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中应该有我高三作文
伴着清脆的鸟鸣,我寻找你,在这片醉人的绿意里寻找。树枝的触角遮盖住灰白的苍穹,枯枝落叶化为一条柔软的毯子,容我软绵绵地踩踏缓行,它蜿蜒入山林的深处,领我无目的地行走。抬头前望,满眼的绿意和生机。胸腔起伏,鲜凉的空气从鼻腔贯穿全身,一切归于沉静。时光它在青石上布满苔痕,后来人坐于其上,心灵和灵魂同时沉落,归属依附在这片山林。我想,这山林之中应该有我。
也许是很久未如此罢了。
我穿过半个城市来到这里,穿过乌黑呛鼻的尾气,穿过充斥双耳的嘈杂,穿过满途的疲惫,来到这里,只为,这片刻的宁静。
来时之路上,从荒芜到繁华,半个城市里,多见的是浮躁。汽车它不断地鸣笛,尖锐刺耳的声音以及令人作呕的尾气混合,包围着夹在车流之中的非机动车,浩浩荡荡地缓慢行进。偶尔会看见车流里火花闪现,突然碰擦引起双方顶着满脸的怒气,以污言秽语的'形式来争一个谁对谁错的责任道理。人流中行走着,看见的大概都是把思绪与视线投入在面前发光的屏幕上,成为面无表情只会行走的物体。匆匆行走的,一边挎着公文包一边将手机放在耳边大声地与客户交谈的人们,仿佛丢失掉自己。我恐慌着,睁着近视的眼睛四周张望着。人流中,我显得那么不合群,双手空空,无事去做,无地到达。袭来一阵孤独冷感,不禁全身汗毛竖起,好像我的存在就是个尴尬。
纵使我在人流中有多不合群有多不适难堪,我习以为常的生活同样使我觉得尴尬。不断地挣扎在整日的学习中,沉溺于成绩的平庸中,与无边的困倦里。多少次质疑生活的意义是什么,多次纠结,不得其解。
人们愈来愈功利化,总不停地去追逐利益,社会的风气日趋下降,价值观在年轻一代人心中也没有那么深刻,这个社会教给孩子们的不再像上个世纪那么单纯,孩子们过早地看见社会的阴暗面,也因为信息传播的广泛而过早地被根植下不好的思想。学习不再是学习本身,而变成达到利益的手段。这些在我们这一代身上同样也反映出来。本能让我对于这些进行逃避,可时间的长度使人沾染或多或少的时代风气。
生厌于这种嘈杂混乱的生活,所以选择逃避,我逃离到这片山林里,为了寻找一份灵魂的纯净。
归属于山林,享彻耳的鸟鸣交响曲,达到一种清净的境界。在这片山林中,我不用去思考多么繁杂的百态,我是我,把所有思绪清空,就让它变成空白,然后能够去思考人生。望见满地的枯叶,便想起生命的无常,人在这世界上的渺小;可抬头便可看见新绿,于是乎得知生命的新旧交替,新叶只不过换了一种方式替枯叶存在,所以对于逝去的大可不必悲伤,生活中的也亦如此。视线转移到青石下的植被,望见它不顾一切奋力生长的生命力,于是乎思考它奋力生长的意义,得知人生活着应该有个方向,植被尚能朝着太阳的方向生长,我们又何尝不能积极地朝着理想生活呢,以一种顽强的生命力。感受满山林空气的纯净,不同于城市里的浮在空气里的尘埃,人们也若这尘埃般浮躁而迷茫,若他们活得实在,那又为何把一切投入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呢,是否也该脱下沉重的负担,洗去内心的糟粕,留下自己最想留下的美好呢,如这山林里的空气,潇洒自由地存活……思绪不断伸展,它的触手伸到树梢上,伸到天空中;我们心灵沉到湖面上,沉到深潭里。我变成自我,变成这山林中的一物。
我们都应知,多少次心灵浮躁之时应该给予自己一片山林,可让自己的灵魂安放,让自己的心灵沉静。这片山林或许不是真实,可我们应该无时无刻把它放在心中,在这里,让自己成为自己。
于这片青葱之中,听悦耳鸟鸣,沉浮躁之心,安迷茫灵魂。这山林其中应该有你,有我。
【这其中应该有我高三作文】
终于融入其中初三作文
一手握板,一手执笔,只听笔尖“刷刷”地亲吻着雪白的画纸,在纸上画出一道道深深浅浅、粗细有致的线条,将黑与白融到恰到好处。我笑了,我终于融入其中。
遥想那年初识你,单调素雅难欢喜。
