猪八戒,就是挑拨是非和我被师父赶回了果山,笨拙的猪八戒、沙悟净还有唐三藏走进了白骨精的洞穴。

    白骨精立刻从一位老婆婆的化身变回了妖怪,他还叫两个小鬼去找师傅猪八戒,也跑去把孙悟空找来帮忙,我不管猪八戒怎么求我,我都没有答应。

    最后我还是去救师父,我躲在白骨精的洞穴旁,刚好两个小鬼走出来,我就拿起金箍棒把他们敲昏,再绑起来丢到下,我扮成他们的师傅进到他们的洞穴,我再偷偷进入洞穴,再把他们一个一个敲晕,才救出他们。

  • 《三藏大人,欢迎回来!》
  • 06年的冬天,我加入了一家动漫社。

    07年的夏天,我告别了初三。

    初三后的这个暑假,过得是这几年来前所未有的酣畅痛快,痛快之一便是我能光明正大地去动漫社了。我们社团的人不多,总共也就二十来个,平常时候待在社团小窝的就更少了,多也就八九个。不过一到出节目,这里就会热闹起来,除了coser、打杂的,多多少少也会来些观众。即使没有观众,我们也会拉些朋友来cos观众。

    7月14日一大早,我便穿上了李娜利的cos服奔到了社团总部,可我还是排在了最后做头发。我并不急,披着乱蓬蓬的头发四处打招呼。不过没一会儿,我就迈不动步了。好奇充满了我的脑袋:今天怎么会有人cos《最游记》? 社团里谁不知道虽然大家我叫诶偶,但我最喜欢《最游记》,并且最喜欢《最游记》里的三藏?而今天有人cos《最游记》竟没人告诉我!

    我一把拉过猫耳女仆小兴师问罪,而她却一脸无辜地告诉我她也不认识那些人。最后问了社长才知道,原来他们不是我们社团的,而是来消遣的。

    我盯了其中那个金发背影许久,他也不甩个正面给我。是什么样的人有胆子去cos三藏呢?就不怕长得太丑被人扁?我穿过人群向那师徒四人走去,走到三藏身后,我郑重地拍了拍那齐我眉梢的肩膀。

    四人都把目光放到了我身上。远处没看清,近了一看才发现,悟空、悟能、悟静的coser长得都不赖。不过我的心思只放在金发的三藏身上。藏在金发下的是一双有神的眼睛,深邃却稚气未脱。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很熟悉,像谁呢?

    原先准备好的话被我忘得一干二净,愣了半天,我才说了一句:“嗨,你长得好像我一个朋友。”没想到我一说完,周围的人都笑爆了。特别是那个cos着悟空的人笑得最畅快。他把右手的棒子换到左手,再用右手揽过我的肩,特大声地说:“小姐,这都什么年代了?你那搭讪方式早过时了。帅哥当然是怎么看怎么眼熟的是吧?你还不如说‘我看上你了’直接点。”周围的人笑得更欢了。我忍无可忍,抓过“悟空”左手的棒子,对准他的头就是一阵猛劈。最后,还不忘用黑色的高跟鞋踩了他两脚——如果不是穿的裙子,我一定能踹到他的腰。当“三藏”抓住我的手腕拖开我时,我那样想到。不过接下来,“三藏”的一句话让我热血沸腾的大脑瞬间当机。

    “大婶,原来你都进化成猛男了。”

    5年前我刚搬到现在这个家的时候,就知道旁边住着一个爱看动画的同胞。他家的防盗门上贴满了《数码宝贝》、《龙珠》、《游戏王》的贴纸,我一直想和他碰上,却一直没那运气。

    终于有一天,我在回家时遇上了他。那时的他正在门外玩着游戏王卡,就是那种当时觉得很宝贝,现在看来纯熟骗小孩钱的那种卡。他的那堆都有可乐瓶那么高了。和他打了招呼后,我回到家里拿出了我的,和他玩起了扇卡。这是一种我们这地方挺流行的小孩玩的游戏,多是男生玩,但也并没有规定女生不能玩呀。不过那“只能是男生玩”的迂腐观念早已深入他心,这间接导致了一个本该叫我姐姐的人,竟叫起我大叔来。

    其实我能理解他的,真的。那些卡对他来说等于宝贝。如果有人一下午就输光了自己的宝贝会怎样呢?所以说他已经够理智了,只是错误地叫我大叔而已。不过在我长期的调教下,他已经不叫我大叔了。至于叫什么,大家在前面也看到了。

    其实我说那三藏的coser长得像我一个朋友是真的,说的就是这个比我小两岁的弟弟,吴坤昊。

    我上初一的时候他上六年纪,传说他是一个跳了级的天才儿童,后来才知道他跳的是学前班。那阵子我们迷上了CLAMP的《X》,没事儿就爱扮里面的角色玩。神威是主角,他抢了去。其实我也不稀罕,我喜欢的是封真。不过我演封真他却不让,非要我演封真的妹妹小。按他的话说,我去演封真的话,演出来就是人妖一个。

    我说你怎么那么不懂反串艺术呢?

