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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腿脚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1-21 21:07:52
  • 《无根草》
  • 走过通往母亲坟地的小路,荒草淹没了我的腿脚。一些蓝的花,紫的花,红的花,竞相盛开;大小不一的各色蝴蝶、蜜蜂,在花丛中来往穿梭。我每走一步,都会引起蜂蝶的恐慌,它们在我身边飞去又飞来,眼中充满了惊恐和好奇。我想,是我离开久了,它们忘记了我。

    母亲的坟头就在不远处,她早已注视着我前行的脚步,我每向前一步,都觉得万箭穿心。一种莫名的痛在心底凝结着,压倒了眼前的一切。

    我在母亲的坟前焚香、磕头,然后静默。那一刻,我的眼神是虚空的,只有一肚子的话在喉结处打转,想出来,又不想出来,那种纠结,足以撑破我的喉管。最后,我还是将它们憋回去了,说与不说,都一样,路还要自己走,事还得自己做,别让母亲担心,是我最后的决定。

    无边的绿色占据着田野。我仰躺在母亲坟前的绿草中,面朝蓝天,仰望浮云。我想,多年后,这里就是我的归宿,我会陪着母亲,一直仰望下去。我用手抚摸着土地,就像抚摸着母亲的肌肤,想到这里,一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便在眼前出现了……

    母亲是四十岁那年生我的,在我之前她生了我的四个姐姐。我从记事起母亲就很消瘦,我想母亲一定是因为生我才变瘦的,如果把我的肉还给母亲,她一定是个健康的女人,也不会那么早就离开我们。

    母亲是在我十二岁那年摔倒的,摔倒后就再没起来,一直在病榻上躺到去世。我至今还能清晰地记起那个阴暗的秋日……那天我一如既往地在村子里玩耍,往疯里玩,往野里玩。我从小是个孩子王,身边总围着十几个和我一样的“小土匪”。我们成天手中拿着棍棒,东村跑到西村,西村闹到东村,村里的大部分尘土都是我们搅动的,不知道有多少人恨死了我们,想揍死我们。就在我领着弟兄们偷完王大爷园子里的鸭梨,准备好好美餐一顿时,我家门口的方向传来姐姐的喊声。

    “小峰,快点回来……小峰,快回家来……”姐姐的声音是尖细的,遇到平时,我根本不理睬,她叫我回家准没好事,不是让我去放驴,就是让我跟上她挖野菜,我是干大事的人,才不和她们女孩子一起搅和。可那天怪了,我一听到姐姐的声音,就觉得心乱扑腾,就想着回家,似乎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拽着我,让我不得不回。回到家才知道,母亲摔了。

    母亲躺在土炕上紧闭双目,村里的大夫给母亲打针、喂药,父亲拿热毛巾给母亲敷着脸颊、手臂,几个姐姐围在屋子里,一个个泣不成声。我开始没哭,有点害怕,后来想到母亲可能会死,就哇哇大哭起来。我那时已经知道人死入土的事情了。我一哭,母亲反倒醒了。母亲睁开眼睛,木木地看着我们,想说话,嘴里含糊不清,她说了半天,我一句都没听懂。母亲从那天开始就再没起来,一直躺着,躺了好几年。从那天起,我的美好童年就画上了句号,从此开始了水深火热的日子。

    布谷鸟的叫声将我拉回了现实,我真不想回忆那些过往的岁月,每想一次,就像揭一次伤疤,那疼痛,撕心裂肺……

    我绕着母亲的墓地转了一圈,忽然,我看到母亲的坟头长着几株无根草。这种草我已经有多年没见了。无根草到底叫啥名,我忘记了,但我一眼就能认出它,因为它很神奇,是我小时候最佩服的一种植物。

    无根草有翠绿色的茎,长大后茎有小孩的手指那么粗,长不太高,半米左右,三四个分茎不等,叶子也是翠绿色的,叶子厚实,舌头一样,是草叶又像树叶。如果从外形来看它,太稀松平常不过。可它的神奇之处,是我见过的所有植物都不具备的。

