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黑马野心勃勃的名人故事
“精英球员是由胜利定义的,我现在打得很棒。我的世界排名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可是你必须赢得大满贯确定你的地位,而我还没有做到。”
布兰德·斯内德克尔在圆石滩配对赛上夺冠,其世界排名一跃上升到了第四,稳坐联邦杯积分排名头把交椅。事实上从2012年及至新赛季伊始,斯内德克尔的神速进步有目共睹,好似一股火箭般的力量在高坛名声鹊起。他在新年后的五场比赛中上演了斩获一个冠军、两个亚军以及一个季军的神奇剧目,“赢得多场赛事的时候,你最终会印证人们对你的评价。”
过了三十岁,美国人布兰德·斯内德克尔似乎开始领悟到高尔夫的胜利之道,特别是近一个赛季以来,其状态如日中天,成为麦克罗伊与泰格·伍兹之后表现最优异的顶级球手。从2012年初的世界排名第38位,到2013赛季至今的第4位,斯内德克尔的.进步有目共睹。这一方面极大地提升了他的自信心,另一方也在激励着他创造更伟大的业绩,“我的世界排名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可是你必须赢得大满贯确定你的地位,而我还没有做到。”很明显,斯内德克尔准备好好大干一场了。
1980年12月8日,斯内德克尔出生在田纳西州首府纳什维尔,小时候的他在外婆管理的高尔夫球场练球,直到2004年才转为职业球手。因为表现平平,过了三年才正式加入美巡赛。巡回赛第一年,他取得了不俗的成绩,2007年温丹锦标赛上,斯内德克尔以总成绩-22杆夺下了美巡新人年的首个冠军。2008年,他赢得了美国职业高尔夫球协会年度最佳新秀奖。但接下来的几年,斯内德克尔都没有正式的美巡冠军入账。
2011年,他赢得了一次传统高球赛冠军。斯内德克尔最近一次辉煌来自于去年九月份在东湖高尔夫俱乐部的胜利,他赢得了巡回锦标赛冠军,并因此加冕联邦杯总冠军。不得不说那是迄今为止斯内德克尔职业生涯的巅峰,他一下子赢走了1144万美元(巡回锦标赛144万美元、联邦杯总冠军1000万美元),此外,他的世界排名也首次跻身世界前十。“我需要取胜。布兰德知道他需要做什么。他打得相当精彩。他真的名符其实。”斯内德克尔在九月里的疯狂表现就连不怎么夸人的麦克罗伊也忍不住赞叹。正是在东湖的优异表现使他积攒起足够的资本,从而让人对这匹“大龄”黑马感到心悦诚服。
2012年的斯内德克尔在美巡赛上获得了7个前十名,除了在东湖的胜利,还包括年初农夫保险赛上的夺冠。“不用说,这是疯狂的一年,我赢得了两场比赛,而且赢得了联邦杯总冠军。很明显,这是我职业生涯迄今为止最好的一年。”斯内德克尔深受战绩的鼓舞,但没有因此过分自喜,而是在充分自信的基础上设立了新的目标。“瞧一瞧我今年(2012年)在世界排名上的跃升,瞧一瞧我现在来到了哪里。明年(2013年),如果我再遇到今年这样一个年份,我真的可以达到那里。你要上升到世界第一位,你需要更为稳定,我相信这是可以做到的。” 斯内德克尔之所以进步神速,得益于他在比赛心理调节方面的能力。“我想最重要的是保持耐心,因为比赛会吞噬那些没有耐心的球手。” 他的对手贾斯汀·罗斯则表示,“布兰德,他的内心非常坚强。能够应付超乎寻常的压力,而且突然就表现得像一个专家一样,这一点他做得相当棒。”虽然圆石滩赛仅仅是斯内德克尔赢得的生涯第五个胜利,历史上,不止斯内德克尔一个选手有这样劲爆的时期。但是斯内德克尔身上有些爆炸性的东西,特别是他的推杆,这让他成为最优秀选手的目标更具合理性。