    他说大婶你越来越男人化了。

    我懒得和他说了,说了他也不懂,懂了也不会讲道理。这小屁孩儿就是那么专制。

    之后没多久我们迷上了峰仓和也的《最游记》。这次是真的爱上了。不过是什么理由,我的指头停了半天也没敲出来。记得有句很土的话说“爱是没有理由的”,暂时就那样解释吧。

    吴坤昊有个在日本工作的哥哥,每次回国都会给他带些动漫周边和手办。其中的一些吴坤昊还是会给我——以几乎双倍的价钱卖给我,这也是我的压岁钱每次都那么快就没有的原因。讹了我那么多钱后,吴坤昊一家搬到C市去了。那时候我上初三,之后一直到第二年的7月14日我就再也没见过他。

    这才知道他又跳了级,初三也念完了。其实我很想问他为什么6月底就到了这里的亲戚家却不也来找我。但我总觉得这么问显得我脸皮厚了点。

    本来想死缠烂打让他和他的朋友加入我们社团的,没想到招呼一声就搞定了。说实话,大家不要以为做我小说男主角的人都很帅。吴坤昊就不帅,只是有一张很可爱的娃娃脸。可那张娃娃脸偏偏长在一具一米七八的躯体上,这多别扭!可社团里的同人女们就不这么认为了。

    ——好可爱啊!简直生来就是做小受的料嘛!

    ——对对。瞧那身板,将来一定是只女王受。

    不知是哪两个邪恶的人说出了这样邪恶的对话后,吴坤昊便有了一个非常邪恶的外号——受女王。简称女王。 我想他一定不懂“小攻小受”的意思,不然他怎么会容忍别人这样叫他呢?依我看,他那脾气到像只鬼畜攻。

    虽然攻来受去,但吴坤昊还是一个正常的男生,仍然喜欢靠近美女姐姐。所以只要有美女出现,他就会把我晾在一边。而我便会在美女面前弄乱他的发型。不过这样做的后果,便是会被他狠狠地爆头。

    有一次和叶来问我是不是有被虐倾向,不然怎么老心甘情愿地被吴坤昊K。不过下一秒她就被我从吴坤昊那里学来的招式精准地爆头。

    “这个问题我拒绝回答。”

    我一说完,就见和叶发出同人女特有的三段式奸笑跑开了。我被弄得莫名其妙,说错了什么吗?总不能告诉她我只是怀念以前和吴坤昊打闹的情景吧?

    事实证明邪恶的人是永远不会无聊的,因为他们总有许多邪恶的事做。没多久,社团里的腹黑熊们便把我的属性改为:吴坤昊专属女仆。原因很简单:社团里只有吴坤昊打了我之后还能安然无恙地打我。

    吴坤昊到是乐得屁颠屁颠的,毕竟“主人”是比“女仆”要高一个等级的。

    而我就不同意了,像我这样的御姐系人才,哪能给小屁孩儿做女仆呢?

    吴坤昊要回C市的前一个星期,不知从哪儿弄来了一张《最游记》的海报,说要卖给我。海报已经有些旧了,上面是玄奘三藏身着黑色无袖紧身衣,叼着一根烟坐在一张皮椅上。他身下的白袍散开来,左手的升灵枪正对着前方。那表情,忒王道,就好像天下惟他独尊似的。而我就是喜欢他这一点。当海报摊开时,我差点就尖叫了。不过还没等我叫出来,吴坤昊已从我手里抽走了海报,接着便滔滔不绝地讲起了他和这张海报的辛酸史。

    想当年,他要卖东西给我时,总会唠叨这些。

    “说吧,多少钱?”实在听不下去了,我便打断了他。

    “这个……看在你我那么好的份上,就15卖给你吧!”

    “15?!这东西市值才5块!你他妈怎么老爱讹我钱啊?”

    我突然想起当初他卖了个所谓的日本原装进口《EVA》零号机手办给我,却在后来被我发现盒上印有“MADE IN CHINA”的字样,找他问罪,他却嫌我小气,几十快钱也那么计较,还理直气壮地说日本原装的零号机手办哪有那么容易弄到手。算上老帐,我快把肺气炸了。不过最后在他那句“我最近真的缺钱”下,我还是了12块5买下了那张海报。

    之后也没见到那小子了,我怀疑他讹了我的钱后又回C市了。那几天我还挺伤心的,不过就在我以为他已经走了的时候,吴坤昊竟跑到我家里来了,来时手上还提着一个大盒子。

    我眉一挑,“又来讹我钱了?”

