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照耀中国》作为西方第一部关于中国苏维埃和中国革命历程的图书,一出版便风行各国。与其说是由于其风格和形式,不如说是由于其真实详细的内容。
提起《红星照耀中国》,便不能不提起其作者埃德加斯诺了。做为第一位成功突破白军新闻封锁的新闻记者,他从1928年开始,就到中国了。随后的几年里,他为采集新闻,遍访中国主要城市和东北三省、内蒙古、台湾以及日本、朝鲜、荷属东印度。在这一时期,他和鲁迅等中共地下党有所接触。
1936年6月,斯诺从北平出发,带着众多外界对中共的疑问、好奇,用4个月的时间,深入红军根据地,深入西方媒体眼中“土匪聚集的地方”,在这一路上,他遇到了白军和红军,平民和领神、红小鬼和战士。
这本《红星照耀中国》写了许多。从中共领袖的成长过程,到红区内平民百姓的生活;从红军的万里长征,到红色苏维埃的生存、发展;从中共的现在,到对中国未来的思考。
整本书中,最让我映像深刻的是作者在吴起镇时,一位名为朱作其的电气工程师抱怨到道:“这些人花在唱歌的时间实在太多了,现在不是唱歌的时候!”这句话,既是朱作其的爱国情怀,也能感受到吴起镇工人在过着一种健康的生活,有自由、尊严和希望。而在同一时期的上海,工人们没有自由,只有被剥削,一天工作十二三个小时,工钱却连果腹都做不到。相比之下,红区简直是天堂了。
文未,斯诺写到,中国的社会革命运动可能会遭受挫折,但它最终会获得胜利。它所释放出来的分解代谢的能量将是无法抗拒的,必然会把目前奴役东方世界的帝国主义的最后野蛮暴政投入历史的深渊,这是不可改变的。
做为中国的接班人,我们要刻苦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奉献祖国。
《血染的王冠》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关于滇金丝猴的故事。
一位动物学家和助手在河里划船观察猴群,发现了一只年迈的老猴王与挑战者在打斗。老猴王被打败,落入河中,被动物学家救起。但是新猴王并没有被拥戴,反而有更多的猴子去挑战它。(因为如果一个猴群中的新猴王没有打败并打死老猴王,这个猴群的其它猴子就不会屈服于新的猴王。)老猴王知道后,毅然返回族群。老猴王的出现,给了新猴王一个惊喜,他们俩打到岸边,老猴王再次被打入河中,可这次他没求救,静静地淹没在河水之中。自此,猴群过上了开心的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能为打败自己的人付出所有,从此销声匿迹,这种品质是崇高的。如果一个人碰到之前打败自己的人,就感觉很嫉妒,这种品质是不好的。我们应当取长补短,取别人的长处,补自己的短处,这样才能做得比别人更好!
白莲花。
清新淡雅,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二十年前,白莲苍雪的月敛在江湖掀起腥风血雨。
火玫瑰。
红的艳丽而热烈,如同喷薄而出的血液,又称滴血玫瑰。二十年后,帘影的月神冲出江湖,玫瑰再现,噩梦又起。
当年,苍雪从大漠来到江南,结识了白衣阁大弟子慕容千羽。不料,为得阁主之位,慕容千羽不惜追杀已有他孩子的苍雪。最后,苍雪不得不回到了大漠,众人皆知白莲花已退隐江湖,殊不知,她在这里,培养了新一代的杀手之王——火玫瑰帘影。
当娘亲离开的一百日后,当她养的白莲尽谢,帘影来到了江南,只为那句——“娘要是三个月之内回不来的话,你就去江南,杀了白衣阁阁主慕容千羽。”
于是她来了。
传闻:江南艺妓落微,尤晓抚琴,卖艺不卖身,到江南一游,若不到天上人间听落微一曲,就如同未到江南。无人知道那就是她。传闻:白衣阁屡遭杀戮,并且全是出自火玫瑰的月神,众说纷纭:莫不是火玫瑰与白衣阁有深仇大恨?人心惶惶。无人知道,那只是她的第一步。
可是,无论外面是如何的波涛汹涌,天上人间的雅阁里,始终是歌舞升平。一曲终了,伊人在前,墨风始终保持着淡淡的笑意。三个月来,他每次都在,从不间断。他的情她又何尝不知?只是,尤记娘亲的那句话——孩子,杀手是不可以动情的,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
半个月后的白衣阁,残阳如血,尸横遍野。
慕容千羽就在她的眼前,无影剑法的最后一招呼之欲出,若不能使出,剑法将反噬,她的命也休矣,但——墨风出现了,替慕容千羽挡下一剑。她明白,他就是白衣阁的大弟子,她也明白,她无法完成娘亲的心愿了。那么,就废了慕容千羽的武功吧,自己也就可以去见娘了。于是,一支滴血玫瑰如闪电般飞出,直逼慕容千羽。火玫瑰虽不致命,却足以废了他的十年功力。
最后,她苦笑着,在墨风的怀里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之后的一个月,白衣阁阁主神秘死亡,大弟子墨风还有月神月敛宝剑都不知所踪,火玫瑰为复仇而死,慕容千羽和白莲苍雪的事也公之于众,江湖都为之唾弃。
此时的大漠,一个白衣男子正在用月敛舞剑。身后是一池的白莲花,身前是一地的滴血玫瑰,染指江山,血祭天涯。他说:“落微,你不会像你娘那样寂寞,你还有我,“月敛散发着寒光,衬着滴血玫瑰。
同样是杀手,他与她相遇了。但他们注定有缘无分。仇是一种毒,爱是一种殇,或许我们都只有在失去后才会珍重。血染天涯,飘飞的银发,迷了谁的眼,又乱了谁的心?