初次来到这黑白格调的世界,更多的却是不习惯,外面的世界五颜六色的,为什么这里如此单调。
老师,感觉是一贯的教风,在安排好位置后,便在前面开始了他的第一课,他好像从“素描”二字的解释,讲到素描的历史,又讲到自己为何热爱素描。而深感乏味的我早已望着窗外静静地发呆,心里止不住地想:这么美的世界,哪能用黑白二字就描绘得出啊。
“刷刷刷”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这犹如树叶与树叶交错在一起发出的响声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我一回神,只见那转动的手腕上握着一支笔,轻轻画着一丝丝线条。老师抬起头,说他示范好了,让我们试一试。我拿起笔,开始了我的画作,就画几条线条不会很难吧。果不其然,没一会儿我就画满了一张纸,我便欣然拿去给老师看,老师看了很满意,我却轻声嘟囔了几句:“全是黑与白,有什么好看的。”老师笑了笑,说:“等你学的久了,你就会融入其中的。”我也回了他一个笑脸,点点头,便跑回座位上继续朝着窗外发呆。
热爱彩色的我怎样融于这黑白的世界。
陪你走过一年年,终于现在融入你。
素描学了一年又一年,画的是越来越好了,然而对于素描的喜爱却久久没有提升。老师貌似也是看出了我的心思,那节课上,老师在教完我们新的画作后,单独把我叫了过去,说:“你不用完成那幅作品了,你试试这一幅吧。”说着老师拿出一幅色彩鲜丽的画。“这…这是波提切利的《女神的馈赠》,这怎么可能用素描画得出来啊。”“试试吧,艺术都是相通的,残缺的部分就要靠你的想象了。”“好吧,我试试。”我说完怀着疑惑又新奇的心回到位置上开始临摹起来。
笔尖迅速在纸上舞动起来,我用心刻画着每一个眼神,每一个纹路,每一个褶皱。素描所带来的明暗的显著与细节的突出也是其他艺术画所无法带来的,我渐渐陶醉于其中,甚至觉得用素描来完成这幅油彩壁画更加有意境。不一会儿,我就画好了令我自己满意的画作,我高兴地拿去给老师看,老师笑了笑,很满意。我突然感觉这个场面好熟悉,没错,五年前的那第一节素描课,好像就是这般场景,只是不同的是,五年前的我还不爱素描,而现在的我终于已经融入其中。
老师将我的画作展示给其他同学看,在同学们的赞叹中,我笑了,因为我知道,我终于融入其中。
突然想起了第一节课上老师所说的,素描中,“素”从字面上指单纯、直接和质朴、真实,“描”是指写、画、挥舞、临摹、 写生的意思,素描的定义是指用单色来描绘物体的`形象,素描是一门关于认识和表现形的学问,是指导表达造型艺术的一种最基本的、辩证的、逻辑严密的思维方式,是一门独立的造型艺术。是的,这就是素描,它不单调,反而,它是丰富多彩的。
我望着老师给我的那张《女神的馈赠》的图片,猛地想到了余秋雨在《文化苦旅》中写的一句话:一切伟大的艺术,都不会只是呈现自己单方面的生命。它们为观看者存在,它们期待着仰望的人群。一堵壁画,加上壁画前的唏嘘和叹息,才是这堵壁画的立体生命。
我终于融入其中,融入素描,更融入于这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的艺术。
【终于融入其中初三作文】
论语其中一则读后感500字6篇
《论语》是儒家文化的重要经典之一,而儒家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之一。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论语其中一则读后感500字,快来借鉴一下并自己写一篇与我们分享吧!
论语其中一则读后感500字(精选篇1)
朋友,不知给你上过课的老师们有谁?是班主任?普通老师?优秀老师?代课老师?实习老师?年过半百的“老教师”?那些啊,和我比起来,可都不如我厉害,你可知道,咱们北京东路小学的孙校长亲自来为咱们五(1)班的同学们上了一节公开课!
