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花的枝干是深褐色的,上面有一些黄色的小圆点。枝干上还长出了稀稀疏疏的、针尖似的小刺,看上去,好丑呀。但是,到了春天,它抽出了嫩绿色的小叶子,长出了朱红色的美丽的海棠花。海棠花十分像桃花,大多数都有五片花瓣儿,花瓣下面有绿色的叶子,显得格外醒目。海棠花不仅漂亮,而且还是四川乐山市的市花,它象征着这里的人民充满活力,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
他长得挺帅气的,一头天然卷曲的深褐色头发,有时显得乱糟糟的。
他穿西服最好看,有种说不出的魅力。至少现在很少有人再给我这种感觉了。
他很爱笑,有时故意用冷冷的,似乎很娜夷的眼神瞥你一眼,却总免不了让我看出其中一份顽皮和捣蛋。
他爱和我过不去,我也总爱故意装着生气的样子狠狠地揍他一顿。
我总是把他打得很疼,在他连连的求饶声中,我总是很“大度”地原谅他。完了,他又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周而复始……
他的性格一定不好—不然,他怎么惹恼了那么多女生呢?害得班主任把他这个“魔王”分给了我这个凶巴巴的女生(大家都这么评价我)。我好像是唯一一个还没和他大吵一场,或者说很讨厌他的人吧!他刚来的时候,还挺不好意思的,也许以前的教训使他收敛了很多。反正,我不讨厌他。“凑合着坐吧!”我当时想着—他是不是也这么想的呢?
以前,由于他和他的前任同桌关系不很愉快,而和我又恰是隔“河”的邻座,平时上课总爱和我闲扯,曾被物理老师抓到过几次。这下,物理“大头”可傻了眼,死心眼地认定我和他是偷换座位。他很不在乎老师的指责,只是很无奈地耸耸肩,把两个轻蔑的眼神丢给了“大头”。我很生气,当场和“大头”争执了起来。当我和“大头”吵得天翻地覆的时候,他终于反应了过来,一个劲地向老师道歉。我当时觉得很是尴尬,反正我送给他的第一件同桌的“见面礼”是—顿臭骂和一个拳头。也许以后我送给他的一系列“礼物”—拳头,也是这习惯使然吧!
我有点(仅仅有点)佩服他:一天到晚睡觉,上课闲扯,物理成绩还算可以;他口才很好,我说不过他,只得常常付诸“武力”,他也不生气,挺有男子汉的气度。记得那时他很爱画漫画,总是孜孜不倦地画着那种小头大身体的畸形小人,我大概嘲笑过他许多次,肯定的。那时,每当我笑他该去美院进修一下时,他总是投有反应似的,只是抓过我的橡皮,细心地擦他的“大作”,还自我解嘲般地说:“天才的作品嘛!”
和他同桌的时候,我很随便。干什么事都不考虑后果,反正有对不住他的地方,他从不在意。我也就像被惯坏的孩子一样,从不在意做事的分寸,从不担心他是否会生气。这是他最大的优点,也是我最满意的地方。
好像和他同桌没几天就放暑假了。七月二十日是他的生日,我买了一份仅值五角的“超级薄礼”送给他,上面破天荒地赞美了他几句。他接受礼物时的脸色我没看清。不过,我一直很庆幸—我留给他的不仅仅是打骂和讥讽(那是后话)。
放署假时,我痴迷上了《灌篮高手》。片中的樱木花道很让我欢喜—他很眼熟。我想了半天,才从他一声“天才”中想起了他—个现实中的樱木。猛然间,我突然很想见到他。我对自己说,不急吧!开学了,我一定要好好和他同桌,不再狠命地打他……
谁知—他的运气可真够差劲的。好不容易我侮改了,他却远走他乡了!当我知道他飞往大洋彼岸的消息时,一愣—遗憾!我也许并没有显示出过分的失望,可我知道我的心里空荡荡的,不仅仅是因为失去了一个好欺负的大弟弟。
接下来的便是难熬的孤独日子。上课了,我习惯地打开了话匣子,一转脸,却看见一个空荡荡的座位。我猛然意识到,身旁不再有个他。我自我解嘲似的摇摇头,笑笑,眼前却浮现起他熟悉的身影来:歪着嘴的傻笑;扮酷的动作……还有他一贯的自夸和求饶:“本天才……”“天才的……”“大姐!大姐!—饶了我吧!下回不敢了!大姐……”我不禁微微一笑,随即又略带遗憾伤感地摇摇头。
遗憾?遗憾什么?
