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你都成垃圾桶了,迟早会变脏的,你就在这公路边站一辈子吧!”我边上的灰色垃圾桶无奈地说。
我不知所措,我的手没了,腿也不见了,脚也不见了。我的脚被轮胎代替了,黑黑的,十分难看。我的全身都变成了绿色的,好像全身被草包裹着。不会吧!不会吧!我真变成垃圾桶了吗?以后不会要喝雨水,吃垃圾吧?
在这个车来车往的路边,车子尾气的味道难闻透顶,就像一只袜子一年不洗,还被人每天穿了后的味道;还有人故意把痰吐在我的身上,恶心死了。
一个小男孩拿着一袋垃圾,里面是一些果蔬的皮,烂了的果子。男孩见我肚中没有垃圾。于是就把我的“天灵盖”打开,随手一扔,把垃圾扔进了我的肚子里。这股气味引来了几只臭哄哄的苍蝇,伸着令人作恶的脑袋,看着那袋垃圾,好像快要流出口水了。
过了一会儿,一个大人手中拿着一个塑料袋,里面仿佛装着一个白色的东西。只见那个人捂着鼻子。袋子里面白色的东西在滴水,滴滴答答掉落在地上,路人见了,都捂着鼻子赶忙躲开了。这不会是尿包吧!你可千万不要过来呀!如果我有腿的话,我一定会像一匹马一样奔驰而逃。但是一切都晚了,尿包被扔进了我的体内。哎!今天运气真差。
一辆又一辆车开过,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一辆电瓶车风驰电掣般驶来。突然,电瓶车刹车失灵了。这时,一辆车子正停在前面路口,因为电瓶车停不下来,撞上了轿车,电瓶车车主被撞飞了出去,在空中一番挣扎之后,一头扎进了我的怀中。
原来,垃圾桶也可以救人啊!
做个垃圾桶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你看,有人把东西喂给你吃,虽然有一些脏东西扔进来,但你这是为人民服务呀!出了事情,还能救人多好啊!不是吗?想着,想着,我就开心起来了。
我是一个垃圾桶,一个为人类服务的垃圾桶。
凌峰,人如其名,他迟早会攀上他生命中的山峰。
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在大家对凌峰这匹黑马感到惊讶时,我心里只有高兴,因为《白云间》的出版是必然的,也是预料之内的。人都说十年磨一剑,可凌峰只用了三四年的功夫,就剑气凌厉,实属罕见。一个初中生,一个在城市与农村缝隙里挣扎的人,一个既要为牛奶面包打拼,又要不停追寻阳光雨露的人,能有今天的成绩,其背后的付出是无人能知的。
我和凌峰是好朋友,但我所知道的也只是冰山一角。前两年他办拾穗公众号,无偿给文学爱好者、中小学生编辑文章,每晚八点准时发文,持续了两年多。后来他自掏腰包举办小学生作文大赛,策划文学活动,办培训班……他不是大款富豪,自己生活节俭,还要养活一家老小,但这些事情他还是做了,而且做的很愉快,做得乐此不彼。有人说他傻,可他说,自己读书少,只希望他所做的,能够点燃孩子们的文学梦想。
一个有梦想的人,永远都是值得尊敬的。他是文学最虔诚的信徒,也是最勤奋的创作者。丰富曲折的生活经历,给了他写不完的素材。曾经的坎坷,加上他的勤奋和毅力,让他成为了小说路上永不退步的苦行僧。
读书是他工作和写作之外最重要的事情,他屋子里到处都是书,书架上,书桌上,床头边……他平时连开车都在喜马拉雅听小说。自己读到精彩的地方,就会口若悬河地讲给我们听。这几年,他隔三差五就会喊我去他那里喝茶,或者去青年北路的水天茶坊。有时是写作陷入了困境,有时则是大功告成,分享他的成果。
