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齐鲁大地。葛家村,二蛋与麦子。
两人是同年出生的伙伴,亲如手足。这天,他俩一同从集上回来,却不想遭遇了人生中最惨的事情。
村里一片寂静,小路上是横七竖八的尸体:都是惨遭枪杀!日本人来了!二蛋与麦子哭喊着奔向自己的家,一个在路上,一个在家中,都看到了已冷去的亲人的身体。红了眼睛的兄弟俩,又走到了一起。他们十七八岁的年龄,还不知道该怎样活下去,怎样报仇。于是又一起走上了出村的路。
到了岔路口,兄弟起了争执。一个要去镇里,一个要去八路军控制的塔湾村。结果,各自走上了自己要去的路。结果,两个人都找到了自己的组织:麦子暂时投靠了日本军队的皇协军,而二蛋成了塔湾村的民兵。
麦子很快成了皇协军的得力干将,当然他并不是真的要为日本人做事,他不能忘记仇恨。他要的是权力,要的是能有自己的一支队伍。
二蛋并不顺利,外来户还要当民兵队长,没人服气。二蛋机灵,偷跑到镇里打死了翻译官,还抢了两把枪。这让塔湾村人对他刮目相看,横下心要跟二蛋打鬼子。
而麦子在日本人那越来越受重视,日子过得越来越滋润,曾经发下的誓言,却在心里慢慢淡去。他干掉了与他抗衡的队员,杀死了对他不利的手下,他也曾稍微有那么一丝难过,可是他又想到了“无毒不丈夫”,于是就安心了。
二蛋偷偷给麦子捎信,想让麦子与他里应外合,炸掉敌人的据点。麦子答应了,嘴角浮出一丝笑。
约定的日期。二蛋带领十几个民兵去攻打敌人,没想到中了敌人的埋伏。激烈的枪战过后,十几个兄弟只剩下五六个。二蛋带领剩下的人撤退,回首看时,据点窗口站着的,依稀是麦子的身影!
兄弟俩再也没有合作过。
1949年。二蛋带着队伍胜利归来。麦子上了审判台。
在即将临刑的那一刻,麦子转过身来,流下了两行悔恨的泪。
【简析】本文最大的特点,在于选择了小说的文体。在众多的“四不像”作文中,能读到这样一篇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小说,给人耳目一新之感。
"听说那隔壁村的二蛋考上了名牌大学,可风光着呢,这不,摆酒席呢。”一位爷爷边摇着蒲扇边对遥儿爷爷说。
爷爷听着这话便想起老伤心事了,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在两个娃子不懂事时就发生意外,走了。现在只剩他们三相依为命。爷爷想着自己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孙子上了,于是回家赶紧把正在玩石头的遥儿提拉着出来,“遥娃子,我给你整学校去,你可得争气点,好好学习!”遥儿惊喜地看着爷爷,连连点头,生怕机会稍纵即逝。姐姐秀儿有点幽怨地看着爷爷,但也没多说什么,家里穷,只能供弟弟一个人上学。
自此,遥儿踏上了求学之路。一晃,十年过去了,从小成绩优异的遥儿考上了省重点,可随着这喜事的到来,这学费也成了一大问题,恰巧这时爷爷没了工作,家里的担子便全落在秀儿身上。
月假,遥儿从省城回来,从那条颠簸泥泞的小道回到了家。他推开吱呀作响的大门,仔细环视了一下四周,房子的外壳尚未来得及粉饰,原先满满当当的庭院也空荡起来。走进客厅,发现墙壁越显斑驳,昏暗的灯光洒在破旧的家具上,还是老样子。他摸了摸那些掉漆的家具,心中不免泛起涟漪。
这时,爷爷推门而进,立刻迎着他坐了下来。“遥娃子,读书读得怎么样?拿了第一没有?”爷爷热切地问道。
“呃,这次没有。”
“那咋行呢,全村可都指望着你呢,你可得好好加油,为我这老脸添点光啊!”爷爷严厉地说道。
“哦,好。”
“赶紧地,吃完饭回屋看书去。”
