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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闹市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2-22 12:51:44
  • 《闹市“游击战”300字》
  • 走在大街上,感觉有点累了,就叫了辆三轮车。刚上车,车夫竟然忘我的骑起来,身体一扭一扭的,风从耳边呼呼刮过。忽然慢下来,车夫抬头瞧了瞧,看见前面有交警,手忙脚乱地拿起对讲机,粗声粗气地说:“人民路有交警!人民路有交警!请走小道!”我觉得有点不对劲,难道这车夫是个不良分子?我拿出手机准备随时报警。

    车子迅疾驶进小道,坑坑洼洼的路面,震得车子一上一下的跳,身子也随着摇晃起来,手机按键按也按不了。当车子冲出胡同开到马路上,我才注意到身边的妈妈,她吓得几乎把头缩进了身体里。妈妈害怕得说:“先让我们下来吧!”车夫却不理会:“不用,不会出事的。”

    “啊——”我吓得尖叫一声,疾驶的三轮车差点儿就撞上了跟前的一辆奔驰轿车。我想要是真撞上了,交警你想躲也躲不掉了。再看看身边的老妈,似乎正闭着眼睛在祈祷呢。这真是一场三轮车车夫与交警之间的“游击战”呀!

  • 《一念之差》
  • 在熙熙攘攘的闹市街头,一位头发花白、衣衫破旧的老人魂不守舍地走在路旁。他的孙子刚刚生了重病,儿子和儿媳也因车祸死去,家里为了给孙子治病已经一贫如洗。

    “该怎么办呢?”他想了很久,下定了决心,向马路上走去……

    老人看着一辆冲过来的汽车,在汽车前面停了下来,汽车擦着他的衣角停了下来。老人顺势倒在了地上,口中嚷着:“哎呦喂,我的老腰啊!废了废了!还不赔钱?!”周围的人也围上来指指点点,一个瘦高的年轻人说:“这车怎么不看路啊?”一个卖菜的老奶奶说:“老同志啊,您没事儿吧,伤了身子可不行。”

    那辆车滴了几声喇叭,窗户摇了下来,一个中年男子的脑袋探出来,人们也看到了他身上的白大褂。中年男子着急地说:“大家伙儿能让一让吗?我还有个大手术要做,人命要紧哪!这位老先生可是一点事都没有!”

    有一个围观的青年人说:“看他还是个医生呢!不要脸,撞了人不赔钱,还借着身份撒谎。”

    中年男子解释越急,这时,“叮铃铃——”电话铃声响了起来,中年男子按下接听“黄医生,病人……已经过世了。”

    医生攥紧了拳头。周围一片寂静。

    又一阵铃声响起,“叮咚”老人颤抖着拿起了手机“对不起,老先生,我们已经尽力救治了,但主治医生没有赶到……”

    老人什么也听不进去了,他慌慌张张地赶进了医院,扑到了自己孙子的病房门前。只见门上贴着的主治医生照片,正是刚刚的中年男子!

    老人跌坐在地,痛恨着自己当时的一念之差。

    【简评】

    小作者抓住了热会热点“碰瓷”构思了这篇小说。老人是见财眼开坏人吗?未必,他也是为了自己的孙子才出此下策。医生是见死不救的坏人吗?也未必。你设计的人物形象不是扁平的,而是值得读者讨论的圆形形象;你设计的情节更是极富戏剧化的“意料之外,情理之中”——老人碰到了自己孙子的主治医生身上,反倒害了自己的孙子!佳作!(施民贵)

  • 《摘抄100字|摘抄100字大全》
  • 1 身居闹市,总有一种窒息的感觉压抑在心底,致使身心疲惫,或许,是庸俗的尘世,给了我们太多的尘烟,蒙蔽了心灵上的窗口,才致使心灵产生幻觉。静心自然,看一花、一草、一木、一世界,忧虑的心,多了几许明朗,少了几许杂念,淡看世界,心便会,不烦不躁,不悲不喜,一切,都在淡淡的环境里明朗开去,心灵深处,便会不断的涌现处一片生机……

    2 喜欢发呆,喜欢把一些心事锁在一个固定的角落里,还喜欢在一个人独处时,慢慢搜索着那些过往的痕迹,其实,每个人的心里,都储存着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而那些故事的背后,也都着一段最深刻的回忆,浏览过往,虽故事里的人和事不再那么清晰,但记忆的影子一直都跟随着岁月,搁浅在心里,或许,回忆就是装点生活的精彩,记忆就是丰富思维的源泉,生活,至少让我们懂得,寂寞也是一种美丽!

