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5月7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中央已经采取或正在采取一系列重要的措施,如废除领导干部职务实际存在的终身制,吸收坚定执行党的路线、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而又年富力强的同志参加各级领导工作,实行党政分工,恢复和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在决定重大问题时应该听取有学问的专家、学者的意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等等。毫无疑问,为了进一步改善党的领导制度,还要逐步来取许多必要的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动手起草重要文件,不要一切由秘书代劳,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
领导干部必须亲自动手准备自己的重要讲话、报告,亲自指导、主持自己领导范围内的重要文件的起草,否则他对自己所领导的主要工作就不能担负政治责任。这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从三十年代起曾经作过多次指示。现在,中央常委的绝大多数同志是这样做的,各级领导干部中有很多同志也是这样做的。有些领导干部,工作肯用脑筋,有办法,有经验,苦于文化水平低,亲自动手写文件有困难,需要别人帮助(但对文件的主要内容仍必须经过自己的思考加以审定)。但是,目前也有一些领导干部,工作不用脑筋,整天忙于批条子,应付门面,他们不仅在准备自己领导范围内的重要文件时,不动手,并且连自己的讲话、报告以至日常工作的指示,也不动脑,不动手,不提出基本的思想内容,一切由秘书或别的人代劳。他们这样做,实际上是放弃了自己的领导责任,严重地损害了党的领导作用和领导威信。这种做法,是腐朽的官僚主义恶习在我们党的领导工作上的一种反映,是某些同志革命意志衰退、缺乏政治责任心,工作上失职或无能的一种表现,也是我们许多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工作一般化,使中央的指示得不到正确有效执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有鉴于此,中央规定:今后,领导者(各级党委的第一书记、分工负责某一方面工作的书记,国家机关的部长、省长、市长,其他各部门、各单位类推)个人的重要讲话、报告,一律要亲自动手起草。领导机关的重要文件,一律由领导者(或指定一位负责同志,或由若干人合作,一人负主责)亲自动手,亲自指导{主持起草工作。所
谓亲自动手,主要是指领导者必须开动脑筋,提出文件的基本思想,包括主要的观点、意见、办法。丈件的初稿产生以后,要在适当的范围内征求更多同志的意见,民主讨论,集思广益。在此基础上,领导者再亲自精心斟酌文件的内容和文字,并最后亲自负责修改定稿。文字的加工整理,可以由秘书或其他适当人员协助,但不得把起草工作全部推给他们。分管某一方面工作的领导者,对于自己领导范围内的重要文件,要亲自动手,亲自主持,参加起草工作,在自己主管的会议上的主要发言和会议结论,也都要自己准备。不要造成这样一种局面,即一切工作都集中在第一书记身上,一切文件都要第一书记负责,以致第一书记的工作无法深入。
各级领导干部亲自动手起草重要文件,这不是技术性的问题,而是领导工作中的原则性的问题。现在重中这一原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能力和领导能力、改善和加强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领导的一项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