通天的血路,他为她甘愿成魔,她只是为他留下了月敛神剑。大漠沙飞,如黄金舞,寻寻觅觅,相思只是迟。或许,比血液还艳的滴血玫瑰,并不是只有帘影自爱。
他们用鲜血染红了土地,双手放飞了白鸽。——题记
近些天,观看了《狙击手》这部电影,感想颇多。这是一次很小的战斗,发生在一处不知名的土坡上。1952年抗美援朝战争“冷枪冷炮”运动时期,志愿军狙击五班奉命将被伏击的侦查员“亮亮”带回,与美国狙击手约翰的队伍展开了一场殊死之战。
五班因为中了敌人的圈套,战友们相继牺牲,在当时的大背景下,敌我实力可谓天壤之别,正如影片中的志愿军战士所说,他们有飞机,大炮,坦克,有电话,有精良的测距仪器,而我们呢,一个班只有一副望远镜。是啊,作为狙击班,使用的是1944式的莫辛纳甘步枪,连瞄准镜都没有。班长刘文武大声吼道:“谁说我们什么都没有?我还在,你娃还在,五班还在”。是的,我们还有正义,有信仰,有钢铁的意志,有家国的情怀,有必胜的决心,那是最尖利的武器,最固如磐石的防御!
胖墩背负着几百斤重的铁板前去营救亮亮,也背负着战友的希望。唱着川江号子,身后的铁板被子弹一次次命中,他也一次次倒地,那绝望的回声,那苍凉的号子,击碎了每一个五班战士的心。胖墩临终的最后一句话:“我决定了,我儿子以后就叫铁板”,话音和子弹一同消失在寒冷的旷野中,也许,他也希望他的儿子像铁板一样坚强、一样刚毅!
阴霾的天空,苍茫的白雪,如刀的寒风。亮亮躺在雪地里渐渐失去意识,“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班长刘文武叫大家唱起,试图唤醒亮亮坚持下去,一遍又一遍,声嘶力竭,他们唱了多久,我就哭了多久。内心告诉我,原则上要坚强,实在忍不住,可以哭出来。
班长刘文武决定和敌人交换亮亮,他举起双手,踏着坚定的步伐,走过已经牺牲的战友身边,嘴里念叨着战友的名字:“把你们从老家带出来,老子现在,没法带你们回家了”,那一刻,他其实已经作了同归于尽的打算,每向前多走一步,就离死亡更近,离魂牵梦绕的家乡更远,但他不曾为此停下。
亮亮机智的把情报藏在朝鲜小男孩儿的头发里,最后怕情报泄露,毅然决然选择自杀殉国。他才19岁啊,风华正茂的生命永远冰封在朝鲜大地上。
大永是个感性的人,他与亮亮是从小学到高中的同学,因为一腔热血,毅然选择弃笔从戎。如今亲眼看到亮亮倒下,忍不住又哭了起来,但是班长不喜欢看见他哭,现实也不允许他过多的悲伤,现在情报传递和消灭敌人的任务系于一身,他只有站起来,敌人才有可能倒下。
刘文武31岁,大永18岁,胖墩21岁,亮亮19岁,小徐18岁,米老二19岁,孙喜20岁,绿娃子21岁,高军19岁,刘贵20岁,王忠义17岁。电影最后现出这些字幕的时候,我的眼泪忍不住夺眶而出。有的战士也仅仅比我们大了两三岁,试问两三年后的我们,如果面对同样的局面,是否也能像他们一样,抛头颅,洒热血?
