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张是一种满不错的修辞方法,在文章中适当地用一用,是倾见效力的.但如果无限地“夸张”,就成了无聊的吹牛了,为了制止以至于杜绝吹牛,我建议吹牛也应该纳税。
吹牛纳税,实在不必大惊小怪。企业生产梢售须收取利润提成,个体经营者摆摊设点要支付地皮税,甚至于小商小贩走家串户也要交纳管理费,那些“牛皮”工厂、吹牛个人,交纳吹牛税又怎能说不是天经地义的呢?
大凡纳税要以经营者的经济效益为基础。在一般人的眼里,吹牛者不产生经济效益,纳税之说就有些不近情理,不合法度。其实未然。
诚然,有些吹牛的人并不能获取什么经济利润,他们吹牛,其目的也不过是借此夸耀自己一番,“脚踢南山猛虎,拳打东海蛟龙”,其实既踢不了虎,也打不了龙,然而却快活了口舌,云里雾里神游了一通,虚荣心得到了满足。
不过,另一类型的吹牛却不同,某产品出厂之际,即使是些废品、次货,也招集些捧场及吹牛的知名人士,“首创”“特优”“名牌”乱按一通,结果顾客买到手,只有废弃。而工厂却因此横捞不义之财。
然而,生产“牛皮”,不论是快活口舌、抬高身价,还是投机钻营来借机牟取暴利,却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都污染了我们社会的精神文明,单精神污染就足以罚教,况且还有害于我们的物质文明建设呢。
收前一类型的人的税,如果是人民币,吹牛者或许不服,再者,税价也不好统一规定。既然经营方式不同,纳税的形式也就要不一样,不过,税,是一定要纳的。
于前者,我想在他吹得唾沫飞锻,恍你惚忘乎所以的时候,不妨当场橄破他的牛皮,拨上盆冷水,呛得他面红耳赤冷汗淋滴,喉咙打喧,这汗这噎,就权当做虚荣型吹牛所交的税吧。
至于后一种,必要的就要坚决实行经济制裁,那些靠骗人维持的“牛皮”工厂,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对那些造成严重后果的“牛皮”人,除了要他们赔偿经济损失外,该追究法律贵任的还要追究,这关、停、赔款、法办,暂时先定为害人型吹牛税吧。
吹牛纳税,一靠法律权力,二靠道德,国家明文规定,漏税者可耻。至于交税光荣,我们这里暂不提倡,因为我们诚挚希望这种因吹牛而纳税的人或集体越少越好,最好不见一张牛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