今天,我们北小五(1)班的同学们穿着整齐地上了车子,前往目的地——东南大学礼堂,为全国各地的语文老师们展示了一堂生动精彩的语文课。
一进大礼堂,可把我吓坏了,那么多的语文老师注视着我们。为了使咱们放松心情,孙校长一开始和我们玩起了“猜名字”游戏,大家顿时轻松起来。不久后,我盼望已久的语文公开课在孙校长那响亮的“上课”声中开始了。这次的内容是“走近《论语》”,《论语》我们在晨读中早就读过了,但正如孙校长说,温故才能知新。我们大家在他的带领下又读了六条论语,每一条论语,那孔子所说的经典语句,在孙校长那一个个幽默生动的小故事里,都有了新的认识,而且不同于以往的体会。不愧是北小的校长啊,上课就是不一样!我暗暗赞叹道。
刚刚开始上课的时候,我还有些不习惯,手心里全是汗,也不怎么敢举手,但后来,我在校长那生动活泼的课堂环境下,敢发言了,有自信了,有感悟了,胆子大起来了,自己手心里的汗也少了许多,轻松多了。这应该就是孙校长上课的魅力所在吧。
学习了这节课,我更深刻地理解了“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句圣人之言;我还有个小小的心愿:希望孙校长能再次为我们五(1)班上一堂精彩生动的课。
论语其中一则读后感500字(精选篇2)
这两天引导学生自学语文阅读上的古文《推敲》一文,指导了些方法,趁热打铁,开始引导学生学习《论语》。
教文言文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语感,增强学生的积累,提高语文素养,熏陶道德修养。众所周知,《论语》是儒家文化的重要经典之一,而儒家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在教学目标的设定上,我希望让学生接受儒家文化中优秀思想的教育和熏陶,使他们在情操修养,立身处事,为人治学等方面,得到更好的引导,从而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健康坚定的价值观和乐善好学的品格和气度。当然也想借这些短小精炼的小短文提高学生阅读文言文的兴趣和理解文言文的能力。
如何学文言文,一个字:多读。相信文言文是读懂的,决不是老师讲懂的,更不是老师分析词法句法而懂的。在读中进行朗读指导,会按节奏读,养成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积累语言的习惯、现实生活中学生有许多迷惘与困惑的问题,把《论语》与学生提到的问题挂上勾,对学生的启发是很大的。把《论语》与生活结合,化难为易,化枯燥为生动,让学生觉得《论语》其实很生活化,她离我们很近,是切合现实生存的智慧。
当然,教学中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由于古文中的知识点相对比较多,毕竟是初一学生,有的同学在个别知识点可能还不够理解。
2、学生能积极参与讨论,但质疑能力还比较差,如果能让学生自己提出的问题,学生自己讨论来得出结论,效果会更好。
论语其中一则读后感500字(精选篇3)
《论语》是由孔子的弟子及再传弟子所编撰的一部语录体著作。这本书涉及政治、文学、哲学、道德以及教育的道理等多方面,是儒家经典着作之一。朱熹把它与《大学》、《中庸》、《孟子》合称为“四书”。
这本书里的每一个句子都能告诉我一个道理。“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让我知道了如何才能保持君子风格;“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让我明白了“学”与“思”的辩证关系;“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让我了解了认识事物的正确态度;“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让我知道了要向一切人学习,要随时随地注意学习……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这句话阐述了孔子认为可以终身奉行的一个字“恕”。宽恕是一种润滑剂,可以消除人与人之间的摩擦;宽恕是一种镇定剂,可以使人在众多纷扰中格守平静;宽恕是一缕阳光,可以消融彼此之间的猜疑积雪;宽恕是一座桥梁,可以将彼此间的心灵沟通……宽恕是生活里必不可少的一种因素。如果没有宽恕,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无比沉重,身后的包袱就会越来越重。总有一天,它会把我们压垮。
