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这是我们印象中的大草原。今天,我看了一部电影《狼图腾》,让我对草原上的狼与人的关系有了全新的认识。
故事发生在一九六七年,陈阵和杨克为了响应上山下乡的号召,从北京来到内蒙古大草原插队做知青。在这里,他们结识了蒙族老人毕力格一家。有一次,陈阵见到了草原上最神秘的动物:狼。从那以后,陈阵对狼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冬天,草原上黄羊队伍逐渐扩大,把草吃得一干二净。饥饿的狼群在精心布阵后发动突然袭击,一举歼灭了黄羊。狼群吃饱后,把剩下的黄羊埋在雪地里,作为过冬的储备。但是,它们的黄羊却被追踪而至的牧民给偷走了。后来,牧场场长包顺贵带人去掏狼崽,陈阵在参与的过程中偷偷抱养了一只狼崽,他想做科学实验,想用它给狼狗配种并且驯养它。人们不知道,狼群把人们所做的一点一滴都看在眼里。虽然有人反对包顺贵所做的事情,但是事实已无法改变。狼群被人类的举动彻底激怒了,它们开始实施疯狂的报复,牧民的牲畜损失惨重。但是,包顺贵不知道,发生的这一切,都是由于人类破坏了草原的生态平衡,他领导牧民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灭狼行动。很短的时间内,草原上的狼就所剩无几了。影片的结局不用我多说,大家也想象得到,由于食物链的破坏,草原受到了难以修复的创伤。最后,草原上空那一朵狼型的云,让我潸然泪下。
影片结束了,可是我的心还在影片中荡漾。这部影片给我的感悟就是:这一切的一切,归根结底都是人类造成的。人的贪婪,人的无知,让整个草原的生态系统遭受重创。草、羊、狼,缺少哪个环节,这条食物链都会因失衡而断裂,而这恰恰是草原生态系统得以维持的关键。我既为狼的处境感到同情和悲愤,又为牧民的做法感到无奈和悲哀。
这部影片也让我看到了与先前我从别人口中得知的不一样的狼的形象,它们重情重义,聪明机智,富有团队精神,并且有自尊心,跟人们所传的卑鄙无耻的形象完全不符。我想,这就如老子所说,凡事都有对立面吧。
我认为这部影片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佳作。它让我重新认识了狼,学习了狼的可贵品质,同时也认识到了生态系统的重要性。
狼,愿你做蒙族人民心中永远的图腾!
暑假,爸爸带我到腾格里沙漠露营。沙漠里的太阳和长沙的一样毒辣,但是这里比长沙凉快多了。
我们先去把帐篷搭好,然后开始赤脚徒步两公里。我们几个小孩争先恐后地向目的地跑去,想夺得第一,可是走一步滑半步,就是跑不快。光着脚踩在细细的沙里,感觉软软的,像踩在棉花上一样。
半夜,爸爸叫我起床看星星。拉开帐篷的帘子,四周一片漆黑,天上出现了密密麻麻的星星,它们都在向我眨着眼睛。星星最密的地方像一条带子,原来那就是银河,真的壮观极了。
最难忘的是在沙漠里开卡丁车。沙漠里沙丘高低不平,非常颠簸,加上沙子会不停地扑向眼睛,稍不留神就容易翻车。尽管我以前开过卡丁车,但心里还是很紧张,害怕翻车。一位叔叔帮我发动了卡丁车,我轻轻地踩下油门,慢慢地转动方向盘,像乌龟一样慢吞吞地开出了营地。开了不到一分钟,感觉已经习惯了颠簸,我的胆子就变大了,猛地把油门踩到底,感觉我的脑浆一下子被甩到后面去了,好刺激呀!我把卡丁车开到沙丘顶上,发现四周天边的地平线都是绿色的树,像一条绿色的带围着沙漠。爸爸告诉我,再过几年,我们的脚下也能都种上树,这片沙漠就不复存在了。
沙漠真好玩啊!再过几年,我们要去沙漠玩就得去更远的地方找沙漠了。
我写的字像花朵
美美地开在田字格里
我写的字像小草
风一吹就会倒
有时候,我的字很胆小
缩在一角
有时候,我的字又很大方
站在正中央
我写的字呀
真像我的心情
有时好有时却不好
贝尔•格里尔斯邀请我和朵拉一起去撒哈拉大沙漠探险。一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开心地怦怦直跳。朵拉的眼睛中也发出了奇异的光芒。我和朵拉准备好了小刀、大砍刀、打火机、地图、指南针、望远镜和帐篷等户外装备。我们要和贝尔一起去探险啦!