    3 一段路,走了很久,懵然回头,才发现原来和现实已经拉下很长的一段距离,曾经,已变得模糊不再清晰,流逝的剪影已那么陌生,当初的梦想已经远离了时光的轨迹,那份执着在心底已失去当初的勇气,是什么?改变了曾经,是什么?懒散了心情,或许,是生活,把我们的意志一点一点的削弱,是现实,讽刺了曾经的那份热忱,而如今,岁月荒芜,路还在我们脚下延伸,面对未来,还得依然把那份执着继续……

    4 喜欢阳光的味道,喜欢阳光折射的光线散发出五光十色的梦境,暖暖的色彩,如透明的音符在指尖跳动,心动而悠然,清浅而明媚,看时光缓缓慢移, 看青葱年华逐渐隐去,岁月又曾添了新的色彩,一寸光阴,一程心情,一种思绪,一层断章,安静的停歇在岁月的一角,用纤瘦的十指触摸阳光的暖意,感受生活的点点滴滴,原来,世间还是如此美丽!

    5 人生,总要有许多磨练,才能体会到生活的酸甜苦辣,生活,总要经历,才能感受到生命的真正意义,苦与乐,喜与悲,爱与恨,都是人生的必修之课,读懂了这些课,就读懂了自己,那些镜花水月,红尘往事,只是生活里的一些调味品,生活,如果要想过的有滋有味,最重要的,还是要把握好自己,只有自己坚持做自己,生活才不会为难你!

    6 七月,有骄阳的味道,有流光滑过的声响,有雨落地面沾起的尘味,有雨打落叶滴滴的心醉,还有,风卷尘埃那种蔓入眼际的迷离。流年暗转,一颗素心装满沉甸甸的情怀,清淡的面容,早已被尘世的风霜,掩盖了昔日青春的风华,取而代之的是,一份沧桑的成熟,一些疲惫的情愫,悄悄的布满了眼角的细纹处。往事,历历在目,人生,几多风雨,铅华洗尽,唯有,淡看一切,尘心归尘,素心所向,纵然时光老去,心,永不言弃……

    7 文字,心灵的窗口,灵魂的心声,习惯每天用文字抒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习惯每天借用简单的词汇去描述生活中那些繁忙的琐事,源于生活,无论快乐,还是忧伤,都可以借用文字的方式书写一段至深至情感慨,生命中有了文字,生活就有不一样的精彩,用一颗明净的心看世界,把多余的时间交给灵魂,用心感受文字带给你的清闲和乐趣……

    8 七月的日程,指尖写满着忙碌,流逝的光影映照着远去的时光,摘一朵蒲公英的花蕾,让生命的活力在指尖绽放,让蒲公英的种子带着自己的梦想飞向尘世的每一个方向。若生命可以从来,我一定会作一次无悔的选择,就像那蒲公英的小伞,在空旷的天际里自由自在的飞翔……

    9 生活,总是在忙碌中经营自己,那些匆匆流过的时光里,落下了人生多少辛劳和汗滴,因为生活。我们错过了美好而休闲的时光,因为忙碌,人生的路上留下多少惆怅与叹息,或许,命运给不了我们多少公平,生活回报不了我们的辛苦和努力,那么,我们就应该更加的珍惜自己,因为时光流逝,再也没有回转的余地……

    10 七月,裹着淡淡的一份安静,安静得疼痛都没有知觉,忧伤,在半明半暗的日子里,任意的滋生着尘世的每一个角落。一切过往都已远离,曾经那一段紫色的记忆,都以被时光掩埋在时空的隧道里,一世情愁,随风远去,季节轮转,只有惆怅遗留在心里,仰视,这个季节的上空,阳光依旧那么耀眼,只是被光线刺痛的眼眸,无力在去收索阳光后面的痕迹,素颜低吟,离落一身孤寂的剪影,七月流光,又滑落一地忧伤的叹息……

