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在《微阅草堂笔记》中读到这样一则故事:有一官公服昂然入,自称所至但饮一杯水,今无愧鬼神。王晒日:‘设官以治民,下至驿丞闸官,皆有利弊之当理。但不要钱即为好官,植木偶于堂,并水不饮,不更胜公乎?;’官又辩日:‘某虽无功,亦无罪。’王日:‘公一生处处求自全,某狱某狱,避嫌疑而不言,非负民乎?某事某事,畏烦重而不举,非负国乎?三载考绩之谓何?无功即有罪矣’。官大踌躇,锋棱顿减”。读后掩卷沉思,心中颇有一番感慨。
在我们周围的某些人中,流行着这样一种处世哲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于是乎,遇到有损于国家或集体利益的事情时,视而不见,置若罔闻。这样,便“虽无功,亦无罪”,以求清闲。生活中,我们不是常常可以着到阳光下的“长明灯”,和无人理会的“常流水”吗?这些举手之劳就可以为国家节约财富的行动,往往被某些人视为“管闲事”、“出风头”。难道这些“闲事”真的与我们无关吗?否!从这些并非“闲事”的闲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窥见一个人对国家和人民的责任感。以上那种对待“闲事”,的态度正是暴露了某些人的近乎庸民的麻木和狭隘,自私的卑劣意识。无论事大事小,凡是有害于或有益于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不论在任何时候,该管的“闲事”就管,那怕是紧一紧没有关死的水管或拣起掉在地上的一截粉笔。
我们身边就有那么一种人,该管的“闲事”,他们不管,对集体利益麻木不仁。追究这种不正之风的根源,我们就会发现是“私心”,二字在他们身上作怪。在我们这个轰轰烈烈搞建设的十亿人口的大国里,要是每个人都事事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不仅自己不做有损于国家和集体的事情,而且也不容许任何有害于国家和集体的事情发生,那么我们的建设步子会迈得更快些。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主人和国家的建设者,应该有高度的集体贵任感和主人翁态度,想到了这一点,就不难摒弃那种“避嫌疑而不言“、“畏烦重而不举”的自私观念。试想一下,那种“一生处处求自全”、“虽无功,亦无罪”的处世观,岂不“负民”、“负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