事实上,在过去两年仅仅只有三位选手在美巡赛上的胜利数达到四场——麦克罗伊赢得五场,斯内德克尔与伍兹都赢得四场。这足以证明斯内德克尔的优异,但地位的确立还需胜利的持续性与重量级。如今斯内德克尔状态神勇正准备大展身手,在他的职业生涯巅峰期里,最迫切的目标便是赢取一个大满贯头衔。“我现在打得很棒。我的世界排名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可是你必须赢得大满贯确定你的地位,而我还没有做到。”谈及大满贯,斯内德克尔显得平静而又自信满满,“我知道如果我像过去三周那样表现,世界上没有多少选手能打败我。我将把握住决赛轮的挑战,努力打败世界上最优秀的选手,又或者任意一个在奥古斯塔后九洞挡道的人。我期待那样做,而不是像四年前那样害怕。”
【大龄黑马野心勃勃的名人故事】
黑马和白马是两兄弟,也是一对很好的朋友。它们一起玩耍,一起和妈妈学本领,所以妈妈很喜欢它们。
一天,妈妈有事出去了,两兄弟便玩了起来。可是,过了很久,妈妈还没有回来。一种不祥的预感从它们的心头闪过——妈妈出事了!两兄弟立刻感觉事情不妙,异口同声地说:“我们要去找妈妈!”说完,它们就跑出家门了。
“妈妈!”“妈妈!”它们在森林的每一个地方都找遍了。正当它们垂头丧气的时候,一阵咆哮声把它们吓得六神无主。“是,是不是老……老虎啊?我们是……不是应,应该逃跑?”白马因为受到惊吓,声音变得颤抖起来;黑马虽然表面上很冷静,但是它的心一直在“扑通”扑通地狂跳着。突然一只大老虎从树林里跳出来,恶狠狠说:“小马,准备做我的午食吧!哈哈哈……!”说完,就使出全力,猛地一跳,扑向白马。黑马见状,也跳起来,在半空中,用前蹄一踢。老虎吃痛,摔倒在地上。“快跑!”黑马大叫道,两匹马一溜烟地跑回了家。刚踏进家门,就马上把门反锁了,白马从门缝看出去,“老虎没有追来。”白马现在才安下心来。“妈妈一定是被那只老虎给吃掉了。”黑马气愤愤地说:“我们一定要想一个办法来对付那个可恶的家伙,好为妈妈报仇。”白马忽然唉了一声,对黑马说:“我想到了一个办法,那老虎不是喜欢吃肉吗?我们可以这样……这样……!”“嗯,就这样!”
它们翻山越岭,终于到兔子王国,刚走进皇宫,就听到大堂里传来一阵又一阵的训斥声,又传“啪、啪”的声音。原来,是有人偷别人的钱。黑马上前去,和国王嘀咕了几句,国王说:“好,这兔子就给你们吧。”
回到家后,白妈拿出一包糖,兔子二话不说就吞下了肚,因为它太饿了,过了一会儿,它就睡着了。两匹马把它放在老虎洞前,然后跳进灌木丛里,等着看好戏。老虎走出洞口,准备去找食物,无意中低头一看,一只兔子正在洞口睡觉呢。老虎心想:这只兔子真是找死,那我就成全它。才刚吃完,肚子开始疼了,不一会儿就死了。
两兄弟仰起头,对着天空大声说:“妈妈,你看到了吗?吃你的老虎已经死了,我们已经帮你报仇了。”说到这里,它们开始大声哭了起来……
姥姥家有许许多多动物,所以动物基本在我眼里只是普普通通但是我觉得有一只动物与众不同,它就是姥姥家的大黑马。
暑假里,我回姥姥家,这个庞然大物把我深深吸引。姥姥说这匹马是姥爷赶集买的。它叫大黑,纯血姑娘,浑身上下都是黑色的,没有一点杂色,四条有力的大长腿撑着它强壮的身体,尾巴像一根绳子,它还有两颗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非常令人喜欢。它跑起来非常帅气。
每天我都会去姥姥家后山上去去拔一些野萝卜带回来给大黑吃,还经常给大黑喝一些干净矿泉水,每天都会给大黑认真地洗澡,时间久了,我和大黑的感情就好了,大黑也变得很信任我了。
我经常喜欢骑大黑,大黑也非常配合我,我上马的时候它就一动不动,等我骑上去的时候,它会等我的命令才走,它驮着我在院子里一圈一圈的走,但是我也不敢骑的时间长因为我怕大黑累着。
我姥姥家的大黑马是我最喜欢的宠物!