  • 《生活之我见》
  • “收废品啰”遥远的闹市中传来阵阵吆喊声,菜市场里,大妈们都在摊子旁走动,挑选着新鲜的果蔬。夕阳下,出外工作的人们纷纷乘车回家,虽身体疲惫,但可见他们放松谈笑的神情。生活,作为一个以人为主体的词语,便是对以上场景的概括。

    科学作为第一生产力,它带给生活的益处是直接的是显而易见的,然人文的影响却只隐藏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报纸上,大大的标题,讲述的是最新的科技成果,可以预见不久后便会进入寻常百姓家。某某发布会上,最新研发的科技产品闪亮登场,使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知不觉中悄然进步,相对比而言,人文素养关怀则不像科技那样霸道地侵入我们的生活。人文素养是一种重要的品质,它无形中散发的魅力一点一点地腐蚀你们之间的壁垒。你们互相欣赏对方,友谊在一点一滴处积累,似乎是冥冥中处有天注定似的,你们只愁是相见恨晚。

    科学之于生活,便如那涛涛江水,总是强势地改变着我们周围。然人文之于生活,便如那涓涓细流,温润我们的心田。

    历史上,科学就如同那混沌中的一颗星,是如此的璀璨。一路走来,工业革命,第二次科技革命,第三次科技革命,无不以重要的身份推动世界的发展。但科学的辉煌也遮不住人文的光辉。文艺复兴的浪潮席卷欧洲,改变了成千上万的人的想法,这样的影响力不是任何一个事件可以拟的。启蒙运动亦是如此,人文带领我们走过各个时代,让我们由无知变为智慧,这千万年来潜移默化的改变,不是一两句能讲得清的。

    科技是如今社会的追求,但少了千千万万代人们积淀下的人文的滋润,却也只是没有灵魂的物体。

    鲁迅,中国一代大家。作为一个满怀报国热情的青年学者,最初的理想便是做一个救死扶伤的医生,挽救国人的性命。然而惨痛的留学经历,让他明白,医生虽可以救人,但却无法救醒迷茫的中国人。他毅然弃医人人文,用手中的笔唤醒中国人。科技在那个时代,带来的是惨烈的战争

    物质的世界,由科技改变,精神的世界,则需人文来拯救。人文却丝毫未见成效。

    科技改变生活,人文亦是如此,只有科技和人文一起反哺于生活,生活才会是多姿而五彩的,就如同人离不开身体和思想。

  • 《在中学的成长经历》
  • 北京师大附中,一片闹市中的静土、一幢古老而庄严的圣殿、一座神奇而美丽的天堂,一个孕育着明天与希望的摇篮。

    我在附中已度过了五个春秋。五年来,附中发生了许许多多的变化,我也从一个对什么都好奇的小孩长大了,我对附中也早已由当初的向往、崇敬,到后来的热、华爱,到今日的一种说不出的依恋。岁月的流逝有意无意地改变了太多太多,只有附中,在我的心目中永远都是那么神圣……

    至今,我仍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走进附中大门时的情景。那是1990年7月14日的清晨。从几乎是全区最差的小学考人了全区最棒、全市一流的中学,当时的我是多么的骄傲和快乐啊!那天,第一次在老师的带领下游览校园。我瞪大了眼睛四处看,一切都是那么新奇而有趣。那时我的第一印象是:附中好大!好漂亮!在以前我从未想过一所学校里会有小林、园、坪、石桌石椅,有个像书本似的奇形怪状的教学楼,还有个那么大的操场!在只有一个破篮球场和一幢四四方方的红色砖头砌的二层小楼的小学里呆了六年的我,真觉得像是进了天堂。

    对于初一的小孩来说,附中就是个快乐的天堂。除了每天不太难也不太多的功课外,生活是由在树林里捉迷藏、在花园里漫无目的地背几句书、在操场上玩不够的球和图书馆里读不完的故事组成的。就连每天的选修课都那么有趣:种蘑菇、做树叶书签、唱英语歌、解剖小青蛙…然而给我快乐最多的竟是操场旁角落里的几张缺角的水泥制的乒乓球案。每天下午最后一节课下课铃一响,我立刻不顾一切地冲向那里,直到老师来查静校才恋恋不舍地离开。小小的银球转出数不清的快乐的梦……