他把小说人物的名字和一些关键词写在纸上,贴在墙壁上,每当他盯着那些虚拟的人物发呆时,我似乎看到一个上帝,在构架他的世界,在给每个人物安排使命。
他和我一样都抽烟,尤其写作的时候,更是离不开烟。他抽烟不挑好坏,我看他写作的时候经常抽十一块钱的软云烟,但只要我去了,或者他出门在外时,总会拿一两盒好点的烟,他常说:“过家要细,待客要盛。”其实我明白,他是一个宁可委屈自己,也不委屈别人的人。
他一般都在晚上写作,感觉好的时候,一写就一个通宵。白天还要揽一些装修之类的活,去维持生计。我常骂他:“你这样写下去,迟早会像路遥一样写死。”他则不以为然地笑笑:“你不懂,人活着不在长短,要精彩。”他经常会半夜三更把写好的东西发给我,我对小说是门外汉,好不好随便说一通,我说:“我不懂,凭感觉乱说。”他说:“我就是要你的阅读感受,再没什么。”
凌峰真正让我眼前一亮时,是在去年年底,当他把刚刚写好的《闺蜜》发给我时,我一口气读了两遍。立马打电话给他 ,我们似乎聊了一个多小时,电话那边的他,像个高兴的孩子。他说:“这篇小说四万多字,我写了四个晚上,最后一晚从八点写到第二天八点,想睡又睡不着,一口气写到上午十一点,完成了。”我埋怨他不要命,他说写顺的时候就像流水,根本停不下来。他说的这些我不太理解,但我知道他爱他的每一篇作品,那种爱是一般人想象不到的。
凌峰在《白云间》后记中写道:“我有一个不幸的童年,还有一个艰苦的中年。”就这句话他要细刨开来,那估计又会是一部长篇。一个十二岁的少年,在姐姐们出门后,既要上学帮父亲做家务,还要伺候母亲,一直到母亲去世。后来他走南闯北十多年,做过建筑工人,拉过牛肉面,进过矿山,砖瓦厂……他经历过的生活本身就是小说。
凌峰是一个仗义的人,他会为朋友两肋插刀。记得那年大雪封山,半夜我接到母亲病危的消息,正在屋子里犯愁,凌峰发来信息叫我喝茶。我无奈给他说了家里的情况,他立马说要送我回去。天水市到平南三十六公里,尤其西坡梁坡陡弯急,我便拒绝了他,可一会儿他打来电话,说他已经开车到我家门口了。道路上到处是冰雪,一路上我们几乎没遇到一辆车,路太滑我们不敢走太快,他似乎了解我的心情,故意岔开话题说说这,聊聊那,可无意中提到母亲,我们彼此都无语了,我知道这是他的伤疤,也是我的痛,我们同病相怜。到了平南,他帮我找大夫,送大夫,直到母亲的病情稳定后才离开……
《白云间》只是一个开始,在他的电脑里,还有百十万字,像一粒粒蓄势待发的种子,等着春天的到来。
对凌峰《白云间》的好坏,我没资格去妄加评论,但我敢说,短短三四年功夫,一个初中生能写出这样的小说,很罕见。
作者简介
何万红,笔名何況,甘肃天水人,八零后农民。作品散见《星星》《中国诗歌报》《甘肃日报》《陕西诗歌》《西府文学》《天水文学》《天水日报》《天水晚报》、《天水周刊》《秦州文艺》、《关山文艺》等刊物及网络文学平台,天水市诗歌学会会员,作家协会会员。
他一直信奉:是金子,迟早会发光。但是,就在前一刻,他对自己产生了怀疑,因为他再一次被一家公司拒之门外。
他一直以为,这样的招聘会自己去应聘还不是绰绰有余。你瞧,名牌大学毕业证书,多份论文获奖证书……哪家企业不争着抢?孰料,却只换来一次次的委婉拒绝。想起自己离家时的信誓旦旦和父母殷切的眼神,他感到一片怅然。就在这时,一位老者叫住了他。
