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有你的高三作文
“人人生而平等。”是马丁路德金一生追求的梦想;“黑土麦田”是耶鲁村官秦玥飞真挚纯朴的梦想;“为中华崛起而读书”是周恩来豪情满怀的梦想……梦想承载了许多,青春的印记,心灵的成长,心智的成熟……
“择己所利,更择世所需”是梦想的开始,初读这句话,仿佛内心充满了力量。“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是张载崇高的追求,也教会今天的我们做一个立足于天地,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的真人。这些古仁人的高远追求总会无形中教会我们做人,影响我们处事。梦想从这启航,梦想的小舟载我们驶向更遥远的未来。
“是否,你也会偶尔想起我,像我时常也将往事轻轻诉说……”青春是美好的,高三的时光更是弥足珍贵,因为其中有的是鼓励,支持,信任和前行的勇气。我们往往注重生活的困苦和不幸,却忽视了丝丝缕缕的美好,这些支撑我们走过艰难岁月,回忆起又心头甜蜜。你可记得考试前的那句加油,你可记得课间互相解决难题,你可记得早早读的不情愿,你可记得倾诉时的“同仇敌忾”……年少不及你眼眸的颜色,点点滴滴,丝丝缕缕,情真意切。
我的年少有你,你的青春有我。花开了几季,又败了几季,岁月它总是悄无声息却记录了生活的酸甜苦辣,有人为生活奔波劳碌,也有人为生活愁眉不展,幸好,年少时光有你陪伴。有你陪伴,我不再孤独,有你陪伴,我的生活有欢声笑语,有你陪伴,前进的道路不再迷惘……你教会我坚强,包容,感恩,有你陪伴,一路春和景明。顾城说“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俩站着不说话”,三年的陪伴是短暂的,但又是温馨的。
祝福是离别的送辞,微笑是离别的美好,愿我们的离别是微笑祝福,愿我们不会辜负青春,不会辜负自己,在不久以后遇到更好的自己。
幸好,年少有你,感谢,珍惜!
【年少有你的高三作文】
毕业之后很少有练笔的机会,常常心中有很多想法,拿起笔却不知道写些什么,只是发一些文字在朋友圈,却是不能完整的表达心中所想,最终,慢慢连朋友圈也不发了。
如果,能让从前的我与如今的我见上一面,我想他们都会感到惊奇。毕竟,彼此是这样的不同。从前的我颇有些文艺青年的感觉,喜欢将一些书上看到的,电视上看到的,甚至街上看到的自认为还不错的句子摘抄在小本子上,可能这也是我作文可以写那么多多余的话的原因,还喜欢看当一些散文诗歌,看的同时还会揣摩作者的想法。曾经几度,我很想当一个作家,因为种种原因最终都以放弃结尾。如今的我太久没有动笔,已经不知道该怎样准确的表达自己的想法,也渐渐没有了看诗词歌赋的心思,思考最多的是怎样用最省心的方式完成任务。用进废退,我想这也是一种能力的丧失吧,要在想做一件事的时候就马上做并且努力做,不然,我以为我所拥有的能力,可能正在失去,而我,毫不自知。
幸运的是,不再看诗歌的我还没有放下其他书籍。看到《一个人的朝圣》中主人公寄明信片的片段,我突然很想寄一张明信片给陌生人。很久不曾文艺的我突然文艺了一把。这是一时冲动,又不只是想想而已,因为在产生这个想法的第二天,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我寄出了这个可能没有人会看到的明信片,地址是地图上随便找的,门牌号也是随便写的,内容也只是表达了我对陌生人的一个祝福。也许我的信件会给陌生人带来一点困扰,但我不想担心那么多了,我只是想做便做了,不需要回信,只是不想辜负自己,总要有一个重新提笔的契机与勇气。在百度上搜索自杀,百度会自动弹出是否需要心理咨询的窗口,在知乎上询问动脉的位置,答案出现了一片“我爱你”。世界虽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但也绝不会是冰冷一片,但愿我的明信片有人能看到,也希望我的祝福能给他些许温暖。
再一次拿起笔,便不会再轻易放下。可能会有个艰难的开始,会不知道该写些什么,该怎样表达,可谁又不是一步步走过来的呢。只要想着,我的文字或许能在不经意间温暖了某个人,向世间传递了善意,那过程也是值得享受的。
说到礼物,何谓珍贵?是世间少有,价值连城,还是意义非凡?我觉得是最后一个——意义非凡。就像妈妈送我的电话手表。
这个电话手表是我过七岁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电话手表不仅外形颜色都是我喜欢的,而且寄予了妈妈对我的认可,并且见证了我和妈妈之间的心意相通。生日这天,当我许下心愿,吹完蜡烛时,妈妈笑眯眯地递给我一个礼物盒,说道:“闺女,拆开看喜不喜欢?”我兴高采烈地接过礼物盒,小心翼翼地拆开。居然是我梦寐以求的电话手表,你们信吗?这正是我刚刚许下的第一个生日愿望。我两眼放光地惊叹道:“老妈,你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啊!居然知道我心里想啥!”妈妈又好笑又好气地回道:“蛔虫?这叫心有灵犀一点通,我可是你亲妈,能不了解你吗?你长大了,也独立了,你将独自去面对很多事情。妈妈虽不再时时伴你左右,但有了它的陪伴,只要你需要妈妈,我一定第一时间出现!”
