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是简奥斯汀的又一长篇小说,爱玛是这个小说的主人公,她的高傲自负告诉所有女孩,真正的爱情和钱有关,更和自己有关。
爱玛是海伯里首富的女儿,衣食无忧,仆人成群,年少丧母,父亲把她宠上天,爱玛喜欢游走于舞会和花园之间,喜欢单身,不想结婚。
爱玛的底气原于一年叁万英镑的家产,和见多识广的心气给的,她不需要通过绑定别人共同富裕。爱玛有足够的金钱为自己的兴趣买单,抵消孤独到老的恐惧,女人越有钱,活的越自由。
哈里特是个出生就很卑微的私生女,她想象不到爱玛单身又有钱的快乐,于是对于哈丽特来说结婚是第二次投胎。她期盼着爱玛对他做人生指导。爱玛长在温室,认为婚姻就是一场交易,虽然自己不婚,爱好就是做媒,享受着将一个可怜的少女领入上流社会。
哈丽特收到了爱慕她的佃户马丁的求婚信,于是跑来向爱玛征求意见,爱玛一针见血对她说,看她内心是否坚定,如果犹豫就很危险。哈丽特依赖爱玛为自己做主,爱玛毫不犹豫否定掉马丁,极力推荐帅气牧师埃尔顿。
爱玛极力撮合哈丽特和埃尔顿,一边引导埃尔顿如何表达爱意,一边对哈丽特说着埃尔顿的好话,哈丽特沉浸在她与埃尔顿的婚礼中,可实际埃尔顿却瞄准的是爱玛,他盯上了爱玛的钱,然后直言不讳的对哈丽特说他们身份地位悬殊。哈丽特的自卑胆怯让她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完全把婚姻寄托在别人身上。
爱玛一岁时就可以回答出难倒她十六岁姐姐的问题,姐姐出嫁后,十二岁的她担起家庭女主人的角色,她精于阅读,热衷社交,但是对于哈丽特的婚事告吹她第一次反省,她不能切身感受阶级地位都不一样的哈丽特的感受。不久幽默帅气多金的弗兰克出现在海伯里,爱玛和弗兰克之间的暧昧作为自己的魅力,她有想把弗兰克让给哈丽特,这一次是爱玛沉浸了,其实弗兰克和简费尔法克斯早已秘密订婚,只是家庭反对,他与爱玛暧昧不过是障眼法,他在等着反对者去世。爱玛春风得意看不到这些蛛丝马迹,知道真相后,爱玛失去理智,反省自己。
爱玛在受挫和自省中成长,爱玛姐夫的兄长奈特利先生一直冷眼旁观,悄悄守护,奈特利曾对爱玛撮合哈丽特提出反对和警告,奈特利总是帮他理清事实,避免尴尬和难处。这让爱玛如沐春风,也让她在挫折中重回自信,自省成长。爱玛终于后知后觉,原来早就爱上了成熟稳重的奈特利。发现了自己的心意,她开始惊慌,害怕被人取而代之,她甚至带着小性的说:“没有人可以嫁给奈特利,只有我!” 这样情投意合的爱情,让两个曾经都信奉单身主义的人携手走入婚姻。
这是简奥斯汀人生最后一个主人公,也是她最喜欢的人物,希望每个人能遇到懂得自己的人,在这孤独的人生中,拥有属于自己的温暖。
在奥斯汀森林那头,住着一个十岁的女巫叫格格,她那圆乎乎小脸,红嘟嘟的小嘴巴是那么可人。
不过她有着一个邪恶的能力——就是破坏别人的愿望。
格格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在年底前破坏别人一百个愿望,这样她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愿望了。不过前提是她不能中途放弃掉任何一个,否则就会前功尽弃。
她每天想着如何尽力去破坏别人的愿望。
鹦鹉小姐想要飞得更高,格格就让她摔伤了翅膀;风筝先生想要飞过悬崖,格格就召来一阵大风把他吹到了海边。
不知不觉中就这样顺利地破坏掉了99个愿望,在今年的最后一天她寻找着最后一个愿望。
她火车站旁发现有一个年龄和她相仿的女孩。
就是她了!
