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题记
海上一只小帆船上,一个青年的船绝望地沉了下去,23岁的他为了父亲,远渡重洋,而在三个月前,他刚刚经历了人生最辉煌的时刻,他刚刚名扬京城,他刚刚成为了《滕王阁序》的作者。而他,就是初唐四杰之一,那个时代最为耀眼的天才——王勃。
或许是上天的眷顾罢,王家,恰是官家,若非如此,王勃若须寒窗十数年,受到那时的思想之毒害,初唐之时,指不定便要少一人,称“初唐三杰”。3岁的王勃,作出了人生第一首诗,名动京城,甚至连皇帝李世民都知道了:“王家出了一个天才”。但李世民却只是淡然一笑,天才,总是会夭折,而他手上,成才的都已数不清。谁知道,王勃能否成才呢?我们应该感谢李世民,他没有让王勃成为一个被锁在宫中的人;我们应该埋怨李世民,他让王勃没有留在京城之中,才让王勃英年早逝;我们应该唾弃李世民,他间接造成了王勃之死,让王勃就此死去。
王勃在家中接受父亲请来的老师的教导,琴、棋、书、画,当然还有贯穿王勃一生之事:文学。在王家的书房里,一首首好诗横空出世,每一首诗,都是王勃的才思。对王勃来说,这是上山的路,他不知道山后有什么,他也不知道,山峰之时,再向前走一步,他的文采,随着他的生命,坠下了悬崖。他不能未卜先知,如果让他在生命和他一生的辉煌中选,我却相信,他会选择继续上山,即便代价是粉身碎骨。
王勃在他十余岁时,向父亲提出了游历天下的要求,父亲沉下头,雄鹰须飞翔四方,如若呆在牢笼之中,终归只是一只翅膀宽大,却无法飞翔的走兽,而以于王勃而言,河山有魂,诗却无魂。他将走出父亲的保护之下,就此展翅出外寻找属于他的诗的魂魄。漫无目的的他,行走在河山之上,他不知道何时才能遇到独属于他的魂。每当他有些许发现的迹象,但却转瞬即逝。正是这些许的灵感,写下了独属于王勃的魂的诗句。“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一篇篇诗文之下,他走到了洪都,恰逢滕王阁新建,王勃应邀前去参席。席上,知府提出作序,天下人皆知,知府的女儿新婚照,其丈夫早已准备好了作序,众人扒手不写,王勃冲上去,喊道:“我来。”知府恕而甩袖离去,王勃挥笔,一篇千古名作,就些拉开帷幕。“洪都新府……”写到一半,得到属下传迅的知府不再愤怒,匆忙跑出,他要亲眼见证这篇文章的诞生,写完,收笔,一气呵成。知府女儿不满,其夫有过目不忘之能,便上前指责王勃使用前人文章,王勃不在意,他找到了自己的魂,提笔作序,让女婿哑口无言,知府女儿被知府斥责了。
王勃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魂,他已经成为了雄鹰,他决定回家了,23岁的他乘上帆船,他走完了山峰,他,要走完属于他的的最后一步了。海上,波浪迭起,无情地打在船上,海浪不懈努力,掀翻了船只,王勃就此离去。3月后,唐高宗看到了滕王阁序,他想要召见作者,但王勃,已不能出现了。
王勃死时,或许依然回望着他找到“魂”后,写下的第一句诗“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他伴着沉船,与落日,共同落于海平面之下,他的才思,化作孤鹜,飞于九天之上,拜见玉帝。
因为对于人间而言,他,就是文曲星,而水天一色,在天上,终究,只能见云了。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九月,就有了秋意,秋意在一个多雾的早晨悄悄溜来,它踮起脚尖掠过树顶,染红几片树叶,乘着风从山谷离开。万物之美,赋予秋天。
金黄色的秋天,美在令人沉醉的风景。每逢九月,总喜欢约上三五个好友,在秋日的早晨,一览自然的风光,枫叶此时已经火红一片,秋风轻起,红叶离开树枝。像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一般飞在空中,清丽婉约。最后轻落在大地上,找到了最终的归宿,牺牲自己,滋养大地,奉献他人。这便是人们喜欢枫叶的原因吧。抬头仰望空中,一群群大雁排成人字形向南飞去,一棵棵高粱垂着腰,似天边即将退去的晚霞;一朵朵金黄的秋菊在秋日里笑的更加灿烂。大自然是偏爱秋天的,给了它其它三季无法学来的美丽与自然,喜欢秋天,喜欢秋天的景色。
