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五,吾与三友齐游名山。
天朗风清,心旷神怡。吾至友家,与倶如名山。
至原山墅,见一友,甚喜又悦,但未见另一友,三人于道边等之。不耐,独至更衣,至池边,光撒于水面,水质清,微光碧波粼于水上,如玉瓦琉璃,剔透玲珑。吾与一友不及另两人,于浅处热身,弱潜水下,稍熟,四人便于水中追闹。一齐竞游,吾最弱,只见前方白浪洪涌,水下气泡翻空,原为一友向吾冲来,后随一友奋起直追,可相距甚远。四人亦乐矣。
少顷,四人皆饥,起身更衣。于“老字号晶冰粉”食。吾与友说说笑笑,吾方食,一友急曰:“吾之泳镜忘于池边!”,急找包内,又曰:“吾之护发素忘于淋浴间!”余三人大笑且不止。食毕,一友因事急走,余三人在此结账,算计良久不清,吆来老板,不料老板亦不易,甚于吾与友,转绕良久,方清。
欲至公交站,一友见一小铺内有泡泡水,自喜欲狂,快走购之。又疯癫于街上吹之,又跑又跳,疯傻至极,路人见此皆避远之。
雨由小及大,一友见状,遂入路边小铺,购伞一,欢喜撑于头,一友钻伞下,两人开心漫步。至车站,三人累矣。
俄而车来,三人上车入座,至雅安之时,已晚,便各自告辞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