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嗓门,是乡下每家必备的定时闹钟,它身穿大黄衣,头顶红冠。你们猜,这是什么物——哈哈!对了,就是大公鸡!
清晨,大公鸡会清清嗓门,然后“咯咯咕”地叫,如果你还没起床,它就会不停地“咯咯咕”地叫,是无休止的。除了公鸡外,母鸡也会做一些奇怪的行为:母鸡会用爪子在土上刨一个小坑,然后自己坐上去,像在孵蛋。而且,它喜欢啄前面的土,像在啄石子。
大公鸡走路的姿势极为绅士,先往前走一步,再伸一下脖子,再走一走,走一步,缩一下脖子,又走一步,公鸡自由地在它的地盘巡逻。它们的吃饭习惯也特别奇怪,啄一下米,就钻出重围,找石子吃。但是,它们每走一步脖子就机灵地动一下,或眨一下芝麻大小的眼睛。这样,你就会感觉它们很神气呢!
公鸡身上的毛发和母鸡不同:公鸡比较偏于暖色系,大部分是红、黄、橙色的。母鸡偏于冷色系,大部分是黑白、米黄色的。公鸡的鸡冠是出奇地大,宽差不多是7厘米,高是3厘米。(不过我给它量时把我的尺子咬坏了)。别看母鸡没有鸡冠,可是,有的母鸡的鸡冠只有那么一丁丁,用肉眼看,很难看得到,因为实在太小了。
“嘎!咯咯咕咯咯咕——”瞧!母鸡又在下蛋了。最后一个“咕——”拉长了音,好吵!但下来的蛋是非常美味的。大公鸡是一个“定时闹钟”,差不多早上5点就叫奶奶起床了呢!它可真勤劳。
毛茸茸的小鸡也是惹人喜爱的。毛茸茸的身子,芝麻眼睛,看一看就觉得可爱。特想一直把小鸡放在手上,不让它下来,小鸡喜欢成群地跟在母鸡身后,屁颠屁颠的,别提有多可爱!
鸡家族们,你们五点起床,五点睡觉,乡村的人们如果没有你们,他们怎么过勤劳的一生呢?
时尚就是在一定“时间”里或长期的“时间”里“崇尚”某些事物;也就是“为时尚早;长时崇尚”,包含这两种意思。能够使人倡导或示范的事物。“为时尚早”就是流行时尚。流行时尚就是在特定时段内率先由少数人实验、而后来为社会大众所崇尚和仿效的生活样式。在这个极简化的意义上,流行时尚就是短时间里一些人所崇尚的生活。如:八十年代流行曾流行迷你裙;九十年代出现“呼拉圈”“体育运动”。这些方式曾流行过一时,然后一定时间后就退去了,这可以说是流行时尚。
很多人会把时尚与流行相提并论,其实并不如此。简单地说,时尚可以流行,但范围是十分有限的,如果广为流行,那还有时尚的感觉吗?
现在我们走在街上总会看见一些穿着奇怪的人,夏天穿得破破烂烂十分暴露,把头发弄得乱七八糟上面放了许多的东西,打耳洞带鼻环,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你说他,他还会说“你懂什么,这叫时尚“
追求时尚是一门“艺术”。模仿、从众只是“初级阶段”,而它的至臻境界应该是从一拨一拨的时尚潮流中抽丝剥茧,萃取出它的本质和真义,来丰富自己的审美与品位,来打造专属自己的美丽“模板”。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一千个人的眼里也有一千种时尚的定义。
每个人心中,有自己的时尚。战争年代的时尚是军人与武器,和平年代的时尚是体育。2005年中国的时尚是超级女声,2006年世界的时尚是世界杯,2008年中国的时尚是奥运会。
追求时尚不在于被动的追随而在于理智而熟练的驾驭时尚。
要学会驾驭时尚,而不要被时尚所驾驭。
有许多的人认为自己总走在时尚的潮流上,“牛仔风,靛蓝+白,休闲风,麻质+木扣+米色+宽松。”时尚不断在变,有人不但在追,花了数不钱的金钱和精力,换来了一身料少而又奇怪的衣服,换来了一张张明星演唱会的门票,一张张听不清楚的专辑,唯一的作用就是让人知道,你在潮流上,你驾驭了时尚,当时尚又在发生变化的时候,你又怎甘落伍,立刻从头到脚如法炮制一番,却突然发现已认不出镜中人是谁了。你摸摸脸上涌出的细小皱纹,惊讶地发现:在马不停蹄、毫不松懈地追求时尚的过程中,你失去了最美丽的东西——青春。
总之,时尚是个包罗万象的概念,它的触角深入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一直对它争论不休。不过一般来说,时尚带给人的是一种愉悦的心情和优雅、纯粹、品味与不凡感受,赋予人们不同的气质和神韵,能体现不凡的生活品位,精致、展露个性。同时我们也意识到,人类对时尚的追求,促进了人类生活更加美好,无论是精神的或是物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