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啥时候起,我有了“啃皮”这一怪癖,不管在何时何地,你总能发现我只有九根半手指。另外半根手指呢?它还在我的“手指去皮机”——嘴里呢!
这一习惯应该陪伴了我12年。因为“啃皮”,我的手指上经常有结了痂的伤口,原因是:啃皮虽然不像毒品那么可怕,但像我这种“强迫症患者”,一看到有皮翘起来了或与其他地方长短不同,就忍不住要啃掉那部分皮。而啃了之后,觉得心里一阵舒坦;生气时,也可以把皮当做恨的人,把皮啃下来后就好像把那个人给咬了一口,不爽的情绪一下子烟消云散。啃皮时,我基本都是在发呆或思考,等我清醒过来,手上的皮早已“手间蒸发”了。
没办法,我只好对这习惯听之任之了。别人遇到怪事时是挠着脑袋想,我是边“啃皮”边想。老爸每次给我剪指甲时都无奈地说:“你又‘啃皮’了吧,就不能不啃吗?”
现在,我因为戴着牙套啃皮,指尖不是刮白,就是破皮。手上的皮对我来说,其实跟食品一样。尽管我知道手很脏,老妈也经常提醒我,我却依然屈服于手指给我的“最高指令”。
唉,我什么时候才能不“啃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