    最难忘的是初二附中建校90周年大庆。那是个礼拜天,我们班许多同学参加了接待校友的任务。事先老师交待我们:惟一的要求是要面带笑容。可到了那天,我竟发现所有的人都在笑。上至白发苍苍的老爷爷老奶奶、下至比我们大不了几岁的戴着大学校徽的年青人,人人都在笑。附中到处充满了欢乐的人们,在拍照、在欢声笑语。附中成了欢乐的海洋!因为她的儿女们来为她庆祝生辰了!望着这些脸上洋滋着幸福的表情的人们,我不禁觉得非常羡慕。他们当年在附中的日子一定也是非常快乐的吧!他们心中一定和我们一样热爱附中!我甚至在想像若干年后当我也像他们一样带着自己的成就来为母校祝寿时,也一定会觉得非常幸福的。

    无论是十六岁还是六十岁,只要你是附中人,附中在你心目中永远都是那么神圣。

    初三毕业前我因为某些缺点未被保送本校高中,那时我完全可以考那几所许多人认为比附中好的学校,但在填志愿时我想都没想便在第一行写下“师大附中”。之后那段日子我便很努力地复习。考试,因为我要以很好的成绩留在附中。因为在我心中,我早已是附中人,而且必将永远是附中人。因为附中有我的仰、我的梦、我的快乐。

    我如愿以偿,留在了附中,但却不知道快乐的日子已悄悄地溜走了。

    在附中的高中里,我第一次把学习与刻苦这两个词连在一起,体味其中的滋味。仿佛从高一第一天起,便注定了一切的动作都为了一个目标,一切的努力都为了三年后的那次考验。于是一切都变得无意义了,只剩下数、理、化……

    附中对我来说不再是乐土了。

    球拍放在家里书柜顶上,早已蒙上厚厚一层土。小树林已被砍掉,改成了一座一年难得进一次的设备现代化的完美的“中日友好研修楼”。图书馆的故事书早已与我无缘,惟一一本翻了两年的“课外书”是《中学奥林匹克物理》。选修课早已被每日统练的一群篇子们代替,解剖青蛙已成为昨日的传说……

    于是,我不再是天天只懂寻找快乐的孩子们了。我仿佛一下长大了。

    孩子们的成熟有时对一位母亲来说并不是十分快乐的事。现在我早已不会为附中‘、天堂般的美丽”而惊叹了。经常听到的是:附中太小了!附中没有足球场,没有游泳馆,没有……附中的花园是那样拥挤、食堂是那么混乱……当年曾使我们充满热情的班集体,当年曾为之每分必争的十项评比,当年一丝不苟的课间操,当年……现在却似乎很少再有人问津。不再是孩子的我们,懂得了每天多一点时间为自己活着。

    初三毕业前我因为某些缺点未被保送本校高中,那时我完全可以考那几所许多人认为比附中好的学校,但在填志愿时我想都没想便在第一行写下“师大附中”。之后那段日子我便很努力地复习。考试,因为我要以很好的成绩留在附中。因为在我心中,我早已是附中人,而且必将永远是附中人。因为附中有我的信仰、我的梦、我的快乐。

    我如愿以偿,留在了附中,但却不知道快乐的日子已悄悄地溜走了。

    在附中的高中里,我第一次把学习与刻苦这两个词连在一起,体味其中的滋味。仿佛从高一第一天起,便注定了一切的动作都为了一个目标,一切的努力都为了三年后的那次考验。于是一切都变得无意义了,只剩下数、理、化……

    附中对我来说不再是乐土了。

    球拍放在家里书柜顶上,早已蒙上厚厚一层土。小树林已被砍掉,改成了一座一年难得进一次的设备现代化的完美的“中日友好研修楼”。图书馆的故事书早已与我无缘,惟一一本翻了两年的“课外书”是《中学奥林匹克物理》。选修课早已被每日统练的一群篇子们代替,解剖青蛙已成为昨日的传说……

    于是,我不再是天天只懂寻找快乐的孩子们了。我仿佛一下长大了。

    孩子们的成熟有时对一位母亲来说并不是十分快乐的事。现在我早已不会为附中‘、天堂般的美丽”而惊叹了。经常听到的是:附中太小了!附中没有足球场,没有游泳馆,没有……附中的花园是那样拥挤、食堂是那么混乱……当年曾使我们充满热情的班集体,当年曾为之每分必争的十项评比,当年一丝不苟的课间操,当年……现在却似乎很少再有人问津。不再是孩子的我们,懂得了每天多一点时间为自己活着。