现在,我每时每刻都戴着它,和它形影不离,就连做梦也能梦见它。若是不小心将它摔了一下,我的心就会像刀割了似的疼上一天。我觉得它比世界上的名画还贵重,因为它承载了妈妈对我无穷的爱 !
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中不乏英雄,很少有女孩留下名字,而花木兰是一个流传千古的传奇。
提到花木兰,我的脑海中便会浮现出花木兰替父从军,放下针线披上战袍的画面。《木兰辞》中写道:“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北魏政权规定每户人家出一名男子上前线,木兰的父亲已过花甲,弟弟年幼,又没有哥哥,木兰不想让年迈的父亲战死沙场,又担心年幼的弟弟承受不住战场的艰辛。她只能选择替父出征。然而,那个封建保守的时代,如果女人上战场,必定会成街头巷尾人们热议的话题,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做出这一决定的木兰,需要多大的勇气。她一定知道征战的百般辛苦,不然就不会顾及父亲年长,弟弟年幼,而动了女扮男装替父出征的念头。可以想象,做出决定的刹那,她是怎样的坚定无畏,或者还那么一种视死如归的豪气。
“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二十个字,写尽战争的艰辛。身为女儿身的木兰,她要跟随着战士们一起翻越山岭,奔赴战场,体力肯定不及男子,行军困难重重。
花木兰克服了重重困难,付出比别人多数倍的汗水与努力。长达数十年的战争终于结束,木兰立下赫赫战功,可汗记功木兰最高一等并赏赐千百金以上和尚书省的官职,可是木兰都拒绝了。“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她选择回家与父母团聚,过平凡的生活。“开我东阁门,坐我西阁床,脱我战时袍,著我旧时裳。当窗理云鬓,对镜帖花黄。”我仿佛看到了那个俏皮可爱的女孩,换下战袍,穿上衣裙那可爱明媚的笑容。《木兰辞》读到这里,语气也明快了起来。
女性的力量从古至今令世人惊叹。中国女足以3:2的比分逆转击败亚洲传统强队韩国队,用最荡气回肠的方式,重返亚洲之巅!比赛刚开始,韩国领先,比分2:0,可我们女足姑娘们没有放弃,咬牙坚持,一分一分追赶,虽然一路踉跄,但依然竭尽全力,最终夺得冠军。中国女足,铿锵玫瑰!
身为女孩,我想,不论是成长路上还是比赛场上,总会遇到强敌,我不奢求总能一路过关斩将,成为佼佼者,但无论成败,我都该勇敢面对,竭尽全力,为自己!