    第一次见无根草是在母亲的花园。

    母亲是个爱花草的人,我家门口有一个大花园,里面种满了母亲的植物。除了冬季,母亲的花园始终充满生机,各种蔬菜郁郁葱葱,各色鲜花争奇斗艳,几株无根草其实是花园里最寂寂无名的植物,它们卑贱地长在花园最后面的角落里,不要母亲提起,我们压根就没留意过它。

    母亲将一株无根草摘下来,随手系了根绳子,挂在我家支相框的铁钉上。我不以为然,也没去过问。过了十多天,我突然发现那株无根草没死,竟然昂起了头,朝着屋门的方向微笑。我望着无根草发呆,母亲说:“这就是无根草,一种生命力最顽强的草,你看它没有土壤,没有水分,还是能够存活,而且还在一天天长大。”

    “那它靠什么生长?”

    “靠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养分。”

    我更加纳闷了,但事实证明,它就是那样生长的。

    母亲又说:“你是个聪明的孩子,长大了要像无根草一样坚强,凡事要靠自己。”

    多年以后,当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尘世中奔走时,每每遇到困难,遇到过不去的坎,我就会想起无根草,想起母亲的话,车到山前必有路,自己想办法,没有过不去的坎。

    有时想想,根是什么?根就是母亲,我们从母亲的身体里长出来,母亲在,根在,母亲没了,根就没了。到那时,我们每个人都是一株被摘下来的无根草,我们只有尽力去吸收空气中的养分,才能让自己活下去。

    我书桌对面的墙壁上悬挂着一株无根草,那是我离开母亲墓地时采摘的,大半年过去了,它依然昂首挺胸,青翠欲滴。看着它,就像看着一种力量;看着它,总会有一些东西从笔尖流出……

    2020年6月18日于天水

    作者简介

    凌峰,甘肃天水人,八零后,甘肃省作协会员。有小说在《野草》《鸭绿江》《天水文学》等刊发。

  • 《一盘“不寻常”的菜》
  • 锅中的油愈来愈热,“嘎嘣嘎嘣”的声音听得我腿脚发软,眉头紧锁。天哪,接下来该怎么办?……我神情不安,心惊肉跳。

    这一切还得从昨天说起。网课结束后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项特殊的实践活动——“我的拿手菜”,每人为家人制作一个菜肴,就在周末完成。一听到“拿手菜”,我的面前仿佛有一只凶猛的大老虎,我不禁打了个冷战。不知情的妈妈还笑着对我说:“这好啊!明天的菜你来烧吧!”

    就这样,今天一大早我就随着妈妈来到了厨房做准备。我首先把一大盆洗好的青菜理好,再分次序将它们切成一段段放回盆中。然后将豆腐干切成一条条的,与青菜放在一起。接着热锅,倒油,再倒菜。

    热锅倒油谁不会,重点在于倒菜,那是我一直以来的心理阴影。去年几次炒菜,我都被滚烫的油溅到身上。那种痛,使我至今对炒菜都胆战心惊。这不,刚一下锅,油花就开始跳舞,我又想倒菜,又怕被油溅到。在一旁不耐烦的妈妈督促我:“快倒呀!没事的。”我知道没事,可是……当我鼓起勇气望向锅中的时候,那四处蹦溅的油星让人觉得它时不时会突然跳到你身上,灼伤你的皮肤。一方是妈妈的督促,一方是我内心的恐惧……我还是犹豫不决。

    “算了,豁出去了!怕什么怕!” “哗——”我猛然将菜倒下去,急忙扶住锅柄,拿起锅铲,有序地翻炒着,青菜在锅子里翻腾着,油滋滋的,丝毫没有淘气。接着放盐,调火。我的双手不再僵硬,心中的恐惧逐渐消失。