    但附中在我心中仍是那么神圣。

    当我在每张会考卷上填人“师大附中”时,当我穿着校服走人四中现代化的校园,坐在一群四中学生、实验中学学生中听竟赛辅导课时,我感到一种强烈的自豪,因为我是附中人。也许我不是最好的学生,但附中永远是最好的附中。

    成长有时是无奈,但更是考验。附中教会了我们如何面对考验。从几位校友一次次的讲话中,从年级里每位老师的脸上,甚至从一张张讨厌的卷子上,我渐渐体会出附中对她的学子们的期望;我渐渐明白了原来我们每日枯燥的努力不只是为了自己。

    漫步于熟悉的校园,那石案、那花园,似乎每一处都记录着许多。五年多来,我对附中早已以当初的单纯的崇拜变成一种连自己也说不清的复杂的感觉。六年的中学生涯也快接近尾声了,既然我已享受过做附中人的快乐、做附中人的自豪,那么至少也应该在那最后的考验中还给我深爱过的附中一份尊严、一分荣翅。

    附中一定会是最好的附中。因为在每一位附中人的心中,附中永远是最神圣的!

    此刻我竟想起初二校庆时,自己曾羡慕过的那些幸福的校友们。转眼附中又要迎来95岁的生日了。我深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一定也会享受到这种幸福。

  • 《以路为话题的作文题目》
  •     庭院的小道,闹市的街道,荒郊的铁道,错综复杂,交织成了一个网,让生活在其中的人不禁为迷路而担忧!鲁迅曾说过:“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而这些路不正是人“走”出来的?岂不是“作茧自缚”吗?

        周末饭后,独自一个走在闹市的中央,一条笔直宽阔的路通向远方,看着陌生的人群熙熙攘攘,擦肩而过,却感到一切都是午夜游魂似的,就只有那路是属于我的,“望尽天涯路”的感慨油然而生。

        古人云:武术的最高境界乃人剑合一。那我也不妨借用一下,“走路”的最高境界也就是人路合一,换而言之,路是我的,我是路的。

        这时远处的霓虹灯绚丽耀眼,闪烁不止,仿佛勾勒出但丁的影子,发出响亮的呼喊:“既然路是自己的,那么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我眼前一亮,“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但同时我也迷惑了。此时一条条路显现在我脑海中。屈原感伤曰:“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霍去病激昂地说:“勾奴未灭,何以家为。”刘兰芝对丈夫说:“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王昌龄在边疆发出最强呼喊声:“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一条条理想、爱情、战场的路,毫无尽头句言。

        屈原走在无尽头的理想的道路,但他却走到人生路的尽头最终跳江自尽;缠缠绵绵的不老的爱情路使刘兰芝投水自尽;硝烟纷飞的战场路最终使苏轼“身老沧州”。真是“问世间路是何物,直教人生死难寻!”

        渐渐地远离起点,回望只是一片模糊!是我眼花了吗?“不!”路是不允许回头的,既然你选择了这条路,就得勇往直前,义无反顾。此时又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喔,我的天啊!原来“走路”也是这样困难的啊!难怪屈原“不能变心以从俗兮”,难怪刘兰芝不委屈改嫁,难怪霍将军非除匈奴不成家!这可能就是他们自己选的路吧?

        路,人,由此看来最重要的纽带还是那颗时时刻刻扑通跳动的心。

        有时或许会觉得失望甚至绝望,自然那心也随之冷却,路也会随之消失。自己的道路或者可以说是自己的心灵路线,“走自己的路”那么就可以称之为做一个真我。

        不知不觉中,身后已留下了无数的脚印,即使我看不见,四周小路也随之蔓延开来,侵袭着大路。疲惫的脚并没向寂寞屈服,沉思的头脑一直指挥着脚奔向喧闹。

        闪电般感觉把屈原的“路”,刘兰芝的“路”、霍去病的“路”等等,一股脑地塞了进来,编织着我的脑,然而过了一会儿,一切又统统被“赶”了出去。

        留在脑中的犹如山中清泉……

        在夜色中,一条路上,有一个人独步其中,——那就是我。

  • 《阿三演绎》
  •    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刚才还像闹市一样的教室顿时安静下来,如同一股强冷空气使温度骤然下降,形成强烈的时比。这时从门外闪进一人,尽管他头发蓬乱,显然是刚从梦境中被拽了出来,但那掩饰不住他头发下一张帅气的面庞,虽然五官不葬突出,但组合起来足以让那些自以为是的家伙感到惭愧。