论语其中一则读后感500字(精选篇4)
“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一部《论语》道出了多少面对生活的态度;一部《论语》道出了多少做人的道理;一部《论语》道出了多少人生的哲理。这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巨作,便出自孔子这位博古通今,学富五车的大师,一个教育家,一个哲学家。这样一个传奇的人;这样一种传奇的思想;这样一部传奇的著作,却曾经被数次的抛弃,否定。
秦始皇时期,正统的儒家思想,却因秦始皇害怕政权被推翻而抛弃。“焚书坑儒”的做法否定它的同时,也恰恰的肯定了它的价值。儒家思想被抛弃,我不敢说它是秦朝覆灭的主要原因,但它至少也算一条吧!之后,儒家思想再次被推崇,延续着它的光荣。我本以为它会被一直推崇下去,但令我感到惊讶的是,它再次被抛弃了。当时提出了“加强新文化的发展,鄙弃旧文化”的文化发展方针,直接而又错误的否定了它。这仅仅是因为它含有封建主义思想,不利于中国共产主义思想的发展,仅仅因为这可笑的一点,人们拆孔庙,烧书籍,使儒学站在了众矢之的,完全的否定了它。
两次可笑而又可悲的否定没有使它失去应有的光芒,而使它更加耀眼夺目。“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为上至于下愚不移”······多少名言,句句经典,句句深刻。这一句句话,都从孔子嘴里一一“曰”出。这不应该被否定,应该被发扬,被学习,被传承。
子曰:“刚、毅、木、衲,近仁。”
论语其中一则读后感500字(精选篇5)
今天开始认真读《论语》。对于这一类的古籍,年轻的时候真不太上心。想想自己读了很多年的书,竟连这样一本古典、经典、充满智慧、字字珠玑的书都不曾好好读过,不禁汗颜。
细读之下,竟萌生了写点什么的欲望。于是乎,开启了尘封的个人公众号,写下读《论语》后的第一篇感想。作为开篇文章,这真是一个最好不过的选择。
第一段便是那耳熟能详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说”同“悦”,一早便知。然“悦”与“乐”的区别在哪?之前从未细想。悦在内心,乐则见于外。可不,学习的过程中内心充满喜悦,那是静静的心底的私语。虽有时也会忘形地手舞之,足蹈之,但大部分的时候都是表面平静,内心汹涌。有时竟然是不能说,不可说,说不得,说不出。呵呵,有时候语言的力量真真有限的很。
而有“朋”来到,若不喜形于色,岂不让“朋”误会?而“朋”之一字,绝非泛指朋友,而是指志同道合之人。可见古人择友严苛,并不随意与人为朋。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也。这样的人来了,岂会不乐开了怀?那绝对是喜不自胜啊。
“人心隔肚皮,对面不相识”。人与人之间的了解可谓是难之又难。知你、懂你的人世间能有几人?年轻时常常豪气干云地吼上一句:莫道前程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现在想想不免发笑。所以,人不知,我不愠,这岂不是我们该有的基本境界吗?话说,你愠了又如何?可不就是庸人自扰吗?就让花自飘零水自流吧。
静静地享受读书的喜悦,让真正的朋友感受你的在乎,在不为人知的角落淡然地微笑。这是夫子早就给予我们的智慧。
论语其中一则读后感500字(精选篇6)
关于颜回,《论语》有以下记载:为政:子曰:“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公冶长:子谓子贡曰:“女与回也孰愈?”对曰:“赐也何敢望回?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与女弗知也。”
颜渊、季路侍。子曰:“盍各言尔志。”颜渊曰:“愿无伐善,无施劳。”雍也:哀公问:“弟子孰为好学?”孔子对曰:“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未闻好学者也。”子曰:“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其余则日月至焉而已矣。”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述而:子谓颜渊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子罕:子曰:“语之而不惰者,其回也与。”子谓颜渊曰:“惜乎!吾见其进也,未见其止也!”先进:子曰:“回也,非助我者也,于吾言无所不说。”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天丧予!”颜渊死,子哭之恸。从者曰:“子恸矣!”曰:“有恸乎?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颜渊:颜渊问仁。