为了他喊我“笨蛋”,自称“天才”?为了他连连地讨饶?为了他考试时小小的互相帮助?还是遗憾没有珍惜短暂的同桌时间,对他凶了点?或者只是留恋那段不用负责任、任性、放肆、随便的日子?
似乎都是,似乎又都不是。
我觉得生活中少了他开始变味—少了些轻松愉快,多了些莫名其妙的伤感。空下来的时候,我不由得就想起了他。
他在美国过得好吗?有朋友吗?美国人接受他吗?他的东北英语该有很大进步吧!
我傻傻地期盼,某一天早上,他又出现在那个座位上,冲我冷冷地一瞥,然后用若无其事的口吻说:“本天才回来了!—探探亲,去美国逛了一圈罢了!”—幻想归幻想,我从不敢相信他还真会回来。
一天下午,大家告诉我,他要回来了。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开玩笑吗?但愿这不是一个善意的谎言。当时我真的很高兴很高兴,时不时想起这件令人愉快的事来。
其实.我还有一个遗憾—即使他回来了,我也不会再是他的同桌了。因为我已经换了座位。有时候我宁愿他不回来,永远是我记忆中的“坏同桌”。但不管怎么说,我的心情很好,并且希望他早日回归。
没有几天就又有人告诉我,他不回来了—他在那里上高一,很轻松,很快乐。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来形容当时的心情:真的再也见不到他了,也许是一辈子,永远永远。他不回来了,我用不着遗憾不再是他的同桌了。他永远消失在我今后的日子中了……
我老把我的新同桌“大鼻子”和他作比较。他们有那么多相同点:爱嘲笑人;爱倒计时间;爱耍小聪明;爱画漫画……也都很聪明。我问我的新任同桌“大鼻子”:“你怎么那么像他?"他说:“我是他师傅嘛!”我可以想象我如果问他,他也会说他自己是鼻子的师傅的—那简直是一定的。
也许,真的是“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发现他身上的优点越来越多(那是以前没发现的缘故):他不会对女生大呼小叫,提意见;他不会一生气就半天不理人;他有很多好笑的故事;他的男子汉气度才叫大;他很会哄女生(除非你真的伤了他的自尊);他的自尊心也没有那么易碎……我进一步发现我们班的男生们,没有一个比他强。(也许要等到再一次失去才懂得欣赏吧!)
我不敢再去想他,我尽量让自己满足于现状,尽管我仍旧怀念他,怀念那段无拘无束的随随便便的日子。我开始“淡忘”了他,偶尔在樱木的照片上,才会想起他;不走过他那空空的座位,我也很少想起他的名字。大家拿我和他开玩笑,我也不再耿耿于怀。
他永远是我记忆中的样子,一个幼稚却说别人幼稚的大弟弟。不管他变得怎样,我想我会永远记得初二最后的那段日子,还有同桌的他。
作者撷取的只是初中生活短短的一年中的几个片断,尽管没有荡气回肠的人生传奇,却也演绎了那份情真意切的同学倩意,让人不禁感慨学生生活的美好。
这篇习作的鲜明特点有二:第一,平淡中透真情。不管是朱自清笔下的那让人无法忘怀的背影,还是鲁迅先生《一件小事》之中那普通车夫的言行,无不透露着一种平淡美,这篇出于一位初三学生之手,似乎信手拈来之作,同样流露了平淡美,着实难得。第二,人物的心理表现较为出色。文中“我”对“同桌”的态度变化极有深度,由讨厌一一-佩服—念叨—思念,每一层的心理描写都很细腻传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