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画漫画。运用漫画手法,抓准针贬对象的特点而加以“廓大”,遗貌取神地将其本质加以艺术夸张,以烛幽洞微,剖骨析髓,这也往往产生幽默效果。如鲁迅在关于“中国女人的脚”的一段议论中说:“然而我们中华民族是究竟有些极端”的,有些女士已在想别的花样,用一枝细黑柱子将脚跟支起,叫它离开地球。……由过去以测将来,则四朝(假如仍旧有朝代的话)之后,全国女人的脚趾都和小腿成一直线,是可以有八九成把握的。”由这一“漫画”,也就表明了作者对这一社会现象的喜恶。为了批判封建遗老的虚伪,鲁迅也是运用漫画手法写道:“君子非吃牛肉不可,然而他慈悲,不忍见牛的毅棘,于是走开,等到烧成牛排,然后慢慢地来咀嚼。”再如,康有为主张全国祀孔行跪拜礼时,申述的理由是,中国人不拜天,不拜孔子,留此膝何为?鲁迅就接过来发挥道:膝是为走路、坐椅曲直用的,如果按康的逻辑:臀肉最肥宜于挨打,脖颈最细宜于挨刀,真可为国粹一脉也。这种漫画式描写,形神尽露,切肤人骨,谈笑之间,便将“麒麟皮下的马脚”展览出来。
(3)打比方。这是杂文写作中用得很多的幽默手法。如:鲁迅曾比方说:“中国社会还是‘爸爸’类的社会,所以做起戏来,是‘妈妈’类献身,‘儿子’类受谤”(《花边文学·“小童挡驾”》)。又如,那脍炙人口的《夏三虫》,以及“遇见所有的阔人都驯良,遇见所有的穷人都狂吠”的“丧家狗”等有名的比喻,都给人以诙谐风趣的幽默感。
(4)用反语。也叫做正话反说。是用相反的词语来表达本意,以造成幽默的方法。杂文中的反话多是以貌似肯定的话,迁回驳斥论敌。如鲁迅在《言论自由的界限》(《伪自由书》)中,联系焦大被塞马粪,而“新月社诸君子”对国民党当局小骂大帮忙而加官晋爵的事实,辛辣而幽默地说:“这就术发微》(见《求实杂谈》),则以“赶时髦”、“惹是非”、“干名流”、“广交游”、“勇自吹”这五种手法,反话正说,讽刺批评了“热衷于成名,却不肯实干,一心走捷径的人。”
题目中的关键字眼,有人称它为“题眼”。抓准题目中的关键字眼,就抓住了命题精髓,选材立意诸问题便迎刃而解,阅读或写作无不如是。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写的是百草园和三味书屋,但如果标题改成<百草园和三味书屋》,便给人味同嚼蜡之感。为什么?文中有这样一个片段:
我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的人要将我送进书塾里去了,而且还是全城中称为最严厉的书塾。也许是因为拔何首乌毁了泥琦罢,也许是因为将砖头抛到间壁的梁家去了罢,也许是因为站在石井栏上跳了下来罢,……都无从知道。总而言之:我将不能常到百草园了。Ade,我的蟋碎们!Ade,我的及盆子们和木莲们!……由此我们了解到,“我”对百草园依依不舍,而去三味书屋十分不情愿,作者标题中的“从……到……”别具深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完整意思是“无可奈何地告别百草园而到了三味书屋”。
明朝刘基《苦斋记》,写周围险恶贫清的自然环境之“苦”,写四周的“苦”的物产—苦树、苦草、苦茶、苦鱼甚至苦蜜,写书斋主人的“清苦”。标题中的“苦”字统摄全文。
郁达夫《仙靛纪险》全文只写一个“险”字:绝壁千寻的高山,涡傲万丈的急流,还有路险—“要试车路的崎岖,要将性命和命运去拼”。一个“险”字便是文章主旨所在。郁达夫的《烂柯纪梦》、(冰川纪秀》、(方岩纪静)(三篇与(仙霞纪险》组成(浙东景物纪略》)中的“梦”、“秀”、“静”也都是各篇的纲要。
沈复《浮生六记》中的《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坎坷记愁》、《浪游记快》等,其中“乐”、“趣”、“愁”、“快”也是各篇纲目。
《最后一课》,对学生来说,上学上课习以为常,但“最后”一课便意蕴丰富、意味深长。如果不是“最后”,韩麦尔的那堂课就别无深意,甚至是一堂不伦不类的课,一堂不“成功”的课。而作品突出“最后”二字,我们读者的心灵便会受到震撼,即使未目睹参与那堂课,读者也会永远记住那“最后一课”,记住韩麦尔、小佛郎士师生等。
《第一次烧饭》,关键是“第一次”,因为是“第一次”才有故事,因为是“第一次”才有意义,因为是“第一次”就可能失败,就可能手忙脚乱,但正是这些,才是扣题,才体现主旨,也才可能有好文章。
《“东施效颦”新析》,关键在“新”,以前人们否定“东施”的“效”即“摹仿”,但“摹仿”是否一无是处?应该说摹仿美的动机无可非议,“东施”不顾自身条件盲目摹仿才是她遭嘲笑的原因,她那种追求美、想得到别人认可的思想还是应该肯定的。如果由此弓!申,得出“应该根据自身的条件去学习摹仿”的结论,不是很有些“新意”、不是真正的“新析”了么?
《记一位平凡的人》的“平凡”,《我的一个好习惯》的“好”,(不寻常的信》的“不寻常”,《记一次野炊》的“野炊”,《我的业余爱好》的“(业余)爱好”,《玩物丧志》的“丧”,《玩物长志》的“长”,都是题目中的关键字眼。
对标志文体的字眼也应给予适当关注。
顺便指出,我们说的“题眼”与一般所谓“文眼”是有区别的。“题眼”是标题的关键所在。“文眼”则是一篇文章的主旨所在。像《出师表》中的“忠”字,《陈情表》中的“孝”字,《雪浪花》中的“咬”宇,都是“文眼”,而它们都不出现在标题中。而另一方面,有些“题眼”如前文所举《苦斋记》之“苦”、《闺房记乐》之“乐”等,同时也是文章之“眼”,此时,“题眼”与“文眼”等同。像《醉翁亭记》,“题眼”可以是“醉”字,“文眼”是个“乐”字,而“醉”与“乐”之间存在着一种必然的联系。这并不奇怪,因为标题、主旨本来就存在着密切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