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德达尔女巫读后感范文3篇
罗尔德达尔女巫读后感(一)
寒假,我读了一本课外书,书名叫《女巫》,是一位英国的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他很喜欢读冒险故事,曾在23岁的时候参加过英国皇家空军。
虽然他写的这本书的名字听起来令人寒毛都要竖起来了,但是这本书的内容却特别引人注目,哪怕你只瞄上几个字,就会立刻被吸引住并专心致志、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直看到累了为止。这个故事讲的是“我”到姥姥家去,发现楼下住的就是女巫。有一次女巫吃饭,“我”悄悄躲在门前面听女巫谈话,被女巫发现变成了小老鼠。最后,“我”遛到女巫的床底下,偷走了老鼠药,撒在女巫的汤里,女巫也被变成老鼠逃走了。
我觉得应该向主人公“我”和姥姥学习,学习他们勇敢、为民除害。“我”虽然被变成了小老鼠,但依然勇敢地面对困难,坚持要消灭女巫,直至最后取得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要富有这种精神,就是不管面对什么困难,都要敢于面对,困难并不可怕,主要是看你有没有勇气去战胜它。不是有句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吗”!
罗尔德达尔女巫读后感(二)
女巫》是英国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所写的一本奇幻小说。小说里千奇百怪的故事、幽默有趣的情节紧紧吸引着我,我以从未有过的快速度读完了这本书。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他不幸被女巫发现,并被迫吃下了一种名叫“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后,变成一只可怜的小老鼠。但他并没有泄气,和她的奶奶一起凭着勇敢和智慧,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将“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倒进了女巫们喝的汤里,将她们都变成了老鼠,再也不能危害儿童了。
什么是女巫呢?在童话里,女巫总是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色斗篷,骑着扫帚、拿着魔杖飞来飞去。而在作者笔下,女巫却是这样的:真正的女巫总是戴着手套,因为她没有手指甲,只有薄薄的弯爪子,像猫那样;真正的女巫都是秃子,所以总是戴上一流的假发遮住她的秃头;真正的女巫鼻孔比平常人的大,边上粉红色,弯弯曲曲,像贝壳的边;真正的女巫眼睛中的那个小黑点一直在变色,你在这点子中央会看到冰和火在跳动;真正的女巫口水是蓝色的…
整篇小说没有一个字,一个词说他敬爱他姥姥,可他和姥姥的行动、语言却把里面蕴藏的亲情体现得微妙微肖。
就连凶恶的女巫之首——女巫大王也对长辈充满了关心和爱戴。因为老女巫们爬不上高树去弄猪嘴鸟的蛋,也捉不到住在高高的山岩上的蟹脚鸟,也追不上飞快的猫跳兽,也无法潜到深水里去抓多嘴鱼。或者带着枪跋涉过荒野去打喷气兽,所以女巫大王为她们亲手准备了“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给她们。
这个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女巫呢?谁也不知道。但书中有句话深深感动了我:只要有人爱你,你就不在乎自己是什么,或者自己是什么样子。小主人公和奶奶之间浓浓的祖孙之情,使他们齐心协力打败了可怕的女巫。所以我相信,只要有爱,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