    “你看我像是这样的人吗?”他故做惊讶地说。

    不是像,是根本就是。

    “呐,送你的。”吴坤昊把盒子递了过来,我狐疑地打开一看,里面竟还有个小盒子。看着里面这盒子上的图案,我大概知道了盒子里面装的是什么,这下,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了。

    不过会不会是这小子耍我呢?

    我打开了小盒子,这下是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了。三藏的手办,我梦寐以求的三藏的手办!

    “大婶,你傻了?”

    “不会又是国产吧?”

    “怎么会呢?这可是我花了几百大洋从我哥手里硬买来的。”

    “怪不得你最近缺钱。”

    “是呀,本想买了再来见你的,谁知那天同人会上遇见了你。缘分呐,大婶!”

    我呵呵地傻笑起来,不知是感动还是幸福——还是这小子最了解我,知道我想要什么。不过我突然反应过来,这小子讹了我那么多钱,这手办不等于就是我自己买的吗?但是,话又说回来,我是不会和他计较的,也从来没和他计较过。看在他这么有心的份上,我良心大发,决定满足他这段时间以来一直在我耳边提的要求:好好地做一回他的女仆。

    我双手交叠在腹部,露出治愈系微笑,接着,我一边微微欠身,一边说到:

    “三藏さま、おかえりなさいませ!(三藏大人,欢迎回来!)”

  • 《生活金字塔》
  • 当虔诚的三藏三步一叩,以最卑微的姿势近乎匍匐着向天竺前行时,他也曾会在佛祖割肉喂鹰的慈悲,与远在天竺熠熠生辉的真经中徘徊纠结。是坐地化佛,普度入目的几个百姓,不计生死。还是但凭天意,只为最终用真经再来度天下、众生。最终,这个得道的僧人以他行者的身影诠释了这一问题。那便是——鱼与熊掌皆得。

    佛法无边,若要说这世上还有什么能与佛道相似,那便定是科学无疑。而要论及,那自13世纪末文艺复兴运动所掀起的,至今仍未停歇的情怀,无人敢说这不是人文主义。几百年来,科学与人文好似柔与刚,看似毫不相容,可实质上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回溯千年,正是以人文与科学为奠基,才垒出生活这一精彩丰富,光鲜亮丽的金字塔。

    人文是柔,蜿蜒万里,建立起人们生活中的纽带。远望李时珍跋山涉水,识遍百,只为悬壶救世;近看张丽丽老师于生死存亡之际,奋不顾身推开学生,甘心卧倒于奔驰而过的车轮。这一幕幕,无一不是人文最真挚的表现。人文,这一历经千年流沙淘漉却始终不改颜色的人性之美,是对人最真诚,最重视的文化。人难免会分贫富,从古代的施粥救民,到如今的春蕾计划、国家助学金。无一不是由于人的本能——关他人促就的。这种情怀让无数莘莘学子坚定念,终成栋梁;让于废墟之上哀声痛哭的汶川人民忍住泪光,凭借着九州大地上无数的民族兄弟对他们的关爱,冲破家园被毁的黑暗。人文是一种美德,它的温暖化得开因灾难而变得冰冷的身躯,抚得平伤痕累累的内心。正是因为有这种大爱的存在,那些在迷途上的人才寻得到方向。

    科学是刚,一柱擎天,支持着现代社会生活的发展与进化。起初只是一丝对于未知的好奇,一点点摸索,不在乎是否有边际。后来这丝好奇慢慢长大,终长成科学这一参天大。遥想哥白尼不惧强权,用生活诠释地球的有限。诺贝尔死生不顾,用一次次爆炸拉开了人类现代武器的序幕。正是那群将一生奉献给科学的伟人们,那些开创了一个又一个时代的发明,将人类从洪荒愚昧推到现代文明。试想,若没有科学,何来的高楼大厦,航空探月。若没有科学,那在古代夺走无数婴孩的天病如何消除;那在中世纪吞噬整个欧洲的黑死病势必继续猖獗。

    人文与科学的碰撞几百年来从未停止。诗人们用火热的句子批判着科学的冰冷。科学家们则用现实的发明反讽着人文的狭隘。可我认为,人文与科学本就相辅相成,不分高低。

    人文助推于科学。正是由于最初对人的尊重,热爱,才催发了科学的萌芽。这份热爱,让科学家们不计名利,不畏风雨,在人们的关爱中披荆斩棘,所向无敌。

    科学造福于人文。过去,我们慈悲为怀,却敌不过自然的力量。可如今在科学的帮助下,我们能用人造雨换得一处农民丰收,用技术换得辗转于病榻的人康复。

    人文与科学这两块奠基石,好似柔与刚的结合。人文让科学有了前进的方向,绽放出人性之美。而科学将人文的福祉扩大,造福众生。因此,二者相辅相成,让生活奏响精彩的华章。

    我希望每个人都能以行者的身资探索生活这一神秘美丽的金字塔。鱼与熊掌兼得,人文与科学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