“我注意你很久了。你们这些大学生都太性急了,急于表现自己,急于一步登天,却也不看看自己现在究竟能干什么?要让别人赏识你,你也得先亮出两手来啊!我们这里还有一个杂务部的名额,你要不要考虑考虑?”老者的脸上掠过一丝看似嘲讽的笑,这激起他赌气似的应下了这份在他看来极其卑微的工作。
不做不知道,一做吓一跳。每天要接触那么多人,还要了解他们各自的需要。听着他们一些很有见地却不愿“上传”的建议,他才知道自己在学校里学的都只是一些皮毛。就凭这,自己还一心想一走出校门就去做主管层面的工作,这不是害人又害己吗?于是他定下心来,工作时整理大家的一些很有创意的思想,闲暇时在网上搜集相关的资料,节假日做一些有意义的市场调查。他将自己在大学里所学到的知识充分的运用到实际生活中,不断地锻造自己,完善自己。
一天,他刚从网上下来,头脑中还在琢磨着一个改进方案,一不小心撞倒了走廊里的一个塑料人像,他连忙道歉,但感觉那人没反应,于是赶忙去扶“他”,直到手触摸到僵硬的躯体,才发现“他”不是真人。他不由得自嘲地笑了笑,而旁边的人早已笑得前仰后合。
半年后,他向老板——那位老者——提交了一套改革方案。老者看完后,拍手称好,说:“我果然没看错人,我相信你定下心来,一定会成功的。现在让你去主管企划部,应该没问题。”他笑了笑,从口袋中掏出一份辞职书:
“多谢您的良苦用心,但您应该明白,在这半年里我已经修建了一个比您期望值更高的码头。为此,我没有理由不选择让更大更好的船只来停靠,那套方案是我回报您的礼物,而我现在……”他拿出一份××跨国公司的邀请函,“也将登上那艘更好的大船,向着更远的目标扬帆飞进。”
【批阅意见】
本文的功力凝结于一个“转”——从“公司挑他”到“他挑公司”;从“拒之门外”到“抢着引进”。这个“转”乍读出乎意料之外,细品却又在情理之中,这得力于作者别具匠心的“三个一”:①一个平台。杂务部是公司的最底层,却又是公司各层面、各部门的触须都延伸得到的一个小社会。这就为他提供了一个接触社会,兼收广纳,蓄锐运筹,锻造自我的人生平台。这个平台为他夯实自己的码头提供了可能。②一个细节。“把塑像当真人”这一细节凝“修建”的漫漫征程于一瞬,它让人真切地感受到了他打造自身实力的那份潜心专注、忘我投入,也正因为有了这份专注,才有了实力的提升,码头的坚实。③一股傲气。他本就是一个心高气傲之人,进杂务部也只是不服气的赌气之举,在其实力强劲,底气十足之后,志存高远,成就卓越,这完全符合人物的性格发展逻辑。
老谢,一直叫我不要叫他,老谢,因为跟“早泄”近音。他说,这是男人最应避讳,也是对男人最不吉利的一个词儿。但可能“老谢”二字,比他的名字更朗朗上口,所以我还是一直这称呼他,他也只好无奈地耸耸肩,因为我和他的关系很要好,这里的“要好”不是一般的要好,而是,他要我的好东西,我要他的好东西,我的好东西和他的好东西交换就是这里“要好”的意思。也算是一种利益关系,老谢怕失去这种关系(我的好东西一般对他很有
用,而他的好东西对我不怎么有用),所以我我一直“老谢”长“老谢”短的叫,他还得半开玩笑式说:兄弟别这样叫我。也是实属无奈。
老谢,有时会很抱怨,我们这种“要好”关系。他说:都进入二十一世纪了,我们还在进行原始的,物物交换。我对此却说:这是最纯正的贸易方式。
(1)