“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就是这样一群年轻人,为了保家卫国,将年轻的生命永远留在了异国他乡,他们用胸膛抵挡了倾泻的炮火,用血肉涤荡了战火带给人民的苦难,使和平的白鸽飞翔在朝鲜半岛的天空之上!
想要回家把漏房子补好的孙喜,想把五班战士全部带回老家的刘文武,他们还没来得及完成夙愿,便以身殉国,而如今多年已往,人民忘记他们了吗?党忘记他们了吗?我们能忘了他们吗?
自2014年3月27日起,志愿军烈士遗骸分批用我国之重器战略运输机运送回国,当年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的志愿军,漂泊几十年,他们的英灵终于回到了自己用生命捍卫的祖国土地,这里没有战火与硝烟,这里已经有了自己的飞机大炮坦克和航母,这盛世,如您所愿。正应了习近平主席所言“中国人民始终没有忘记那些用鲜血染红盛开在朝鲜大地上的金达莱花的烈士们,他们的英名,将永垂史册!”
漫步在枫叶林下,看着如血染红的枫叶飘落,空中似乎弥漫着哀伤的气息,我似乎感受到了鲁迅先生的心声……
在鲁迅先生不胜枚举的作品中,《呐喊》作为他名闻遐迩的代表作,是中国名著中卓尔不群的。
《狂人日记》的文学地位是不必多言的,它是中国现代第一部白话文小说,鲁迅先生没有正面揭示社会的黑暗腐败,而是运用极其深奥的影射等手法,把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后遗留下腐朽不堪的社会风貌展现得淋漓尽致。因此,这是一篇值得熟读深思而又不可多得的好文章。
你可曾记得那位赤贫如洗的孔乙己?"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便是孔乙己最完美的写照。那时,有多少像孔乙己一样攻苦食淡的读书人呢?群众对孔乙己的冷嘲热讽,使我感受到当时社会决疣溃痈的现象,而鲁迅先生用笔底烟花的笔墨坚定自己爱国如家的信仰。
江南有一水乡名唤鲁镇,迅哥儿从小生活的地方便在这里。少年们夏夜行船、船头看戏、月下归航等轻松的画面,如鲁迅童年的一段天真烂漫,童趣盎然的水乡生活的射影一般,鲁镇劳动人民的淳朴善良而又迷信落后的思想使我惘然若失,不由叹息当时社会的灰暗。
《呐喊》围绕着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信念,在《药》中颂扬了革命者夏瑜英勇不屈的革命精神;《明天》别具一格的描绘主人公想要逃脱现实的无奈;《一件小事》通过平常的小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蚁羶鼠腐;社会中生存竞争,弱肉强食的现象在《鸭的喜剧》中浓墨重彩;《故乡》是鲁迅离乡别土后第一次到家乡感慨万千而情不自禁写下悲凉沉郁但又不失希望的真实情感……
鲁迅留给后人的,是他那“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满腔热忱,是宝贵的精神财富。在鲁迅的笔下,孔乙己虽衣衫褴褛,但也是一位愚不可及的读书人,孔乙己百懒千慵且又表里不一的本性,本身自欺欺人、自视清高的内心,使他最终愁云惨雾,惨淡而终。中国人杰地灵,自古就不缺学富五车的文人异士。我们不能苛求孔乙己向杜甫一样悲天悯人、感怀天下,像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一样。但最基本的自尊自爱、努力拼搏的精神在他的身上也找不到。鲁迅先生想告诉我们青年人“青年要注重‘行’而不是空‘言’”的道理。
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做一个遵守校纪校规的合格的中学生,努力学习,勤奋锻炼,尊师重道。从明天起,关心国家大事和天下大事,怀揣着一颗爱国的心。从明天起,关心每一位亲人,告诉他们,我的赤子之心。那国家给予我的关怀,我将告诉每一个人。给每一棵树,每一朵花,取一个温馨的名字。陌生人,我也祝福你,希望你能有一个似锦前程。中国,我更祝你繁荣昌盛,愿你在世界上声名远播,我只愿默默守护你,奉献你,我的国家,我的祖国。
风“呼啦呼啦”地吹着,枫叶仍在“唰唰”地飘落,我抬头仰望天空,蓝天依旧,只有几朵零星的乌云不时飘来,遮蔽了灿烂的太阳,就如一层雾霭遮蔽了腾飞的龙,使龙迷失了方向……
枫叶落在了宽阔的大地,太阳已经出来了,阳光普照大地之上,是鲁迅先生的一片赤诚之心与爱国情怀!