撒哈拉大沙漠壮观极了。阳光照在身上,脚踩在松软的沙子上,暖暖的,真舒服。我和贝尔、朵拉沿着地图指示的方向一路走着。走走停停,三天转眼间就过去了。第三天晚上,贝尔对我们说:“各位,我们的粮食和饮水块没了,最多只能再挺一天了,我们要想办法解决生存问题,物资要省着点用。”
我看了看贝尔身上那仅仅小半瓶的水和最后一片面包,担忧极了。回到了自已的帐篷,翻来覆去一直睡不着。大风在外面“呼,呼”地吹着,帐篷中的火苗暗了几分,我缩了缩身子,把自己蜷缩成一团。第二天,烈日当空,我尝试着振作起来,可绝望和担心一直在心中徘徊。贝尔叫我们起床,我看到朵儿那苍白的脸,就知道她昨晚也没睡好。就这样,我们顶着大风向前走着沙子摩擦着我们的脸,我们艰难的向前。呼——呼——呼,“是沙尘暴”贝尔大声叫道,我和朵拉大惊失色一时间,不知所措,“捂住鼻子和嘴巴,闭眼趴下,快点!”贝尔喊道。我们赶忙照做,大风吹散了我的头发,头发到处是沙子。大约过了10分钟,风小了,沙尘暴过去了。我叹了一口气,放下了心来,可是不远处的场景,令我心凉了半截。那一瓶“生命之源”已经倒翻了,那本来就少的可怜的水,已经渗入沙漠。“不”我撕心裂肺地叫着,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四周壮丽的风景也看不进去,而此刻朵拉保管的一小片面包也不见踪影。我的眼神变得空洞、呆傻,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仿佛整个世界定格静止在那秒。在我眼中,这片美丽、震撼人心的沙漠,变成毫无生机、残忍无比的地狱。闷热的天气,令我反感至极。
贝尔在我面前摆了摆手,示意我过去。我感觉自己身体只是一个躯壳。但贝尔带我来到了一处长满仙人掌的地方,只见他带上了厚手套,从包中拿出大砍刀。“啪”的一声,贝尔把仙人掌一分为二,顿时清凉的汁水流了出来。我的眼神恢复了神采,拿出一个瓶子,装了满满的一大杯。仰起头,“咕噜噜”地喝了下去。这略微苦涩的汁水在我口中竟然成了无比清凉的甘露,我们解决了水源的问题。
可食物仍然是一个大问题, 贝尔将一段枯木掰为两截,我们疑惑的看着他。他用木头挖了几个小洞,不一会儿一只蜥蜴和昆虫爬了出来,我们抓到些,生火烤着吃。
由于贝尔有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我们终于逃出了撒哈拉大沙漠。
腾格里沙漠真是个好地方,它的美,只有身临其境才能感受的到!
腾格里沙漠什么美?日落美。下午四点左右,站在高高的沙丘上,你可以看到像红黄色大圆镜似的太阳缓缓地落下。由圆变成椭圆,再变成半圆,接着变成一道弧线,最后渐渐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
腾格里沙漠什么美?星空美。在腾格里沙漠的宁静夜晚,我们坐在银河下,抬头仰望,钻石般半明半昧的小星星布满天空,多得数也数不清。突然,一颗流星划破天际,接着又有一颗颗流星划过,天上下起了流星雨。我们在星空下自由奔跑,它们那一闪一闪的眼睛仿佛在对我们微笑。
腾格里沙漠什么美?日出美。凌晨五点左右,爬上高坡,一层面纱遮住了天空。接着,太阳的半个小脑袋从沙丘上探了出来,接着耀眼的金光四射,一轮红太阳悬在了空中,太美了!
腾格里沙漠什么美?绿洲美。腾格里沙漠中还有一个名叫“月亮湖”的绿洲。那里水资源丰富,植被繁茂,非常值得一去。
这就是腾格里沙漠,它被誉为世界上最温柔的沙漠,你是不是迫不及待地要去大饱眼福了呢?