老谢,泡妞技术很好,这也许是他在我们这所技术学校,学到的唯一技术。因为前天他还在问我:CPU上面为什么装的是个风扇,而不是空调!但在抱妞方面他绝不会范这样的傻。他现在的女朋友个数基本上要布满整个县城了。我有时逗他:这么多,你怎么有那么多钱供你挥霍?陪每个女友,逛一次街,都得把你逛穷。 老谢却说:这你就不懂了,一个“好的男人”跟女朋友逛街或买东西,男的是不要掏腰包的,就看你怎么说了,哈哈。然后指着“贵人鸟”牌的鞋子,“美特斯邦威”的衣服,“李宁”牌的裤子,得意地说:看,这都是我女朋友们帮我买的。 我听完,很是好奇,看他平时也不咋的,怎么这么会哄女孩子。我究其原因,他却一心句“这是个秘密”结束了我的问题。
我觉得老谢这门技术,比我在几分钟内,快速组装好一台电脑更有用,至少以后在外,不会挨饿。所以有一度时间,我对他觊觎不已。但也因为他这门技术太好,有一度时间,我又对他愤恨不已。
我和老谢刚到现在这所技术学校的时候,就很要好了(这是的“要好”不是前面讲到的“要好”)。那时老谢交了个女朋友叫,霞。我也交了个叫,恩。但我没老谢那么厉害——从相识、相知、到相爱只用了两小时。所以我叫老谢帮忙,可帮到后面,越帮越忙,帮忙的结果就是,恩和老谢好上了。听了这消息后,当时我就很恨老谢,觉得他一点都不够朋友,你已经有个霞了,为什么还要和我夺食。老谢对此却说:爱情是无边框的,什么时候来了挡都挡不住。我说:那霞怎么办?他说:什么怎么办,霞和恩我全要了。听了这话,我当时就想揍他一顿,你把恩抢走了,这我能忍受,只能怪我自己没本事。可你对我喜欢的恩,用情不专,我就不能忍了,恩是我第一个真正喜欢上的女孩,作为一个喜欢她的人,不能拥有她,但我要看到她幸福。可那个死老谢,竟脚踏两船。一想到恩,那清纯,天真可爱的模样,跟着那个花心的老谢,我的心就隐隐作痛。
那天放学后,我一个人到校外,找了家餐馆,喝了瓶二锅头,那是我平生第一次喝白酒,只喝几小杯就醉了,剩下的洒是怎么喝的,我记清了,只忆得在恍惚中,我作了一首诗,一首毫无意义的诗:
恩儿你若向南去
我绝不会朝北
我要追随你到天际
你可看到你眼前的上空
有一颗星,照耀着你
请不用怀疑
那就是我
那就是我的一颗,赤诚的心
那心只为你留着
白天守护着你
黑夜照耀你
让你不迷失自己
只为一个———我深的恩
我将义无反顾的……
念到这,我被餐馆老板,以把我当成疯子为由,轰了出去,因为快午夜,老板要打烊了。
我摇摇晃晃,跌跌撞撞地摸索着回学校的路。可能是喝醉酒的原故,我总是走不出那家餐馆的门口,走了一会儿,又转到餐馆的门口了,走路也是一脚高一脚低,平时大人们说,喝醉了酒,像成了仙,可我觉得特难受,身上还发冷。真想有人把我走回学校,不过老天对我还不薄,我这么一想,还真有人来了,是平日里我经常路过这里,看到的那个乞丐,他一把扶住我说:小伙子,怎么喝这么多?我一看是那个乞丐,一把把他的手甩开,道:你是个什么东西,干嘛管我,我……我……的恩,被……被人抢走了,你知道吗?乞丐也不由我分说,看了一下我胸前的校牌:新星电脑学校。就背着我走,不,应该是跑,可能是喝醉了的关系,我感觉他赶上了,摩托车的速度,耳边的风声呼呼作响,眼睛都睁不开,我问他不是丐帮帮主,他也不吱声。一眨眼的工夫,他停下,我一看原来到了学校。他把我放下,转身就要走,我赶紧叫住了他,说:乞丐兄弟,真是谢谢你,没想到我张……谋人,在最寂寞,最……最痛苦的时候,陪在我身边的竟是你……你这个穷……酸乞丐,哈哈。乞丐听完,看了我一会,就消失在了夜色中。