        他是谁?你不认识他呜?他就是阿三,初三一班的阿三,闻名全校的阿三。

        也许有些人天生如此,你无法衡童他智慧的高深。像阿三,坦白讲,老师时他并没有多少好感,尤其是被同学们称为“很老师”的贾老师,她非常厌恶阿三的名字,用她的话讲:“什么印度阿三蒙古阿四的,像是个痞子一样。”(你问我阿三的真名?我也不知道,可能就连他自己也快记不清了。)

       没法子,谁让这小于偏是阿三呢?

        阿三从不摆酷,可同学们都觉得他很酷,并亲切称他“三哥”。从阿三来看,这些根本无所谓,他的目光比别人远,做得比别人少,得到的却比别人多,对此,贾老师也只能用“技巧问题”来解释。

        也许有些人天生如此,做学生,你却看不出他究竟异不算全面,像阿三。

        初三一班是好班,而且是毕业班,作业多得像天上的里星,明明就在眼前却总也数不清。阿三则不同,在他看来,不是所有的作业都要写,比如阿三从不抄课文,但背起来却滚瓜烂熟,至少考试时,不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英语单词、语法从不专门去记,但用起来绝不含糊。当别人为考试白了少年头时,他干脆放弃了写作业的念头,并且运用了一段自编的经典口白:学习是一种脑力劳动,而这种作业完全是掇运工一样的苦力,我的任务是学习,就要去动脑,这些不用脑子的工作去找爱出蛮力的人做吧。

        阿三自己并不觉得这话多么有用,可其他同学仍把它列为《阿三语录》中的一等品。

        这一天阳光明媚,去郊游一定不错,但这天却是初三毕业模拟考试的日子。

        阿三并不觉得这是让人多么痛苦的日子,相反他有了一个在篮球场上狂奔的理由,而且比平时更充分。当阿三早早做完试卷趴在桌上,看着一些平时熬红了眼、急白了头的同学此时仍在抓耳挠腮,不禁为应试教育残害学生的威力所“折服”。凭阿三的成绩,他当然有资格笑话别人,但阿三并不刻薄,因而不会借题发挥,拿挖苦别人来炫耀自己。坐在教室门前那个戴酒瓶底的老夫子显然已盯上了他,这明摆着是对阿三“不轨行为”的强烈不满。于是放出话来:“如果有同学认为自己答的合适了,那就交卷吧。”对阿三来说,这无疑是下了一道赦免令,只见他大步流星跨出,只是过道太短,使老夫于不及暗仰他高大的形象,桌上那张分明已答完整的卷子让老夫子想杀阿三威风的最后一丝幻想也破灭了,他没话讲,只好目送阿三以“3x 1O米/秒”的速度冲向球场。

        阿三喜欢篮球,技术全校一流,但却对进校队没兴趣,原因是影响睡眠,就算上学也经常迟到,况且篮球队对时间概念一向把持很难。很多人说阿三的风格像乔丹或卡特,但他却不屑一顾,因为他觉得自己即不那样黑,又不随便吐舌头,换别人定会大肆炫耀,但阿三不是那么自大的人。

        此时的阿三正和一帮兄弟切磋,球场上的阿三可不像平时那样凡事无所谓,他散发出一股傲气凌人的感觉,越是面对高手,他越有战斗力,在胜利后他会摆出帷我独年的架势,失效后,他会遵守约定从在厕所里做俯卧律也绝不后悔。但一定要在比过之后,没有人见过他因畏惧失败而低头认输。

        这便是阿三。

        一场垂战之后,阿三带着一身男人味回到教室参加又一门考试。

        成绩在三天后会布,阿三又是第一,第二和他相差的不只是一个名次。

        阿三的性格其实像拿破仑,但他总是说:“拿破仑很像我,个性方面几乎是我的翻版。”阿三几乎从不打架,可却不能忽视他的“战斗力”。因为对方管“拿破仑·波拿巴”叫“拿破仑·巴拿马”,阿三便让这个不学无术的家伙不敢再胡说八道了。他偶尔也戏弄一下别人:弹硬币时,如果它自己落下来还是立着的话,阿三可以满足你任何要求,换谁会赢他呢?阿三从不认为世上有什么事永远办不到,所以他不怕困难,因为拿破仑说:“在你最困难的时候,离成功也就最近。”如果有堵墙堵住了他前进的路,他会用拳把墙打个洞再穿过去。显然,阿三就是这么固执。