女孩望着远去的火车,缓缓地闭上了眼睛:“我希望在外工作的妈妈能够早日回家。”
格格愣住了,她想起了一年前妈妈对她说的话“只要你完成了自己任务,我就会回来。”
23点59分,这一刻,格格微笑着放弃,因为,她发现了更有价值的东西。
版权作品,未经《星火作文》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洋娃娃的梦》是挪威作曲家奥斯汀创作的钢琴曲,曲子分成三段,作曲家通过不同的强弱力度、速度和节奏展现了洋娃娃从入睡到梦境再到梦中舞蹈的过程。第一段是优美柔和的,表现了洋娃娃听着摇篮曲昏昏欲睡的场景,我弹着弹着,渐渐的进入了梦境,在梦中,我穿越了……
我先穿越到东晋,遇到一位老人,正值秋季,菊花盛放,一朵一朵像碗口那么大,餐桌上摆着酒和小菜,老人邀请我一起吃饭赏花,他端起一个酒杯喝了一口,微风徐徐,近水远山,无比惬意。老人微微笑着吟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我又穿越到了现代,一位年轻的带着军帽的叔叔,手拿针线在补袜子。袜子上全是补丁,我说:“这双袜子都那么破了,为什么不换双新的?”一旁的战友回答:“前阵子发大水,他每个月6块钱津贴,给灾区寄了100块。”叔叔说:“我是广大劳苦大众当中的一员,我能帮助人民克服一点困难,是最幸福的。”我问:“叔叔,你叫什么名字?我要把你写到作文里去,让同学们都学习你的精神。”叔叔回答:“我叫解放军。”
这次我穿越到了法国,遇到一位瘦瘦的戴眼镜的爷爷,他获得了当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他说:“小朋友,很高兴认识你!我小时候也是学音乐的,我热爱音乐,就像母亲爱孩子一样。”爷爷送了我一本他的书,我在书里读到:没有一个人是完全幸福的,所谓幸福,是在于认清一个人的限度而安于这个限度。
曲子进入尾声,洋娃娃欢乐的跳着舞,手指在琴键上仿佛都能感受到这种快乐。钢琴弹完了,客厅里的电视机传来新闻的声音:中国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在简·奥斯汀的所有作品里,对我而言,存在感最淡漠的就是《理智与情感》。但在看过电影后,片中的情节竟然像被烙铁烙过一样的印在了我的脑子里。对它的喜爱之情甚至超过了《傲慢与偏见》!由此,我想对比一下小说与电影间的区别,从而说明为什么我会更喜欢电影。
首先,是有关于几位角色选择的评论。
无论是爱琳娜·达什伍德和她妹妹还是爱德华·福纳斯,这三位演员的长相与原著都有所出人。这也是出于电影的需要。这是其中一点,对观众的服务性。
之后,是对变化了的角色性格的评论。
先说玛丽安,达什伍德家的二小姐。情感丰富,在电影里比在小说中更懂得感恩。书中,她直到自己受挫后开始反思时才意识到自己的无礼。而电影中的改动虽然都是在一些小地方,但却稍稍减弱了些她的无礼之处:在别人安慰她时会说“谢谢”,而不是认为别人都在取笑自己。
玛格丽特,一个书中没有多加描写的小角色,在电影里改变了她的形象。因为她所居住的诺兰德根据遗嘱要留给她们同父异母的哥哥约翰,她会因为闹小女孩脾气而钻进桌子底下一天不出来。因为玛丽安在众人面前对她的态度使她觉得自己的话受到了无礼的质疑,所以她才会赌气般地说出爱琳娜的秘密,而并不是为了炫耀。因为气氛的尴尬,她试图打破尴尬而谈论起天气的话题,而不是为保持高贵而故意不说话。就这样,玛格丽特从一个不甚明了的角色转变成一个可爱而又活生生的形象。
帕尔默先生是个与原著几乎相同的角色,惟有一次不同:他在玛丽安生病时的态度。在书里,他只认为她们需要一个男人留下帮忙,却从未开口问过爱琳娜需不需要他留下来。想是一回事,提出来又是另外一回事了。而电影里,他问了,并且神情、语气和态度十分诚恳,不禁让人心里触动颇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