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曰:"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从以上的内容可以看出,颜回是一个勤勉好学,学有所成,品行高尚,一生兢兢业业努力实践孔子学说的人。对他的记载有几处很值得玩味。一是孔子说他“不愚”。孔子并没用“敏”、“惠”等字眼,而用“不愚”,说明颜回资质并不特别高。二是说他对自己并没什么帮助,无论自己说什么,颜回都感到高兴。另一方面,孔子还是很看重这个学生的,颜回死时,孔子极度伤心,大呼“天丧予”。颜回也对孔子充满了感情,孔子受困时,他对孔子说,您还没死我怎么敢死。
我觉得,对于孔子来说,颜回就是自己的翻版。他眼见自己的学生一步一步跟自己越来越象。面对这种情景,我想孔子的心情是极为复杂的。除了“天”以外,最知道自己的就是颜回了。颜回即使并不意识到自己了解孔子,他的行为也体现了他已把握了孔子思想的精髓。和这样一个学生在一起,孔子应有一种知己的感觉,但孔子并没有过明显的表达,甚至还嫌不足,“回也,非助我者也,于吾言无所不说”。这可能是因为颜回太像自己了。只有在颜回死后,孔子才意识到失去颜回意味着什么,叹息道是老天爷要我的命,并对学生说我不为颜回哭为谁哭?孔子是否觉得颜回之死意味着自己理想人格之死,意味着镜中自己的死呢?再也没有人可以像颜回那样勾起孔子的共鸣了。
关于曾参,《论语》有以下相关记载:里仁: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先进:柴也愚,参也鲁,师也辟,由也喭。子曰:“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子路率尔而对曰:“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夫子哂之。“求!尔何如?”对曰:“方六七十,如五六十,求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如其礼乐,以俟君子。”
“赤!尔何如?”对曰:“非曰能之,愿学焉。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点!尔何如?”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对曰:“异乎三子者之撰。”子曰:“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
我看了其中一本四个调皮蛋,我觉得马小跳是一个助人为乐和快乐的好孩子。马小跳有三个好哥们,他们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可他们经常调皮捣蛋,做一些让秦老师生气的事,但面对坏人坏事,他们却能团结一心,都成了见义勇为的小英雄。
看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我们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做一个快乐的好孩子。
我们班有许多人,但其中,我的印象最深的只是一位多嘴大王———徐梓裕。
他的脸肉乎乎的,眼睛又小又亮,就像两颗黑宝石,他有两颗大龅牙,使他看起来非常搞笑,他的身体肉乎乎的,就像一个大肉球,可爱极了。不过他有一个让人非常不喜欢的毛病,那就是多嘴。
有一天我走在走廊上,和李浩洋玩棉花糖大作战,他就跑了过来,大声叫我外号,说完拔腿就跑,一边跑一边大声的叫我外号,周围的人都早已见怪不怪,低着头,做着自己的事。徐梓裕的速度就像一只离弦的箭一样,脸上有奸计得逞的样子,一直在哈哈大笑。那笑声在我听来,恐怕比哭都难听。
听完他的喊声和笑声,我非常的生气,脸红的像个苹果一样,牙齿咬得紧紧的,全身都在发抖。我立马奋力追过去,我就要抓住他了,他边跑边说,他离我还有10米,还有9,8,7,6,5,4,3米………
没过一会儿,我就抓住他了,他一副大难临头的样子,突然向我求饶,那模样很搞笑,后来他就跑了。
唉,徐梓裕真是个罗嗦大王。