        阿三喜欢聊天,无所不聊。有人选他当学生会主席,推选原因上赫然写着:“柳天水平,全校独一无二,确实令人折服!”一节课阿三只听半个小时便能消化一切,尽管多半家长大惊曰:“邓乎,太邪乎!”但以贾老师为首的诸位老师皆不能容忍其“滔天大罪”。可一两千字的检查能奈何才子阿三呢?除了写“一次难忘的经历”这一类考试题目外,阿三的文笔简直无可挑别。

        在阿三惆怅时,失落时,他会对天吼一些刘德华或陈小春的歌,像未进化的类人猿一样释放了万丈牵情,似乎真该为天塌下来而担忧。

        终于挨到毕业,阿三对自己说:“小三啊,摆在你面前的可是一条星光大道啊!”接着是一阵狂笑,这笑声是为了忘记昨天的辛酸,是为了迎接明天的挑战!

  • 《寻找夏天的绿》
  •     在高楼大厦林立的闹市,放眼望去,尽是满目铅灰,寻不到一丝青翠。街道上整日的车水马龙,来来往往的人们,市场旁边斤斤计较的商贩,充耳不绝的噪音……唉,一切一切将我一颗不大的心塞满无奈。精神与躯体的双重压迫让我渴望起了世外桃源,于是寻访、寻访。

        一个炎炎夏日的清晨,耐不住燥热,独自一人山中访“友”去了。一路上,太阳火辣辣的光狠狠地烘烤大地,炙晒我的躯体。我满头大汗,禁不住用手帕擦拭,却怎么也止不住如雨的汗水,更擦不去心灵上的浮尘。树上的知了不停地叫着,我没好气地白了它一眼,心里念道:瞎咋呼什么呀,烦死人了。随着路线延长,脚步禁不住放慢了。呵!好凉爽的山风啊,送给我满怀清凉,让我早把刚才的不快抛之脑后了。站在高处,放眼望去,果真山地平原风光不同啊:满山松林是苍翠的,麦田里的苗子是翠绿的,杨树叶儿是青绿的,脚下小草是嫩绿的,树上新生的枝机是鹤黄绿的。一层层麦苗在袅袅夏风的吹拂中掀起阵阵麦浪,视野开阔了许多。我仿佛走入绿的世界,游进绿的海洋。这层层绿色是大自然鬼斧神工的杰作,画家的调色板怎能调出这千变女郎—绿呢!我不禁想起一段话:“暗箱里容得下风声水响吗?镜头里摄得住草气花香吗?上帝是杰出的,用人的思想去比拟上帝的思想岂不荒谬吗?”

        山中之行,让我体会到在街心花园、市中公园看不到的自然之景,它“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少了几分人工做作,多了几丝自然灵韵。是啊,自然永远是人工无法比拟的。其实做人也一样,何必整日活在别人的言语中看别人的脸色呢,只要露出本心真实地为自己而活、为快乐而活就好了。

        夏天来了,我要去念一册册的山,数一段段的水,更要像鸟儿站在最高的枝头上拥抱自然,展开翅膀,晒硒潮湿已久的羽毛,为自然而活!山水有清音,非必丝与竹。

    点评

        居住在喧嚣的闹市中,保持一颗自然平和的心是困难的。我们只能越来越抱怨到处的钢筋水泥阻挡了与自然的交流。虽然各种“都市交响乐”不绝于耳,但是我们的心灵却愈发地空虚起来。或许只有投入高山流水的怀抱中,才能寻回大家丢失己久的精神家园。本文的小作者能洞察和体会到现代生活的问题并从这里入手写作,深邃又不失生活化。回味之余,当“袅袅夏风”吹拂着“绿的海洋”形成对视觉的强烈冲击时,我不禁对小作者发出敬意:“这灵动的语言所描绘的不正是我日日夜夜盼望的吗?”立意的雅致真诚、构思的新颖别致、结构的首尾呼应、语言的曼妙华丽,共同交织出一幅幅美丽的自然和精神画卷。“江山代有才人出”,妙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