金黄色的秋天,美在农民丰收的笑脸。往山里走去,黄澄澄的稻谷随秋风层层起伏,绿油油的菜地里,肥嫩的菜叶上闪着晶莹的露珠。农民拿着镰刀,开着收割车在田埂里穿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个人头上都有巨大的汗珠,但脸上却是幸福喜悦的笑脸。田地里到处都是人民忙碌的身影。甚至连小孩子也紧跟在大人身后,偶尔帮助捡捡稻穗,时而帮助休息的成年人捶背。秋天之美,最美在辛勤劳作后得到的丰收成果。
金黄色的秋天,美在发人身省的积极。俯看整个城市,高楼耸立,排列整齐,隐藏在染红的枫叶之间,春天努力耕种,秋天丰硕果实。我始终相信,所有的苦难都为日后更美好的生活。并非天资异禀之人,因此更应该勤勤恳恳的努力学习,拥有农民的精神,哪怕是处于幽邃的深谷里,依然能够坚持仰望星空的人,喜欢秋天,不仅是因为有惊艳的美景,更是因为秋天象征着一种精神,一种品质。一种滴水石穿的坚持精神,一种努力工作的积极精神,养天地正气,育辛勤后生。这才是秋天的本质。
风轻轻掠过,芦苇摇曳着身姿,芦花像波浪般摇摆着自己的身子,被秋天的美好景色牵引在其中,多想时间一直停留在此刻,再次欣赏这秋天的大好风光。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我站在架子山的栈道上,看见一群大雁排成一字型向南方飞去,赤红的晚霞把天山映照的金光熠熠。
秋天的树叶有黄的、红的、绿的,它们随着秋风一片一片纷纷扬扬的落到了湿漉漉的石板地上,像标本一样一动也不动,紧紧地拥抱着大地。
我和妈妈继续沿着栈道往山上走,风也渐渐大了起来,它在我耳边呼呼地吹过,仿佛是在对我说:“秋天来了!秋天来了!”天上的云朵快速地向西方跑去,一溜烟,就湮没在了晚霞里。
当我仰望天空的时候,第一回觉得,秋天的景色真美啊!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每当我看见王勃的《滕王阁序》中的这两句诗时,便会想起那一刻……
这天,我吃过晚饭,懒洋洋地躺在椅子上,眯着眼,透过玻璃往外看,啊,日落在眼,岂能错过!
此刻,太阳已经靠近西山,天边泛着红霞,被夕阳染红的云影是那样的灿烂,好像初生的明日。被夕阳照的云河,波光粼粼,真是“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被船荡起的水花,像一条条锦鲤鱼在跳跃,跳完,水花便向石头打去,“啪啪”地拍打着,又像盛开的金菊花,花儿奔向四处。
慢慢地,太阳已经到了天际。它仿佛是将一杯葡萄酒一饮而尽,脸变得通红。把那微弱的光芒,不余遗力地向四周射去,旁边菜园里的青菜被染红了,便成了“花菜”;青柿被染红了便成了苹果;草被染红了,像一团团燃烧的火焰,好像在说“我是最美的”。远处的山峰,兴致勃勃地披上了夕阳送来的彩衣……啊!大地的一切,在夕阳的渲染下,真是太美了!
再过了一会儿,太阳笑红了圆脸,亲着山峦的头,用双眼凝视着大地。夕阳西下,村庄沐浴在日落的余晖中,显得格外的恬静。路上的行人,三三两两地在马路上漫步。晚风徐徐,送来一阵阵花香,使人心旷神怡,更觉夕阳无限好。
再一看,太阳只剩下小半张脸了。随即,它又趁我不备,又向下溜了一大截。当它奉献完一切后,便如一位跳水运动员,“扑通”一下,沉下了地平线……
不知不觉夜晚已至,我也该洗澡夜读了。可我的心,还停留在美丽的景色里,随风飘荡……
即使不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季节,也有怅然之情如秋水滋堤。
远行是诗,一道凄迷秀婉的朦胧诗,初读不懂,咀嚼起来却有悠长的回味。
有远行便有相思,便有“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的情思,便有春花秋月更勾起的满怀愁绪。
一如银色的月光,一如璀璨的群星,远行不会消失,远行永恒不变,于是便有了“千年望夫崖”的诚挚等待,于是便有了许多动情的泪水和诗句。
哦,远行是泪,远行是诗,远行是不尽的相思,远行是漫长的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