罗尔德达尔女巫读后感(三)
暑假里,我读了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
《女巫》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我”在车祸中失去父母后,便和姥姥相依为命,为了忘却悲痛,姥姥开始给“我”讲故事,而其中最打动“我”的是关于女巫的故事。姥姥是女巫爱好者,她知道所有女巫的.事:女巫的真面目、女巫的黑心肠……由于她把这些告诉了“我”,使“我” 在八岁前曾逃脱过一次女巫的毒手。然而,在不久后的一次度假中,“我”却没有那么幸运,由于无意中身处女巫开会的现场,听到她们要把全英国孩子变成老鼠的秘密,女巫大王把“我”变成了一只老鼠。之后“我”偷来变鼠药,设计放进女巫们的汤里,使她们也变成了老鼠,被饭店里的人全部打死。最后,回到挪威的“我”和姥姥计划自己制作变鼠药,用余下的生命走遍全世界,消灭世界各地的女巫。
读完这本书,我一遍遍地回味着书中的情节。小男孩很镇定,他在发现自己竟然和一群专门杀害儿童的女巫们关在一个房间时,并没有尖叫出声或轻举妄动,而是安静地偷听她们的计划,企求着不被发现;他还很聪明,自己被变成老鼠后,能想到偷来变鼠药,放进女巫大王和全英国女巫们的汤里,把她们都变成老鼠;他也十分勇敢,他已经亲眼目睹了女巫大王的恐怖真面目,并且刚刚从她手中逃了一命,已经变成一只小老鼠的他居然还敢到她房间偷变鼠药,在放药时还要冒着被门夹死、被厨师追打的危险,只为了不让别的孩子也变成老鼠。我真的十分佩服他,敬佩他和恶势力斗争的勇气,以及他兼爱世上所有孩子的善心。
整本书还传递着一种乐观的生活态度。小男孩的姥姥对生活的环境里充满女巫觉得很坦然,小男孩对余生都要做老鼠人也根本不在乎。他那句“只要有人爱你,你就不会在乎自己是什么,或者自己是什么样子。”说的多好!现在的社会,有多少人能和小男孩一样呢?有些人因为一些事情受到打击,日渐消沉,最终走上绝路。这让我觉得这世上无论有什么事情,只要你保持一颗乐观的心,就一定能挺过去的。
【罗尔德达尔女巫读后感范文3篇】
“哎哟!我可怜的玛蒂尔德!我那串是假的呀。顶多也就值上五百法郎!……”
“什么!”玛蒂尔德难以置信地叫出声来,“你说我花十年的时间用一条真项链来还你一条赝品?”
“哦!我可怜的玛蒂尔德……准确地说,是的……”
玛蒂尔德感觉头脑发热,泪水喷涌而出,她不停地说着:“不……不可能!我十年的青春!我的……我的美貌!项链……项链?项链!”
她甩开了福雷斯蒂埃太太,因激动而紧握住她的手,跌跌撞撞地向家跑去。
她家楼下因常年堆积垃圾而发出的阵阵恶臭将玛蒂尔德混乱的大脑平静下来,若现在回去告诉丈夫,他肯定会气得失去理智的,那条项链倾尽了他们的所有:她原本的美貌,丈夫原本与朋友去打猎作乐的乐趣!生活多么古怪,多么变化莫测!
她只得来到了家附近的小公园里散散心。与其说那是公园,还不如说那是政府为了美观临时搭建出来的小场地。她坐在公园的石凳上,这十年来,都是丈夫一个人在辛辛苦苦地赚钱,既要维持生计,又要努力还债,沉重的生活压力使原本壮实健康的小伙消瘦了,哪怕是因为她过度的虚荣心弄丢了项链,但罗瓦赛尔还是一如既往地对她好,就像十年前舞会那样,会贴心地送来外套,十年如一日。他也许不是一个有经济头脑的人,但他绝对是个好丈夫!
玛蒂尔德站起来:
“无论如何,我们都要一同面对!”
傍晚,丈夫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了家,虽说债务已还清,可生活的压力却丝毫没有减小。
“亲爱的,我回来了。”
玛蒂尔德上前接过他破旧的外套,看似漫不经心地说:
“嘿,今天我碰见福雷斯蒂埃太太了。”
“哦?反正债务也已经还清了——你怎么了?”
“她说那条项链是假的,最多五百法郎……”
罗瓦赛尔怔了一下,苦笑道:
“都……过去了……没事……”
玛蒂尔德上前抱住了丈夫,说:“都是我的贪婪与虚荣,我们才会这样……我打算卖了那条裙子……我不再需要了!”