    不一会儿,青菜炒好了。我把这盘热气腾腾的菜端上了桌。爸爸妈妈尝了尝,都说咸淡合适、色味俱全。我也尝了一口,眼眶里流出了激动的泪水:“真的好吃!”爸爸说:“你做得这么好吃,以后青菜就都让你烧了。”这更是让我心满意足。

    就像《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所说的:“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这盘“不寻常”的菜,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劳动的快乐与收获,还告诉了我要勇敢地面对困难,不怕挫折与困难。

    【屠小丽教师评语】一次简单的炒菜,在你看来却是如此不寻常。你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自己做菜时的害怕与担忧,让我们看到了犹豫不决的男孩最终战胜困难,获得了成功。相信成功后的你更加体会到了笛福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 《那年,我60岁》
  •     我已开始感觉到腿脚不听使唤了。“也许是坐得太久的缘故。”站起身,踱到窗前,看着院子里光秃秃的梧桐。夕阳西下,我突然觉得,我的一生都是在这样好奇地观望着外面的世界。

        记得儿时,我是公认的“乖乖女”,别人家的孩子上幼儿园又哭又闹,我却安静地坐在一旁。大班的老师总摸着我的头说:“这孩子乖,听话,让人放心。’上小学时,我学习很认真,也不用人操心。正如众人期望的,我考人全市最好的中学。

        想到这里,我笑了,情不自禁地抚摸着玻璃台板下压着的泛黄照片——初三时的集体毕业照,又陷人回忆中……

        其实,初中时的我性格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我渐渐地喜欢独处,还常发脾气。父母总是唉声叹气:“唉,这孩子怎么越大越不听话呢?’初三下学期,情绪一直处于低谷,中考成绩并不理想,我被另一所名声不错的重点中学录取了。

        这时,我看着窗外偶尔飞过的几只麻雀,不禁迷惑了:初中时性情为何会有如此大的改变呢?我又情不自禁想起高中时我的第一位班主任曾说过的话:“孩子在初中时性格会有改变,会影响到以后的学习生活。所以初中,特别是初二时要注意引导孩子。”初中的改变的确或多或少地影响到我的将来,然而高中时期则是我一生中最美最浪漫的时段……

        我似乎不再像过去那样莫名地烦恼了,多了一分成熟,多了一分冷静。我认识到前途的重要性,开始沉下心学习,同时也不断地观察社会、认识社会。都说十七八好年华,我那会儿也做着“青春梦”——偷偷地喜欢上班上的一个男生。他长得什么样?我想不起来了,只记得也有一对浓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他很聪明,也很好学,但彼此只是点头之交而已,仅此而已。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20年前的高中同学聚会上,他迎面走来,阳光照在他的额上,显出几道岁月留下的细纹,他微笑着点点头,我也笑了,就这样擦肩而过。毕业了,我考人一所很不错的大学,国了我的大学梦。

        我的腿挺酸,是不是站得太久了?我抬头看看钟,快五点了,天色已渐渐暗淡。我坐回桌边,继续织毛衣——给老伴儿的。他总劝我别太累,在外头买毛衣,别自己织,太精力。可我总说自己织的毛衣最暖和。老伴怎么还不回来,难道他忘了今天是……“铃——”门铃响了,我去开门,是邮差,送来了女儿的信。女儿也有30多岁了,回想起十年前我和老伴商最着送她去外国念书,她死活不去.现在倒好,在国外开了公司,结了婚,过不了几个月我就能抱上小孙孙了,光阴似箭啊……

        “嗨,看什么呢?”耳边传来了那熟悉而亲切的声音,只见老伴拎着个大蛋糕,微笑着站在门口。“这么晚才回来,’我说,“要知道今天——”“——是你60大寿!”老伴笑喀嘻地说。“我都成老太婆了,你高兴什么!”我接过蛋糕。“我不也是老头呜,咱俩扯平了!”“贫嘴!”

        窗外那最后一抹阳光被大地吞没,隐约看得见梧桐摇摆不定的影子。“60岁了。”我对自己说,有些激动,有些惊疑,但更多的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