【简评】
小作者以《沙漠,你好》为题,第二人称不仅拉近了与沙漠之间的举例,平添了几分亲近感;更赋予了“沙漠”以人格,体现了自己对腾格里沙漠的喜爱之情。“腾格里沙漠什么美?”作为段式多次出现,文章赋予结构美和韵律美,你更从“星空、日出和绿洲”三个角度阐释了这种美,文字流畅美丽。(施民贵)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是江奈生•斯威福特,是英国十八世纪前期最优秀的讽刺家、作家和政论家。《格列佛游记》写的是一名医生,名叫格列佛,他曾去过许多与世隔绝的地方。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岛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度过三年奇妙的生活并经过多次冒险,回到英国的经历。
这本书读来让人爱不释手。作者的想象,作者的文采,都令人拍案叫绝。可是,这只是表面的局部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灵魂。《格列佛游记》中的讽刺是一把多刃的利剑,首当其冲被评点和挖苦的,即是当日之英国。那时,英国政府专制黑暗,目中无人。人们都奢侈浪费或贪婪无厌。富人享受着穷人的劳动成果,而穷人和富人在数量上的比例是一千比一。因此人民大多过着悲惨的生活,斯威福特看到上上下下的人都如此心甘情愿的被金钱所奴役驱使,不由要对人的本性生疑。
小说第二卷更是指名道姓地批评了英国。格列佛长篇大论的向大人国国君介绍英国的历史、制度和现状,以及种种为国家为自己“挣面子”的事。不过,用大人国的眼光看,英国是利立浦特般的蕞尔小国,它的历史充斥着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所产生的恶果。斯威福特的讽刺还横扫了英国社会其他许多重要方面。如:第三卷里对拉格多科学院人士描写是直接针对英国皇室学会的,表达了对现代科技的种种忧虑;有关勒皮他飞岛一段则影射英国对爱尔兰的剥削压迫。总之,在十八世纪早期,秩序更替、工商繁荣、物欲张扬、政界腐败、党争激烈及对外扩张等构成了英国生活的主旋律;而斯威福特则敏锐抓住了时代的特点和弊病,痛下针砭。
这部小说不但抨击社会现状,还有意识地模仿了某些语言和文体。格列佛在抄下“领土广被”一语后,还在括号里不动声色地解释道:“周界约十二英里”。他似乎并无评论,只是在忠实客观地为我们解释利立蒲特的尺度。然而,随着这句解释,那“直抵地球四极”的无边领土就陡然缩为周长不过十余英里的弹丸之地,讽刺锋芒脱影而出。
星期天,我在百般无聊之中翻起了儿童文学作家汤素兰阿姨的新作《阁楼精灵》,看着看着,我不禁对书中的巫婆格里格产生了兴趣,于是,我津津有味地看了下去。
提起巫婆,大家脑子里一定会出现一个穿黑袍、戴尖顶帽、长鹰钩鼻、说话像乌鸦叫的坏女人,她们除了做坏事、搞破坏,别的什么也不会。但这个格里格却是个很笨的巫婆,她笨到什么程度呢?把老鼠关进笼子会让它跑掉,魔法咒语会念错,都三百多岁了却连撤个谎都不会。
她也不是总这么笨,有时候她也挺聪明的。比如有一回救小鸟,她就和精灵奶奶一起把大蛇给消灭了。其实,就算她总这么笨我也喜欢她,因为她是最最善良的小巫婆。她因为几百次考试不及格,被逐出了魔法界。她必须选择一条以后的路—做精灵或者做幽灵,糊里糊涂的她选择了做幽灵。但做幽灵有一个条件,就是必须吃掉她身边的四只老鼠和来到“精灵谷”的所有阁楼精灵。她不忍心这么
做,所以,只能变成了一只乌鸦。但做乌鸦也不是那么糟糕的,她和风信鸽一起从坏人手里救出了阁楼精灵小西和阿三,背着他们飞出了精灵谷,到遥远的城市去生活,永远也不会被幽灵捉住了。
我从来没见过格里格这样的女巫,她这种天真可爱、丢三落四的性格和我是多么像啊……我也和她一样不那么聪明,总是考不进前十名,但我们都一样的善良、爱帮助人。我觉得这才是最重要的,就算是笨一点点,又有什么关系呢?
点评:
哎呀,还有这么可爱的巫婆呀!我们真该感谢一下小作者,通过她活灵活现地介绍,我们都爱上了这个小巫婆格里格迫不及待地就想读这本有趣的书了。这样的读后感,真棒!
优点:1.哈哈,又是一个滔滔不绝的“小推销员.’。只要是自己喜欢的书,小作者总有那么多话说,而且说的都是自己独特的观点,不像那些“患病”的作文,读来读去,都像是一个人写的。2.小作者并不是“全面撒网”,而是选择了一个有点与众不同的巫婆写自己的感想。因为她对巫婆格里格的感受最深,所以感想才特别丰富。3.文章的结尾处,小作者讲了一个小小的秘密—她为什么特别喜欢格里格呢?因为格里格和她自己特别像!而且她还“固执”地认为,心地善良、爱帮助人才是最重要的,即使笨一点点也没关系。这个观点就像一道独一无二的标签,将她的读后感与其它读后感区别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