乞丐走后,我就摸索着进学校。可这个时候学校大门早锁了,我只有气无力地拍了几下铁门,希望有人听到,来帮我开门,可除了我把门拍得“砰”“砰”的回声在校园四起外,别的什么也没有。那晚我在校门口躺了一夜。
(2)
从那以后,我不再那么恨老谢了,因为他让我懂得,爱情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别人帮不了。不过后来老谢跟我道了歉,他说,当时不应和我夺食,说,太对不住我。可现在说这些也没什么用了,因为,恩,已经走了。走的那天她哭了,哭的原因,并不是舍不得我们,而是因为我。
恩说,她要转学了,我当时就很郁闷,本来还想和老谢拼一拼,就是拼不赢,也要向她表白,毕竟我喜欢她很久了。可现在她就要走了,我真的有些不知所措,这一走,可真什么机会都没有了,一想到这,我竟当场向她表了白,当时脸就红若晚霞(告诉你个秘密:我还是第一次向女孩表白),也不知当时哪来的勇气。可恩却表现的异常冷静,说:这我早知道了,从你第一次看我的眼神我就知道了,是不是很奇怪,其实也没什么。我还要告诉你,我跟着老谢,并不我就喜欢他,而是他比你帅,比你有钱,看,我就是这样一个女人,不值得你爱的,我知道你很喜欢我,而我对你却表现得很冷谈,在这我表示抱歉。那次你喝醉了洒,躺在校门口,我也知道,那次不知为什么我起得很早,到学校门口时就看到了你,本想叫醒你,可看你睡得挺香的,我就没有打扰,但我在你额头上吻了一下,表示我对你的歉疚,你应该还不知道吧,好了,我要走了,小文,再见,要是以后有缘,你再来追我吧,我的心扉永远为你敞开,就是怕到时候,你不爱我了。 说完,就转身提了箱子要走。我听了她说的这些话,更加郁闷,有些不理解,既然心扉为我敞开,又为什么是等以后有缘才让我追,说什么到时候我就不爱她了。但当时我没管那么多。就是一个劲地想留住她,我抢过她的手提包,说:你为什么要走,这不是挺好的吗,我们现在就很有缘,为什么要等以后有缘,你这一走缘就灭了…… 当时我也不知在说什么,只是像发疯似地说了很大一通。可恩几只说了几句,我就决心放她走了:你这个傻瓜,我说我的心扉为你敞开,你还真来劲了是吧,我只是看你,暗地里傻呼呼地喜欢了我这久,才这样说,安慰你罢了,别在这恶心了,给你三分颜色你还开染房了是吧。你叫我别走,你说我跟着你干嘛,又没钱,人又不帅,告诉你,我这次走就是因为外面有个大帅哥等着我,他爸爸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我并不是什么转学,这次就是和他相亲去的,他说只要我嫁给他,就带我出国,你可以吗,你只是个会写点狗屁文章的傻子。说完眼睛直直地瞪着我。我万万没想到,我朝思暮想的,恩,竟然是一个贪于钱财,贪于享受的小人。我当既就甩了她一耳光,这一耳光打得很轻,不知道的人的还以为我在调戏她,虽很轻,但意到了,所以恩哭了,哭得很大声,感觉整个教学楼都在颤抖,伴着哭声,恩,转身离开。我在那呆了很久。
时间就像一个通往天国的火车,
在人的生命中迟早还是会停的,
时间就像跟人们作对,
因为时间只要利用完了你就会把你抛弃,
时间总是在孩子们玩的最开心的时候快速的遛走,
但时间又总是在孩子们痛苦的时候默默的旁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