“遥儿,你回来了呀。”姐姐秀儿穿着斗笠进来了,全身都湿透了。“来,我给你弄了点好菜,补补营养。”遥儿瞧见了袋子里有许多新摘的青菜,一条刚从河里捞上来的草鱼,还有几个沾着点鸡粪的蛋。
“姐,你快来吃吧,饭菜都凉了。”
“来咯,最后一道菜。”说完便坐下一起吃了。
“那啥,姐,我以后能不能多拿点生活费啊,那点生活费不够用。”遥儿略显窘迫地说道。
“你也别太难为你姐,为了凑你的学费,我们已经变卖了家里很多东西,你姐为了你也是没日没夜地工作啊。这样,我戒烟,把钱给你省下来,成吗?”爷爷赶紧插道。
遥儿更显窘迫地低下了头。
“没事,爷爷,我再想想办法。”她光夹面前的豆腐乳,也不去光顾那些好菜。
遥儿静静地看着姐姐,曾经白皙紧致的脸庞经过十年的风吹日晒逐渐变得苍老,松垮;曾经水灵灵的大眼睛此刻也被生活遮住了光芒;曾经细腻光滑的双手现在也变得粗糙,肿大。看到这,遥儿不禁酸了鼻子,热了眼眶,喉咙中更像是有万千斤重的石头,上不去,下不来,只能哽咽在喉中。
万千思绪涌入心头,随着知识的增长,阅历的加深,他逐渐意识到一味地死读书是无法改善愈来愈穷的家庭环境,反而会造成更大的负担。他做了一个决定。
第二天一早,他背上了书包,带了点干粮,走向了农田,树林,果园。每个月假有四天,他几乎都在外面过的。他爷爷渐渐感到不对劲,这娃子回家不读书咋还成天往外跑呢?于是找着了一天跟踪他,只见他拿着一只放大镜,对着他前面那株水稻仔仔细细地瞧了一遍,拿出破破旧旧的笔记本不知在上面画了些什么,用小刀沿着叶脉小心翼翼地将叶肉一点点地割下来,放进了一个透明的小瓶子里,随即又摘了另一片叶子轻轻地夹在书里。弄得满头豆大的汗珠一滴一滴往下掉,干净的衬衣也被汗浸透了,爷爷一直跟着,他压根儿没发现。就这么倒腾了半天,也不知在倒腾啥。这可急坏了他爷爷,厉声呵斥道:“你这娃子,咋这么不懂事呢?你知道姐姐供你学习多么不容易吗?你知道咱家可都指望着你吗?你知道老师打电话来说你退步了吗?你还有野心在外面耍!你这娃子啊!”说完拎起拖鞋便想打他。
“爷爷!”遥儿目光坚定地看着他,那拖鞋停在了半空中。“爷爷,我不是在玩,我这才是真正地学习!或许我每天看书,做题,拿了第一,考上了名牌大学,但我出了社会仍旧是个白痴,我想当个科学家,我想将田园里每一样东西都变废为宝,让植物中的每种化学物质都化为人类所需要的,可是光靠做题我永远无法成为优秀的科学家,我不想成为考试机器,我想成为社会的栋梁。爷爷,相信我!”
爷爷被说得一愣一愣的,可还是缓过神来了,“你咋整这么一堆废话呢?你好好读书,考个好大学,找份好工作,能养活咱一家人就不错了,还指望当什么科学家?做梦!”
为自己奔波劳命的样子,暗暗地坚定了心里的决心,他要让脑力代替体力,让姐姐让农民从自己的双手中解放!
他将爷爷省下的钱,自己省吃俭用省下的钱一点一点攒起来去买最便宜的科普书,去租最便宜的实验室。他还偷偷摸摸地混进高校去旁听生物科技专业,去请教最专业的教授。一回到家便彻日在外面搞研究。没人知道他为什么在高三这么紧张的时刻还去干这些“无谓”的事情。
后来,他考了一个中不溜的大学,选了他最爱的生物专业,坚持了四年的半工半读以及科学研究,在农田里发现了许多被忽略的“废物”,将其变废为宝。因为他的生物新发现,农村里开始了一体化的生产加工,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一阵清风拂过,金黄色的稻浪微微涌动,脸光红润的姐姐推着爷爷出来散步来享受懒洋洋的阳光,远处,遥儿正在那农田里做着自己最喜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