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封冗长而温暖的情书,字体优美流畅。连自己都开始怀疑这是否真的是出自自己手中的笔记。讶异它的明亮,和文森特画笔下诞生的向日葵不相上下的明亮。可是,很遗憾,长这么大第一次这么认真地想要做好一件事,也真的做的很好,却是一封无法寄出的信。因为,我是真的真的找不到哪怕是穿越时空也要努力把这封情书送到文森特手里并让他签上已接受的特快专递员。怎么办,怎么办?葵花和文森特走失了。这才发觉再汹涌疯狂的泪水也有软弱的时刻,因为它竟然冲不破时间与空间筑成的虚无的堤坝。
假想的1890。
我是文森特,文森特.梵高硬生生割舍下的左耳。一半是忧伤的明媚,一半是泛滥成灾的绝望。金黄色的麦田里,阳光下匍倒的向日葵上,他扔下我奔跑出一路暗红的血迹。那是宣告我已获得自由的咒啊,笃定了我永生永世的万劫不复。我会是一个小马夫,额头刚刚好地碰到苍天。驾这马车,我将永远在黑夜白昼交替的世界里赶路,不得停歇。没有花香,来不及看看阳光,一路奔波,我能看到的,只有前方蜿蜒交错的道路。就好像套上了红舞鞋的珈伦,得不到神明的宽恕,一直一直地跳着欢快的舞蹈。直到,她已经很累很累了,打心里的困顿。她哭着请求屠夫用斧子砍去她的双脚。她比我幸运,至少,鲜血割断了她所有的过错与思念,她选择得到宽恕。而我,只能永远地在自由中被囚禁,假装飞翔。
我细细地端详着画中的男人。暖色调的底色并未让画面显得温暖,和了他冷色调的衣裳反而被渲染成难以名状的阴郁。眼神冷清,没有表情的冷清。他的嘴里叼着烟斗,烟雾散开来。一个来不及奔赴的约会。悲哀无以复加。我迟到了,竟连那森森的白骨都不曾瞥见的遗憾。隔了年月,我触摸到画中的那张脸。油画里的那个男人,一脸的阴郁和冷静。
时空叉开了我的思念,1890。
假想的爱情。
苦艾(Artemisia absinthium),菊科蒿属草本香料植物,味苦。加水冲淡后,一杯苦艾酒就成为含有非常温和的茴芹味、可供细细品尝的清爽饮料,应避免不掺水直接饮用,因为苦艾酒在冲淡调兑前味道非常浓烈且不可口。可是,他从来都不喝加水的苦艾酒,太淡,太淡,远不及他本身的热情。“绿色的缪司(希腊女神,诗人灵感的泉源}”,他不是诗人,所以,在它眼里,或许“令人疯狂的绿色”能更好地诠释他疯狂的迷恋。那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一种姿态。专属文森特一个人的姿态。浓烈而纯粹的幽绿色,散发着错综的味道。譬如生命的喜悦,又如死亡的恐惧。幻觉。每一个细胞,每一寸肌肤,每一块骨骼,都因此而愉悦战栗,几近颠覆世界。
绝望的想念,鲜血汇成了阻碍,一片混沌的殷红。眩晕。
生命与麦田完美地交接。苦难永远不会终结。谁能告诉我,文森特,他是否进入了冷清的天堂,还是坠入阴郁的地狱?
光与颜色是文森特一生最好的墓志铭。是他亲手为自己的存在献上的祭奠。
陌路的。我们处在平行的世界,我只能恰好地看到他的背影。
致文森特.梵高。假想的爱情。
本来,任何文体都避忌冗长罗嗦,而杂文尤其如此。它的“感应的神经”的敏感性,要求杂文的产生要迅速敏快,立马成章;它的“匕首”、“投枪”的战斗职能,又要求杂文短小锋利,一针见血。杂文的快和短,既是斗争形势的迫切需要向它提出的战斗化要求,也是杂文的艺术风格、艺术特点所固有的规律。时下报纸上的杂文,一般都是在千字左右。这种自然形成的短小体制,固然与杂文“匕首”、“投枪”这一“轻武器”性质有关;从报纸版面美学方面看,较为短小的杂文,对于编辑安排、美化版面也较相宜。可以说,杂文的快和短,又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既然快,就不可能是鸿篇巨制、长篇大论幕正因为短,才能够像电光石火一般机敏反应。而快和短,又是杂文短小精悍的必然要求。鲁迅的杂文不少是几百字到千把字的短文。用这样短小的文字而将宏大的题旨、丰富的思想熔铸其中,便不能不在“精”字上用些气力。事实上,大凡优秀的杂文,都像眼睛里容不得砂子一样容不得一个闲字。那种故弄玄虚、卖弄学问的掉文袋习气;那种哼哼哈哈,钝刀子割肉的半死文风;那种东拉西扯、言不及义的学究式说教;那种言之无物、隔靴搔痒的空话泛论,都是与杂文短小精悍的战斗气质大相径庭。是为杂文所不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