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是社会生活的反映,一部作品的思想力量和艺术魅力之所在,常常是因为真实而又准确地描写了生活的真实面貌,又准确地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如果是这样,作品就充满了形象性,又具有逻辑性:
真实性可谓文学作品的第一生命。作为一个作家艺术家,他笔下的人物、环境、情节必须是真实的,真实地反映出时代的特点、人物的特点,让人获得认识上的价值。虽然文学作品是虚构的,甚至取材于神仙鬼怪,看似不真实,其实它追求的是艺术的真实、本质的真实,比原始的生活真实更鲜明、更集中、更典型、更完美。它始终源于生活并和谐统一而非背离。只有把握了这个原则才算符合生活逻辑。其次,事物的发展都有一定的规律性,只有把握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抓住那些“纽结点”、“关键点”、“转折点”,笔下的时代变迁和人物命运才水到渠成,瓜熟蒂落,否则,写出的作品便生硬、雕凿痕甚重,没有逻辑性。一位报告文学作家这样说过,我认为“真实”是应该加以分析的。有两种真实:首先,一部作品它反映的社会现象的来龙去脉,其前因后果,应该从历史的角度看是不是真实的。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历史的真实。第二才是细节的真实。细节的真实也是重要的,时间、地点、人物、数字等等也要真实。要尽量去达到最大限度的真实。笔者认为,文学作品能够反映历史的真实、本质的真实和细节的真实,就符合生活的逻辑,就让人觉得“言之有理”,无可挑剔。
文学作品中,违背生活逻辑的弊病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其一为人物形象的设置和刻画不真实,没有坚实的现实生活A&础,出于某种观念或政治目的,“塑造”出的超凡脱俗的人物。比如“文革”中大量的“谎言文学”、“主题先行文学”和“样板戏文学”(王蒙语),大都是出于一种政治的目的而拼凑起来的,人物形象多为高、大、全的英雄人物,他(她)们没有家庭、没有爱情、没有寻常人的喜怒哀乐,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式的人物。这些人物,其实是一些政治标签,是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中所言的“扁形人物”。他(她)们如同人工制作的塑料花、纸花,只给人虚假之感。
其二为情节和细节的不真实,违背了生活逻辑,经不起推敲。我们看电视剧《三国演义》,看那古代将士的布兵打仗,队列齐整.井然有序,两阵的将军出马而战,互相对冲一招一式地比划几下便结束,而两边的士兵则岿然不动(这当然是从话本小说照搬来的.电视剧只是比之更呆板)。对此,姚雪垠先生早在一首律诗中讥笑这种作战为“阵前苦斗辘琳将,旗下旁观草木兵”。他认为这种写法完全违背了古代战争的真实面貌。古代战争决不是俗话所说的“将对将,兵对兵”,打仗是集体的行动,集体的w杀,只强调个别将领的对斗而把士兵写得无足轻重和无所作为,这种传统程式不是来源于生活,而是来源于话本,经不起推敲。我们只要看一看罗马尼亚古代战争片《斯特凡大公》,看一看那岸上、泥沼中双方将士搅混在一起的残酷厮杀场面,就会感到它的真实可信,是来源于生活而非概念。小说《第十个弹孔》中,十岁的鲁小帆数父亲鲁乱背上和腿上的弹痕伤疤,一共是九个,这是父亲为革命“打江山”留下的“印记”。但读后也让人孤疑:作为一个出身人死的老战士,弹孔怎么多在后背——是撤退转移受的伤,还是逃跑时受的伤?我们知道,在军界,军人历来是以背上受伤为耻,以冲锋陷阵正面受伤为荣的。在京剧《郝摇旗》中有一个情节:当众人纷纷指责郝摇旗拉队伍出走,要李自成处置他时,李自成说:“摇旗身经百战,遍体鳞伤,可是就是背上没有一处伤!”这一句话令大家面面相觑—它道出了郝摇旗冲锋陷阵的英勇无畏。可以说,这种符合生活逻辑的写法是准确的。