(作者是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尚雅学校七年级学生)
后 记
我很佩服花木兰那种勇气和孝心,为家人着想,为国而战的精神。她是我们的榜样,值得我们学习的人。
妈妈感言
由衷钦佩花木兰替父从军的勇气,现代社会男女平等,女生有更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机会,希望女儿能珍惜当下,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教师赏析
每一个女生都有着无限的可能性,不要轻易被他人所定义,被世俗所束缚,大胆往前走,寻找属于自己的精彩吧!(梁宝英)
寒假里老师要求读的书不少,但我很少有认真地读过,只有一本书是我从一开始到最后全是认真看完了的,它的名字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一开始我是被它有趣的情节和开头,还有那优美的文笔及幽默的语言所吸引的。后来看完以后,我才发现原来自己是那么的肤浅。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苏联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以自身经历为基本素材创作的小说。作品以苏维埃政权的诞生和发展为历史背景,通过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如何从一个普通工人成长为一名坚定、坚强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故事。真实地反映了青年一代是如何在老一辈的培养下,在革命熔炉中百炼成钢的,表现了坚定的信念是在艰苦的环境中锻炼出来的。
从保尔的经历中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儿童时期的退学,还是后来成为共产党员,都表现了保尔顽强的毅力、永不言败的精神。这些使他在重重磨砺下无所畏惧,意志如同钢铁般坚强。这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品质。而最打动我的,还是保尔身上的博爱精神。他可以为了苏维埃,为了人民而献出自己的一切。他博爱的对象,是他想要保护的一切,是苏维埃的一切——这些自他想成为共产党员的那一刻起已然知晓。同样,这种品质也最为珍贵。正是因为有了博爱精神,“毅力”和“永不言败”也就紧随其身了。
于我们而言,我们或许没有保尔般的天赋,没有保尔身上所具有的诸多品质,甚至于我们处于像保尔那样的战乱年代(俗话说时势造英雄),但保尔身上的品质却是我们都应该学习并为之努力的,当然排在第一位的就是他的博爱。曾经有人说过:优秀的人从不为自己而活。我们不求可以心系苍生的圣人,但我们至少也得有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的归属与感激,并能心甘情愿地为之奋斗。
所以,在我们的青春、人生的白纸上,尽快烙上我们对他人、对祖国的爱,不要让自己只为自己而活,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我心中烙下的深印一样。
我家有一位十足的动物迷,只要是关于动物,就很少有他不知道的。一天,动物迷又在看他最喜欢看的《动物世界》,他坐在沙发上,目不转睛
地瞪着电视,眼睛泛着淡淡的红丝,伸着脖子,活像一只秃鹰。电视中,猛兽追着羚羊,猛兽一步三米,虎视眈眈地看着食物,羚羊慌张地向左右看,它那条腿虽细,却意外跑得很快。
“快,快跑!”动物迷一会儿大叫起来,一会儿喃喃自语,一会儿又抱头叹息。“不要停下来!躲开爪子!”动物迷急得从沙发上跳到了沙发下。突然,又像石化了一样,一动不动地看着电视。突然,他又捂住嘴巴,咬住手指,抓住我的肩膀,前后摇晃。激动地喊到:“跑掉啦,跑掉啦,跑掉啦!”
他除了喜欢看《动物世界》,还喜欢在家人面前大显身手。一天中午,动物迷兴冲冲地跑到我面前,骄傲地说道:“你给我出几道题,关于动物的题,如果我做错了,我就包你一个星期的碗!”我一口答应道:“没问题!这不正合我意嘛?”
我拿出一张照片,还没等我说话,动物迷就自信地答道:“这是丹顶鹤,是鹤类中的一种,体长120~160cm。”他看着我:“怎么样,怕了吧!”就这样,看着一张张动物图片,他对我如数家珍,令我是叹为观止啊!
这个动物迷就是我的爸爸。
因为平时很少有机会能近距离的观看动物,因此爸爸趁着休假日带我们全家北上到动物园参观,当时的我高兴的就像是兔子一样的又蹦又跳的呢!