第一次接触凌峰的作品,是2017年在西垂文苑公众平台上看到他的小说《西部古惑仔之激情燃烧的岁月》,这是一部连载的小说。刚看到这部作品时,只是被文章中主人公跌宕起伏的故事所感动,几乎是等不到下一集发出来的那种急迫感。现在回想起来,他那时的语言还不成熟,文章的结构以及故事情节的处理都有欠缺。那还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小说,充其量就是讲故事。
当我看了他的中短篇小说集《白云间》后,被他的进步震惊了。小说集《白云间》洋洋洒洒十七万多字,收录了《闺蜜》《织云》《父亲的戏》等九篇小说。小说基本上以农村人的题材为主,刻画了这样一群生活在城乡逼仄夹缝中的人物形象。从不同的视野写出了他们的爱与恨、追求与挫折、欢乐与痛苦。他们的日常生活与巨大的社会冲击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现了这些普通人在大时代的历史进程中不屈不挠的抗争精神,也展现了他们善良、淳朴和勤奋的优良品质。
他的这些小说故事真实、生动、很感人,小说中的人物,大都是社会底层的劳动者。我们都是农村人,都生活在社会底层,对这些人和事都很熟悉。小说来源于生活,但要高于生活,如果一部小说原原本本地去写生活,那它是不会长久的,因为这样的小说没有思想。他的小说显然有了一种超越世俗的思想在里面,也有虚构的情节,这样就让一个生硬的故事变得生动、感人。每一篇小说都要面对读者,而读者喜欢的小说,都希望有作者的智慧和思想。这些他的小说中都有,他做到了。
作为一个农民作家,凌峰对农村生活有着清醒的认识和感悟,他的这些小说不仅再现了人物复杂、多元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对目前农村现象的深刻思考。《织云》中通过织织和太奶奶之间的情感故事,写了一个空巢老人,一个被遗弃的孤儿,她们相依为命,在这个日渐冷清的村子里,她们相互取暖。为了织织有个好前程,太奶奶拼尽一切供给织织上了师范学校,并央求小女儿给织织找了城里的工作。太奶奶对织织的爱是淳朴的、深厚的,她宁愿自己一个人孤独地度日子,也要让织织走出大山,到更阔的天地中去发展。而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半年后,织织放弃了城里的工作,来到了太奶奶身边,和太奶奶一起守着这个村庄。小说中并没有说织织为啥回来,也没有写出太奶奶的惊讶和对织织的指责。而是通过两代人心灵的默契折射出农村人人性的纯洁和浓浓的亲情,这是一种人性的挖掘,这种挖掘很有穿透力,这是个体认识和社会现实的结合。
在社会急促转型和日趋城市化的今天,农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村的条件好了,可是人少了,只留下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这种现实和矛盾无意识地塑造着人们的行为与思想,人性的善良和现实的残酷交织在一起,浓烈的亲情就会显得很突兀。农村目前的现象也是值得认真思考的,织织的回村,其实也是作者的一个美好愿望,他希望外面的游子归来,建设自己的家园。这是一个作家应该考虑的社会问题。