她说着,打开了柜子,那条裙子,十年了,这十年以来,她不愿打开柜子来欣赏那条裙子,一看到它,她就为自己的虚荣感到悔恨。她不舍地反复抚摸着裙子,终于一狠心将它拿出来。这时,有个东西从裙子中滑出来,玛蒂尔德定睛一看,是那条丢失已久的项链……
指导老师:皮 丹
早恋像天边急弛而过的流星若玛蒂尔德的珍珠项链如刹那盛开即凋谢的昙花是为啼叫流血至死的夜莺早恋像一颗半熟的青杏诱人的碧青下是又酸又涩的滋味若一个熟透的黄连可人的灿黄下是有苦难言的奇苦如一朵带刺的玫瑰鲜艳的花朵让人不禁采颉待发现磨牙吮血的花刺早已被刺的鲜血淋漓早恋往往被人们这样地定义却忽视了它也能如此单纯地美丽过——前言花季雨季,一个无限欢乐而又多愁善感的季节。相信我们都曾欢乐过,幸福过,寂寞过,失落过。我们总希望在自己孤独无助的时,有人给予关爱;在自己失落低沉的时,有人给予安慰;在独自伤心痛苦时,亲人给予温情……
洛依凡,一个普通的初二学生,她就像茫茫人海中那颗沙尘,轻扬而微小。但是依凡的成绩一直是学校众多同学中的佼佼者,然而,上帝仿佛跟她开了个玩笑,她的平凡仿佛是注定的,不管她站在领奖台多少次,与她一起学习生活的同学碰见她,自然而然的都只是会寒暄几句:“噢,你是那个读书很厉害的女生吧?”听着这句充满着不肯定的语气的话,依凡只会苦笑一声,淡然地说:“恩,是的!”然后逃也似的离开那个地方,她为何而逃,她自己也不知道,这一切,淡淡的就如风过不留痕!她就是这样,永远是角落里那被别人忽略的公主,充满讽刺意味的公主,或许,她会像她的名字那样,即使身上有多么耀眼的光芒,当散发出来的时候,别人却不会把眼光放到她的身上;待锋芒暗淡之时,她只能无奈地面对,成为一个回归平凡的“假公主”。上帝总是喜欢跟我们开玩笑,然而我们却没能力去一笑置之。以后的以后,依凡喜欢上了寂寞,她喜欢周遭充满着寂寞的气息,这样,她才能感知到自己的存在,每天,她看着一伙同学从学校里又说有笑地走出来,她只会望一下形单只影的自己,淡然一笑,当我们还在为没有朋友依靠而苦恼的时候,她却不因其他人的排斥而失落,也不为没人陪伴而苦恼。她,只想在这喧闹的城市中寻找一份属于自己的静谧。因此,别人的眼中,她总是那么的安静,安静得无法感知到她的存在,然而只要是金子总会有发光的一天。因为一件事不得不让人知道她的存在——“早恋”事件。
原以为,已经跟别人那样,平平淡淡地活了14年的她会继续这样毫无惊喜,毫无波澜地度过三年初中,谁知,一封信却打破了这平静的生活……一个慵懒的午后,依凡的书桌抽屉里出奇地多了一封信,如此让人意外,信封上那清晰整齐的字迹让依凡第一次对一个陌生人充满好奇心,她不禁想了解这个给她写信的人是谁,看了看落款人,杨旭,是一个男生的名字。这让依凡更为诧异,一个男生?怎么可能,拆开信,信中的一字一句都深深地烙在依凡的心里——“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我知道,你和我一样,都是普普通通的学生,都一样为青春而烦恼。每当我看到形单只影的你耷拉着头走过,总觉得你的忧郁让人不可触摸,质感般的寂寞总是产生距离感……对么?我想,我们可以做朋友吧?真的,我只是希望和你做朋友,我只是希望有一个人能过听我倾诉而已!如果可以的话,请把你的回信放在你旁边的窗台上。杨旭”。
十四岁的我们,稚嫩的心总会对一切充满好奇心,于是,依凡那颗单纯的心蠢蠢欲动,她不禁想和这个叫杨旭的男生成为朋友,毕竟,这是第一个想和她交朋友的男生。上帝原来真的会眷顾我们,当我们感到寂寞的时候,他总会派一个天使下来陪伴我们。以后的日子里,伊凡、杨旭这两个元被只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却成为了好朋友,或许只因他们彼此都拥有别人不知道的青春秘密吧!她辅导他的学习,他教会她如何微笑,他们互相鼓励,互相学习,依凡这时候才发现,原来不再孤独是如此快乐。