著名作家周立波曾说过:我以为文学的技巧必须服从于现实事实的逻辑发展。可谓行家里手的真知灼见。是的,人物形象的不真实,读者读之不信,不为所动甚至反感,哪里还有什么打动人心的逻辑力最?细节情节的不真实,漏洞百出,形象的大厦犹如建立在沙滩上,也难以立得稳。
在历史传说、故事及现实生话中,有一些细节似乎不够真实或准确,但又长期为人所接受,所信服,又是何缘故呢?比如“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张凯利先生就在他的杂文(司马光砸水缸》中置疑:“当年的小司马光究竟能不能砸破那只大水缸呢?大型的、能够淹死人的水缸的壁厚当有2.5厘米左右,陶器的强度至少有2兆帕。估算下来,要在水缸的腹部砸出一个拳头大小的洞,约需每秒37公斤·米的冲量,这相当于举起一个4公斤的石头以每秒9米多的速度砸过去。一个7岁的小孩能行吗?”这个问题提得很有趣,也相当有道理,从物理学、力学的角度看,司马光砸缸很难成功。但从“情理”上分析,又似乎说得通:缸是陶器易碎,而在这种危急情势下,拯救缸中约小孩(当时只有一群小孩,而且当时“众皆弃之”,大家都跑了)只有靠“砸”,故事的重点是突现司马光的勇气和智慧,而不在于砸不砸得破的问题。所以人们相信它是真的,并不违反生活逻辑。这正如王蒙所言:文学的真实性间题,归根结底是一个艺术说服力的问题。一部作品要感人、吸引人、教育人,首先要使人信服。如果读者信服,不在乎一些虚构之处反而能以为真;如果读者不信服,那么不管作者有多么良苦的用心,作品有多么装潢也是不会在读者的心目中留下任何印象的。由此可见,“令人信以为真”是作品最终的目的,“合乎情理”是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但对这个真实的理解不能绝对化。
综合上述两方面,可以说杂文是既“杂”,又“不杂”。只强调“杂”,容易失之于泛;只强调“不杂”,容易混同一般议论文,就写不出“杂文味”。只有“杂”而“不杂”,才是杂文的本质和特点。换言之,杂文的“杂”,是紧紧围绕杂文主题思想的“杂”;杂文的“不杂”,是在集中各种杂材料基础上说明主题之“不杂”。二者是辩证的统一,是血肉骨脉与肌体的关系。顾此舍彼,或顾彼舍此,都不能构成杂文的整体,只有将“杂”与“不杂”“熔”于一“炉”,浑成一体,才是我们所谓的“杂而不杂”。
五、杂文的标题杂
杂文选题的范围和主题思想确定后,就是其体考虑题材和标题问题了。
我们读时下杂文,看到“什么什么的联想”、“有感于什么什么”、“什么什么的启示”之类的标题很多。多就俗,就觉得平淡无奇,甚至望而生厌,这样,有些本来内容不错的杂文,只因为题目一般化、雷同化,读者便不愿问津了。可见,杂文标题的好坏,是吸引读者的重要因素之一。
1.题目是杂文的眼睛
“题”者,人额也;“目”者,人眼也。所谓题目,也就是文章中可以传神的眉目。它不仅是文章不可分割和不可任意拟定的一部分,而且是冠于文章之首的一部分。题目的这一特殊地位,就决定了标题的重要性。好的杂文标题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在思想上,它像一面鲜明的旗帜,不仅生动地体现着杂文主题,而且如罗网的纲领、尖刀的锋刃,既提v全文,又凝聚全力,直刺向所针贬的目标。在艺术上,好的杂文标题往往像“传神的写意画”,虽短短几字,却生动精彩地勾点出杂文形象的眉目,使读者透过这个“窗口”,窥见杂文的要义。比如:鲁迅的《骂杀与捧杀》(《花边文学》)、《宣传与做戏》((二心集))、《“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二心集》)等.都是杂文标题的优秀范例。这些标题思路明确,形象醒目,与文中揭批的“捧杀”者的阴毒,“做戏”者的虚伪,“乏走狗”的卑劣相得益彰,互为表里,正因为这样,也便能够引人人胜,使人看见题目便产生强烈的阅读兴趣。从而卒读全文—这就是好的杂文标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