梦里思汝,楼兰前世,散时国难。
琼葩吐泪,青鸟哀鸣,血染鸾殿。
今生相见恨晚,伴红颜,把酒言欢。
红尘与共,伤了妍月,笑了姝仙。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经·桃夭》
硝烟弥漫的战国,百姓颠沛流离,民不聊生。
他只是一个小乞儿,流落街头,任人唾弃。
那日,敌军入城,城中百姓纷纷逃命。他无处可去,像蒙头苍蝇似的到处乱窜。
不知何时,他来到一处山下。山下,荼蘼花开;山顶,桃树屹立,花瓣纷飞。
怀着好奇,上了山。
月上西头,他站在桃树下,抱膝痛哭。
冷清的月光泻下,风和着他哭号,连桃树都微微颤抖,花瓣如泪珠般簌簌落下。
“嘿,你怎么了?”树后传来一阵娇笑。
他愣了愣,慌忙抹去泪水往树后探去。
她青丝齐腰,笑得面若桃花,友好地向他伸出手:“你好,我叫桃夭。”
一晃七年。
如往日一样,他狩猎归来。他们在夕阳下倚着桃树看百鸟归巢。
她笑得灿烂,比桃花娇艳,轻吟:“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他问:“你为什么每天黄昏都会念这首诗?”
她笑而不语。
桃花树下,十七岁的少年望着少女。
那日,他要去边疆征战,临行前,他来向她告别。
她没有多话,只是叮嘱他保重。
依旧是夕阳西下,少年穿着征衣远去。
桃树下,竹屋内,书案上,那本书依旧静静地躺在那……
三年时光匆匆,她依旧坐在桃花树下,面朝他离去的方向眺望。
月光稀,树下长相忆。
姗姗雁字去又回,荼蘼花开无由醉。
而他,总是在夜晚盯着狂风站在坡上,望向她的方向。
风,将愁思吹散;
梦,可曾在改变?
永无停息的征战。
是谁在耳边呼喊?
风,写下今世夙愿;
梦,记录此生誓言。
在梦中轻声呢喃呼唤,
再会的期盼……
那日夜晚,敌军偷袭兵营。
他拼死抵抗,周围是一地的尸体。
最终,他不堪伤痛倒地不起,血染黄沙。
那场战役,伤亡惨重,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迷糊间,他似乎看到一片荼蘼花海,花海中央,一棵桃树,花瓣漫天飞舞。而她,站在树下,青丝微飞扬,她笑容依旧。粉色桃花瓣将他包围,他挣扎着向她走去,她的身体渐渐消失,而嘴角,一直勾着那若有似无的浅笑……
等他醒来时,听到的是胜利的号角声。
班师回朝,他不顾伤痛上山寻她。
高山峻拔,绿水长流,草木丰茂,荼蘼花开,一切依旧。唯有那山顶的满树桃花,隐隐有了凋谢之势。
他找遍了所有地方,都未看见少女的身影。
少年孤单地靠在桃树下,忽而听到耳边响起熟悉的银铃般悦耳的声音:“七百年前,你总是靠在我身上,闻着我的花香吟诗。”声音逐渐变得涣散,空灵而渺远,“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声音渐渐消失,他惊恐地睁大眼睛抱着桃树哭号:“不!不要!桃夭,不要……”
桃花就在声音完全消失的那一刹那,尽数凋零。
花瓣漫天飞舞,风在喑哑叹息。
少年怔在原地,像十年前的他那般,痛苦得手足无措。
锋利的石尖割破手腕,碧血流下,滴在满地的桃花上,妖冶而凄美。
绝美的脸庞浮上浅笑,他在合上眼帘的那一刹那,看到了荼蘼花开,桃花瓣飞扬……
生若求不得,死如爱别离。
竹屋内,书案上,那本《诗经》被风微微翻动,停留在那一页——《桃夭》。
仿佛又回到了十年前,他在桃树下抱膝痛哭,转身是她婷婷的身影。她站在树下,青丝齐腰,笑靥如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