说到《水浒传》,其中一位响当当的人物便是豹子头林冲。他是东京人氏,原是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耍得一身好枪棒。在水浒传中,曾这样描述他:“头戴一顶青纱抓角儿头巾,脑后两个白玉圈连珠鬓环。身穿一领单绿罗团花战袍,腰系一条双搭尾龟背银带。穿一对磕瓜头朝样皂靴,手中执一把折迭纸西川扇子。”“那官人生的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八尺长短身材,三十四五年纪。”由此可见,林冲是一位身材强壮的好汉,因“豹头环眼,燕颔虎须”而得外号—豹子头。这也正反应出了他的性格—隐忍、英勇、侠肝义胆。
话说,林冲这一生可谓是跌宕起伏,大起大落。从一开始的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因为妻子出头,而得罪了官员高衙内,被高俅和陆虞候设计,拿着刀误入白虎节堂,定下了“手执利刃,故入节堂”的罪名。在发配沧州的途中,两个军官受陆虞候委托,要杀了林冲。可能是老天有眼,不甘埋没一侠义好汉,使之被鲁提辖救下了。之后投到小旋风柴进门下,得到推举,来到一座草料场当看管。没想到,陆虞候和高俅仍未放过他,又设一计烧了草料场,虽避免一死,但也犯下了看守不当的罪名,再加上他杀了陆虞候和两个差拨,这下,更无处可逃了,好在柴进相荐梁山泊,去投靠王伦等人。在途中因饮酒愤懑,写下“仗义是林冲,为人最朴忠。江湖驰闻望,慷慨聚英雄。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他年若得志,威震泰山东!”由是,林冲怀着满腔热血,忍辱负重,不畏前行。
林冲在王伦手下呆了一段时间,发现他心胸狭隘,怀妒贤嫉能之心,于是在晁盖、吴用等七人的协作下,杀了王伦,主动立晁盖为主,自己排第四。
林冲十分有本事,武艺高超,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打了许多的胜仗。在征讨江浙一带方腊率领的起义军胜利后,林冲不幸得了中风,被迫留在杭州六和寺养病,由武松照顾,最后,好汉林冲的一生走到了尽头,他病故了,就像一场惊心动魄的舞台剧,拉上了帷幕……
林冲,有着万夫不当之勇,有着十八般武艺,练就一身本领,心胸开阔,一身正气。在那浑噩的封建时代,尽管被陷害、被轻蔑,但仍不甘在这黑暗下低头行走,要知道,真正英勇的人不会畏惧一切,他背起行囊,一步步地前进,靠着自己的满身武艺,行走江湖,行侠仗义。他是一位性情中人,但在现实中,他必须学会隐藏,学会忍耐,忍辱负重,披荆斩棘,不畏困苦。他也爱戴并敬重所有有本事、有才华的贤能之人,他渴望有人能与他一起闯荡天下,实现自己心中的伟大志向。或许林冲身上的东西,就是在那个社会上,最难能可贵的吧,他的正直与英勇启迪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他,或许就是,历史长河中,永不湮灭的英雄。
英雄者,国之干,庶民者,国之本。
我们班有很多有特点的人,其中,有一位很喜欢动物的女同学,我称她“动物迷”。
记得那是一年级下课时的场景,她和一群男同学来到操场上,发现了一条巨长的蚯蚓,她兴冲冲地跑了过去,360度无死角地观察了遍,然后,用小树枝挑起来玩,她那不亦乐乎的样子看得我都想去玩了。叮叮叮!叮叮叮!呀,上课铃声响了,同学们个个都像火箭般地冲了回去,只有她还在那边,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不过,她还是小心翼翼地用树枝把蚯蚓挑回了草丛,她可真爱动物啊!
她也很爱养动物,光是小猫,就有5只,其中有3只是野猫,是她收养过来的,还有2只松鼠和1只乌龟,这都是“动物迷”最爱的动物......
虽然她很喜欢动物,但是她也很怕昆虫,她上幼儿园时,中午她在上厕所,突然一声尖叫打破了中午的宁静,吵醒了午睡的同学,原来,她发现了厕所里有一群群蚂蚁向她爬来,她吓得腿脚发软,一溜烟似的逃到了床上,差点都忘记脱鞋,老师赶忙跑了过来......
看,这就是我们班的“动物迷”,虽然她怕昆虫,但是她很爱护动物,想知道她是谁吗?告诉你,就是本人啦!
我玩的游戏很多,其中我十分喜欢肥皂。
我玩的肥皂泡都是自己做的。首先,找来一个小杯子,装一些清水,再往清水里放入一块小肥皂,用小木棍搅拌起来,让肥皂充分溶解,直到制成黏稠的肥皂水。
用吸管沾一点点肥皂水,轻轻一吹,一个圆溜溜、五颜六色的小泡泡就出来了。可它只出现了几秒钟——在风雨里停几秒钟,感受到了春天气息,它们似乎就满足地离开了。可它短暂的生命,却带给我无限的快乐!