一到动物园门口,我就迫不及待的想冲进去一探究竟了。首先,我看到一群河马在做“泥浆浴”,看起来相当享受啊!有一些河马则是嘴巴张得大大的,像是在打呵欠;它们的肚子又大又圆,就像是一颗大皮球,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模样真是好笑!还看到森林之王—狮子,眼睛炯炯有神,爪子相当锐利,就像是镰刀一样,吼声一出还真会让人吓破胆呢!接下来又去参观可爱的兔子园区,当时园方的工作人员准备喂他们吃红萝卜,它们一见食物来了,马上一蹦一跳的过来吃,真是可爱极了!我们就这么的一区一区的慢慢逛着,直到傍晚才依依不舍的离开动物园。
难怪有句话说“百闻不如一见”,的确如此!这次的参观让我脑海里的那些动物图片全都活跃了起来,印象也更加的深刻了。虽然我很舍不得对他们说再见,不过我的心中收获满满,让我回味许久。
他们就是鼠,躲在少有天日的地底,不敢露面,这便是在看守所看见的。
下午的太阳收敛不住的光芒,四处包围无辜的云,那金黄的利剑一把把刺去,再也支持不住的云,化为一滩水,渗入残留的天蓝沟壑中,满满的,不留痕迹。
独在一方的看守所,依旧如故,外层的大铁门的大铁门,失去光滑的面,却依然闪烁着威严,在里面,又是什么?一间间铺上茅草的监狱?一个个疯披长发的囚犯。
门前老树下的我,望着远处被马路分割得纵横的土地,听树无头绪的喃喃细语,前方的交通牌,偶尔停下的客车留下的白衬衫激起的兴奋,很快被几只乱飞的枯蝶带去。吸满水的手又去擦去额上新溢出的汗。
同学们终于都到了,一个整齐的方阵立于门前,在咱们方霜霜与警察的带领下穿过那扇铁门。映入眼中的是陈旧的鱼池,干得泛绿的水中央的假山毫无生气。
了解了一些相关信息后,我们穿过第二道铁门,里面,两位民警身穿褂子,亮出胸脯,见有人进来,连忙站起身,笑脸相迎。
接着,它们带我们走进狭窄的楼梯,楼梯的宽度两人都难过,水泥墙面流露出恐惧。一拐个弯,便有一条幽长楼道,寂然无声。人呢?
“在这!”一声轻呼划过耳畔,我靠上墙边往窗台里张望——几个穿橙色衣服的人,打着盘脚,坐在冰凉的水泥床上,抬着头,木木的眼神向电视里变化的色彩发呆。
这,处处是水泥,水泥。水泥上,滑得腻的苔藓,在无人约束的地方,漫过后悔的思绪。
突然,下面的几个人将同样冰冷的目光抛向我和我们,我连忙拉回目光,像犯了错一样。
队伍依然向前,一个个地下监狱在慢慢向我们的后面移动,监狱里有橙、黄、蓝色的囚服的人,他们都光着头(男的),手上戴着引人注目的手铐,一声声的脚步引起他们的注意,都向外努力的瞧,可能这漫长的日子,除了同室,就是警察了。
这真的很像动物园,作为游客的我们用好奇的目光去看待,不知为什么,我想起了布朗的《虎》,与它一样,在笼中受到嘲讽,它们不配当虎,他们只配当老鼠。
在失去人性的正直后,去做了对社会不利的事,现在的他们只能受到应有的惩罚,连抬头的理由都没有。在“观赏”过程中,我却渐渐习惯了这样看人的方式,竟与同学们一起比赛寻找黄色衣服的人——死囚。
在渐起的兴奋中,不知不觉拐了一个弯,来到关少年犯的地方,我全然不知当看见他们的时候竟立马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像有条蛇缠在我身上,向我吐着蛇信子,我相信我一辈子也难忘——年轻的面孔,光生生的头,渴望自由悔恨的目光。
他们为了一时的满足,触犯了道德与法律的底线。
我再也不敢看他们,默默闭上眼,直到走到走廊的尽头,刺眼的阳光在转弯处再次迸发,受到阳光的洗礼真好啊。
回想起他们,只比我大几岁的人,他们的实际告诉了我:要正确树立道德观,做一个品德高尚,准纪守法的人,也同事为他们默默祝福••••••
我一直以为,至少有两个被歌颂了几千年的人物不过是庸人而已,一个是牧羊的苏武,一个是刺秦的荆轲。
先来看看苏武,这哥们其实也挺惨,每年六月都要被拿出来牧个十几年羊,然后用各种角度歌颂,其实翻翻史册,他也不过如此。
汉书中写到:“会武等至匈奴,虞常在汉时,素与副张胜相知,私候胜曰……”在这个使节团里,苏武就是最高领导人,但他丝毫约束不了部下,对副官的异动也毫无所觉,这样无能,遭个十几年的罪也不算什么。后来东窗事发,局势急剧恶化,但还不至于无可挽回,且看看苏武怎么处理“单于使卫律召武受辞,武谓惠等:‘屈节辱命,虽生,何面目以归汉!’”他“引佩刀自刺”,是为了保节,是为一己之私,而不是尽力周旋,为国家取得最大利益,我说他是懦夫也不为过。十多年坚守后,只落得个“子卿妇年少,闻已更嫁矣。独有女弟二人,两女一男,今复十余年,存亡不可知”。自食苦果也!