即使他们俩只靠书信来往,即使他们连对方有多高不知道,即使他们连对方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但是,他们倆只是为了寻找一个能够听自己倾诉的人,而对方就是彼此最好的倾听者。于是,顺理成章的,他们成了彼此无话不谈的挚友。生活总是充满变数的,在这个敏感的季节里,每个人若不小心翼翼的保护着自己,与别人相处,那么,每个人那条紧绷的神经线总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我们现在不该有的“亲密关系”。知道他们倆的事的同学都对此而议论纷纷,对他们的来往,嗤之以鼻,一致认为他们在早恋。但是,他们依旧不为此而动容,没有丝毫解释,没有丝毫掩饰。久而久之,临近期末考之际,他们俩的事传进了每个老师的耳朵里,平时那些视依凡为得意门生的老师都不断地找依凡谈心,不断地向他们倆灌输早恋的害处,希望他们“迷途知返”。然而,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他们倆知道彼此的关系只是纯洁的友谊而已,并无任何特别的情愫,仅此而已,别无其他。但是,谁又会相信他们呢?
瓜田李下,无言的沉默,旁观者往往认为是默认!但是,一切一切,即使是任何人都未能阻止他们,同时正是因为这个件事,他们也更深一层地了解彼此,他们知道彼此都只是刚刚跨进十四岁这个天空的少男少女,他们知道彼此都不了解爱,他们知道彼此都不会试爱,去做偷食禁果的亚当和夏娃。
在这个困难时期,他们仍然坚持书信来往,只因他们坚信时间是最好的证明,只要坚持,终会有被人理解的一天,他们知道,他们是否成为该朋友,不需要别人的评论,他们,只需要做好真实的自己!期末考,依凡和杨旭毫不犹豫地走进考场,然后,释然一笑地走出考场,成绩出来了,依凡一如往昔那般优秀——在全校成绩排名中独占鳌头。而杨旭,也从一个普通的中等生成为了级步前三十名之一,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这时候,当初那些千般万般阻挠他们继续交往的老师才知道是他们过于敏感,是他们把依凡和杨旭的关系过于复杂化……在学校的表彰会上,当各级总分状元交流学习经验的时候,依凡只是说了短短几句话,但却震撼了全场的老师和同学——“十四岁,真的是一个很尴尬的年龄,当我们还在回味童年的稚气时候,那个叫青春的人就毫不留情地带我们离开童稚的天空,也许,我们会埋怨时间的酷,但我们必须接受,这就是成长!”回想,这一切真的与早恋有关么?不,这一切都与早恋无关!我们只不过需要一个异性朋友来教会我们怎样与异性交朋友。我们只不过需要一个异性朋友来教会我们青春的的路上怎样去走。我们只不过需要一个异性朋友来衬托出我们青春色彩的灿烂。我们只不过需要一个异性朋友来陪伴我们,让我们在那个有时总有疼痛,泪水的青春里顺利长大。
你我不知道你们还记不记得红拂女与虬髯客的惺惺相惜,他们各自为对方的关怀,总是让人错觉,后来红拂女说,他与她无关风月,只为真心!是的,正如我们一样,我们还小,还不懂得风花雪月,花前月下,还不知道“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滋味;还不知道“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伤;更不知道“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伤愁。我们只知道“遍绿野,嬉游醉眼,莫负青春”的张扬!
她(玛塞尔·德·布朗西蒙)的头发是真正金色的,并不是那种浅淡的金色,
也不是那种略带灰色的金色,那是一种大可矜夸的金色,连面貌都显得暗淡了;
因为在这么光彩的美发的掩映之下,把面貌对比得软弱无力了,她的头发是一种活泼的,鲜明的,黄色般的色彩,是她人品上最美丽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