我不停地吹,吹出了五彩斑斓的泡泡。看,泡泡好像是一个个很薄的气球,又像一个个小精灵。泡泡有时啪的一声破了。而有些泡泡却像一只只飞舞在春天里的彩色“蝴蝶"。
我有时慢慢地吹泡泡,越吹越大,轻轻一提,像篮球一样大的泡泡在天空中飞舞,在灯光下闪着五颜六色的浮光,好看极了!用手轻轻一碰,它就破了。
只要我轻轻的、慢慢地吹,就又能吹出一个个大大的泡泡。
我看着在空中飘飞的美丽泡泡,内心感到无比轻松和快乐!
我喜欢秋天,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秋天是果实成熟的季节,果园里硕果累累,当然也有其中我最喜爱的―――葡萄。
妈妈终于从水果市场给我买回了葡萄,我从框里上摘了几串葡萄,就迫不及待地洗了起来!
我把葡萄洗好了,那一串串葡萄就像一群小朋友在聚会,在想怎么玩。
我拿起葡萄,葡萄又像一双双眼睛在看着我,我赶紧又把迷人的葡萄放了下来,生怕被它勾引的也变成上面的其中一颗。
又过了一会儿,我的嘴有点流口水了,于是我就拿起一颗葡萄,放在手里,葡萄有点光滑,好像说:“我很顽皮,想吃我,没门儿!”果然,我一不小心,被这个家伙给溜走了!
一颗葡萄的颜色从下是此色,一直往上就变成浅此,后来就变成浅绿的了。
面对诱人的小黑珍珠,我再也无法忍住,于是,我把果蒂撕开,一个小口子就露出来了,也露出了果肉,一会儿弟弟走了过来,他还以为我手里有颗玻璃球,就跑过来准备从我手里抢走,结果看到了是葡萄,弟弟说,我刚才还看到玻璃球,怎么就变了呀?说完又顽皮地跑了!
我不管他,又独自吃起了葡萄,我又撕开了一点儿皮,只见有蜘蛛网状形,还水灵灵的,我伸出了舌头,一舔果汁,那凉丝丝的果汁,甜中带酸,冲着亮光处去看果肉,是半透明的,隐隐约约的看到一颗粒儿,也就是葡萄的种子!
我放到嘴里用舌头搅动了几下,然后又一咬,果汁榨出来了,于是我就把果肉美美的滑下了肚子,最后吐下了几颗小籽儿,又把皮给吐到一个小盒里,准备晒干。我想:把葡萄的种子明年春天种下来,就可以在明年秋天吃到葡萄了!于是,我每吃一颗葡萄,就把籽放到了一个盒子里。
等吃出了一大堆葡萄皮的时候,我觉得我吃的应该可以了,于是我就去学习了。可是一边学习,一边在想着葡萄,我又忍不住想吃了,就又跑出去吃了几颗……
我觉得自己嘴很馋,就问妈妈,为什么我越吃越想吃呢?是怨葡萄还是怨我自己嘴馋?妈妈说:“哈哈哈,应该都有吧?”过了一会儿,妈妈又说:“你这么爱吃葡萄,你知道它有什么好处吗?
我说:“葡萄是非常好吃的水果,葡萄还能做成葡萄干,也是美味呀”。妈妈说:“对,葡萄不但美味,好吃,而且它是是最有营养的水果之一,它里面含有一种叫花青素的东西,是一种非常强的抗氧化剂,对人很有益处,尤其是葡萄籽和葡萄皮,含量更高,如果酿成红酒,对保护血管还很有益处呢!
妈妈的一番解释让我茅塞顿开,并且也增长了知识,原来吃的学问很多哦!
我家养了几盆小多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一盆叫“红爪”的多肉。我家的多肉大多都是景天科的,而红爪却是茄科的。因此显得极其突出。红爪的外形很像月季花,从远处看就像是一朵绿色的月季。它的花瓣饱含水分,摸上去鼓鼓的,或许这就是它们叫多肉的原因吧。在我家的多肉中,红爪比别的多肉都高都大,却没有景天科的那么娇艳。伸出的长长枝叶上长着几朵红色的小包。绿色的花瓣一层一层叠在小巧的花心上。花瓣的肩上有一点红色,花的形状有一点像爪子,或许这就是他叫红爪的原因吧!这件事我家的红爪,你们喜欢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