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不容轻易亵渎优秀作文
每每提到“生命”两字,总觉得沉甸甸的。尽管在常人眼中,“生命”不及生物学里描述的那样具象,是人意识中一个平常的概念,可是当你环顾周围,见到草木葱郁的繁荣景象,尽显生命的光辉,你也会禁不住一声感叹:生命是美丽的,生命是崇高的。
正因为生命的可贵,因而轻生的人是可耻的,又是可悲的。他们忘记了母亲十月怀胎的艰辛,忘却了一切社会责任,忘却了他们留给亲友的痛苦,忘却了曾经拥有的欢乐。一切的一切,都因生命的结束而就此终止了。几星期前,我们小区就有一位妇女因一些琐事带来的不悦而纵身一跃,命丧黄泉。别人说她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母爱和关怀。她经商赚钱买的房子还未装修,怎么可以那样轻易地放弃生命的`权利呢?“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司马迁语)虽然也有无数英烈因革命而死,可是我们说他们是崇高的,因为他们换来了万人的生,那才是生命的价值,不枉此生,这样的死才可谓之“重于泰山”。尼·奥斯特洛夫斯基说:“只为家庭活着,这是禽兽的私心;只为一个人活着,这是卑鄙;只为自己活着,这是耻辱。”轻生的人无不为自己活着,这不正是一种耻辱吗?
几乎所有有作为的人都会说,人生命的价值在于奉献。当你放眼宇宙,回望岁月长河,一定会感到人的生命是那样渺小,就如夜空里划过的流星,转瞬即逝,但是,既然我们被赋予了生的权利,为何不好好地把握,去创造生命的辉煌和奇迹呢?!
你是否还记得欧·亨利的《最后的一片叶子》?被病魔纠缠的女孩已经绝望了,可是经历了风吹雨打却依然挺立在枝头的常春藤叶给了她无限的希望。虽然这是老画家画上去的,可它恰恰换回了一个女孩的生命。
切莫轻易地亵渎生命,没有生命,理想是飘渺的,生活是虚无的,一切都不复存在,惟有尊重生命,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
【生命不容轻易亵渎优秀作文】
“亵渎”,即轻慢、轻侮之意。就是向美好神圣的东西泼污水,糟蹋文明。衰读现象并不鲜见,例如:
亵渎文字:“默默无蜘(闻)”,“饮(引)以为荣”“鳖(别)来无恙”之类换字术的广告,以及“代(带)“鱼”、“洋冲(葱)”“(游)子”等充斥市场的商品标牌,不能不令人啼笑皆非。
亵渎文艺:前几年,文艺界流传着一种说法,叫“躲避祟高”,于是,荒诞不经的故事小说,如凶杀、三角恋爱、秘史等与今天时代脉搏格格不人的“文艺作品”一度泛滥,严重危害了青少年身心健康。
亵渎公共环境:骑自行车旁若无人而横冲直撞;垃圾乱扔乱放,把公共卫生弄得狼狈不堪;践踏绿地,把公园里丰茂的花木拔走……
亵渎名牌:“茅台”瓶里装假酒,小手工业作坊里生产“红塔山”香烟,假冒伪劣、欺诈活动成为社会公害。
亵渎历史:有人美化帝国主义侵华史,有人又考证出曾国藩的“伟绩”,有人提出新记:屈原死于情杀,原因是他与楚怀王的妃子有染等,这不但是对先贤志士的亵渎,也如同争论“一个针尖可以站立多少个天使”的经院哲学一样可笑。
亵渎工作岗位:远离爱岗敬业、诚实可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以职业以职权谋取私利,污染了行业风气。有的法官裹读法律,以案谋私,有的作家站污“灵魂工程师”的尊号,专写格调低下的庸俗作品,迎合有些人的需要。江西广丰县委书记郑元盛,靠卖官赚钱,几年下来,此公卖出乌纱帽30多顶,获“利”30多万元。他衷读的是“人民公仆”这一光荣而神圣的岗位。
亵渎,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病态。有些亵渎,是一些人文化品位不高、道德修养不够所致。而有些亵渎,则是一些人灵魂丑陋、心理阴暗的暴露。有这么一种人,他们就是要对美好神圣的东西泼污水,就是要丑化、矮化真善美。对这些人而言,亵渎,是灵魂的腐朽,道德的沦丧,健康的损害,人生的悲哀。因而,一切正直的有修养的人,都应当远离亵渎。
远离亵渎,就要追求崇高。崇高是真善美的生动体现,追求崇高是人生的真谛,远离亵渎的必需。契诃夫说过,人的一切都应当是美好的。追求崇高,就会给人带来美好的心灵,健康的体魄,就会使社会充满阳光与温暖,就会使假恶丑无地自容。雷锋、焦裕禄、孔繁森、李素丽等先进人物可以追求崇高,并已实现了崇高,普通百姓、芸芸众生也可追求崇高,也能实现崇高。
远离亵渎,就要加强修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是要培养、提高公民多方面的素质。其中的道德品质,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先哲说:“公德者诚人类生存之基本”、“公德盛者其群必盛、公德衰者其群必衰”。道德修养好,文明程度高,人就可以“慎独”、自觉,就可远离亵渎。
远离亵渎,对社会而言,要营造法制的环境。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对精于亵渎之道的违法、违纪、违章者。要有制约,不能任其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