空负朽节,无力回天,苏武,不过庸人尔。
荆轲,还不如苏武呢!十几年以后,人家好歹还能回来复命,荆轲丢了性命还一事无成。战国四大刺客里的专诸、聂政、要离哪个不是喋血而归?唯有荆轲一事无成。其实他的准备工作已经做得够充分了,又是取了樊於期的人头作敲门砖,又是用燕督亢之地图做饵,还备好了见血封喉的淬毒利匕,招引了勇武的副手随行,蓄势已久的专业刺客刺杀毫无防备养尊处优的秦王居然失败了,假球也不是这么踢的吧。天时地利人和,少了一样人和,所有的准备尽付东流水。国足也没这么差的体力吧,绕了一圈又一圈都追不上一个秦王(秦王身上还背负一柄没拔出的剑,负重跑?)。好了,只有最后的表演时间了,很明显,荆轲掷匕的准头不如医师扔药箱。飞镖大赛,荆轲战秦医师,败。最后穷途末路的荆轲,就是煮熟的鸭子——就剩嘴硬了,叫嚣几句后,就义。
一身胆略,纸上谈兵,荆轲,亦复庸人。
然而历史将他们记住,当然不是因为他们的无能,历史最是公正,你付出了什么,就会得到什么。有志无力,荆轲用一死来偿付,苏武则用了十九年的时光来救赎。在荆轲毅然踏上秦国的土地时,便没有人可以苛求他什么,苏武亦然,当他带着十九年的风尘回到大汉时,没有人会记得他曾经做出了怎样懦弱的选择。
但历史会记得,会记住他们的懦弱无能,更会记得十九年来的每一个雨雪风霜,会记住秦宫前的一抹血痕,那个屹立了十几年的身影会永远屹立下去。正如所有人都记住了燕水送别,记住了“风萧萧兮易水寒”,记住了他刺秦的决绝,英雄般的死去,早已偿还了一切。
伟大的人有两种伟大:为一种伟大的事业英勇地死去,为一种伟大的事业屈辱地活着。荆轲与苏武,他们一个可生一个可死,如此足矣。
大概就算是一粒微尘,燃烧生命与信念释放的光芒,就算再微小,也会照亮一方天地吧!
读书是一大乐事。 记得我上小学时,书店很少有书卖,父亲就把家藏的一 些古书给我看。最初接触《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名著, 许多字词句我都不理解,但是,那时读书往往只注重情节, 回圈吞枣,不懂之处,跳过也就算了。尽管如此,我还是喜 欢读书,而且越读越有味,越读越有劲。 考进了中学,随着年令的逐渐增大和思想的日趋成熟, 读书的欲望愈加强烈,兴趣愈加广泛。
读书给予我无穷的乐趣,成为我日常生活中与吃饭、睡觉一样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读书,用心地读,拼命地读,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像辛勤的蜜蜂不断酿蜜一样,从《女神》到《复活》,从《唐磺》到《娜拉》……用求知的触角探索书林的奥妙。这不仅是很有滋味的事情,而且简直是一种享受,这种享受只有不虚掷时间,遨游在书海中的“弄潮儿”,才能真正体会得到。 读书是非常愉快的事情,比三月踏青、六月里喝雪水更加舒畅,更多乐趣。 当你消极悲观时,读书可以使你热爱人生—绿色的生命,火红的青春,玫瑰般的理想;可以投给你希望的光焰,唤起你对未来的信心和对生活的追求。 当你孤独寂寞时,读书可以使你活泼开朗,给你热情的鼓励,宝贵的启示,使你听到生命的召唤,大海的祝愿和春天的问讯。
读书的乐趣是无限的。每读一本好书,这种乐趣就增加一分。明月高悬的夜晚,读几页老舍的小说,在幽默诙谐的言谈中,会忘却一天的疲劳和困顿;旭日东升的黎明,读几篇鲁迅的杂文,在犀利冷峻的字句中,会进一步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生活的真谛…… 总之,读书是很有滋味、非常快乐的事情。我们平时不妨有选择地多看几本书,海阔天空,自由驰骋,在愉快的读书生活中,使自己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真正热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