凌峰的小说集中,通过《闺蜜》《血月亮》《曙光》等,剖析了城市化进程中,农村人在城乡间的生活,他们的美好愿望和现实之间的落差,使他们不管在心灵上还是肉体上都受到了沉重的伤害,这也是对现实的深度思考和广度揭示。在《闺蜜》里面,那些“直销”中一波三折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感纠葛,让穗穗和丁香这对闺蜜越走越近、越有越亲,她们齐心协力,坚强地走出了困境。钱财利益的潜规则不仅扭曲了他们之间纯真的同学、初恋关系,而且还形成了难以挣脱的“陷阱”:杜玉明的骗财,马万山的骗色,亲戚朋友的逼债。这些人性的变化都是利欲在作祟,也是一种社会现象。九十年代以至后来的一段时间,直销和传销曾一度席卷销售市场,扰乱了经济秩序,也扰乱了社会秩序。当然受害最多的是单纯的、见识少的、认识浅薄的农村人,而且是连锁反应,一旦出现,就是一个家族。作者通过“丁香把信纸撕碎、抛向空中,并喃喃地说:杜玉明死了。”这个环节的描写,写出了穗穗和丁香的觉醒;写出了丁香对那段不值得回忆和珍惜的情感的幻灭;写出了“直销”这个扭曲的促销形式最终走出了历史舞台。这是一种微妙的心理描写,也是传递着一种灵魂深处的心声。
“以人为本”是最近十几年说得最多的一个温暖词语,也是一种道德理念,其实,这个理念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它已经经历了五千年,只是没有被单独提出来而已。“以人为本”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凌峰的小说中也体现出了这一点,这就使他的小说在万般痛苦的情感中,处处流露着人性的暖流。
《曙光》中的玉娥本来还是一位学生,她有光明的前途等着她,但是就在她准备高考的时候,却因网恋坠入了深渊,她怀孕了。怀孕带给她的不仅仅是名落孙山,而且也带来了母亲的谩骂和继父的毒打。不得已她走上了千里寻夫的道路。婚后的她还没享受多少快乐,就被丈夫毒打致残,并抛弃了。
网络本来是社会进步的产物,可有些人偏偏把握不好,就要深受其害,倒进这个大染缸里,情愿出卖自己的灵魂。按理说玉娥应该维护作为普通人的道德底线,可她因为情欲过早地走向自我毁灭。作为一个高中生,她的行为不得不让人们考虑教育的漏洞。
对于一个人我们总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对于玉娥的不幸遭遇,作者是抱有同情心的,作为读者,我有保留意见。一个高中生,三观应该成熟了,“飞蛾扑火”这样的道理她难道不懂吗?当然小说中还隐含着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家庭教育。玉娥在一个重组家庭长大,父爱的缺失让她更急于得到一份来自男人的爱。而刘明理,也就是他的爱人,也是由母亲一个人带大,母亲的溺爱使他自小就游手好闲、不思进取,这样的两个人结合,就存在着潜在的感情危险,他们没有担当、没有责任性,最终导致了婚姻的失败。
人的本性源自于欲望,欲望本来就是一种非理性存在,它会让人们为了自身满足而不断进取,但也会让人们走向破灭的歧途。不管是财欲还是性欲都是这样。
小说以《曙光》为名,目的是期望玉娥能够得到阳光般的生活,能过过上新的生活。而真正沐浴曙光的,我认为是冬生,一个十七八的孩子,差点被性欲这个大染缸俘虏,是玉娥最终的觉醒,让冬生返璞归真。在某种意义上说,玉娥在心灵上倒是普照了曙光。
城市化的进程不仅冲击到了成年农民,也冲击到了一些血气方刚的青少年。《血月亮》中,黑子因为家道的不景气,放弃了上高中的念头,在一个月亮高照的夜晚偷偷离开了家乡,来到陌生的城里。但是当他在工地上吃尽了苦头,看遍了人情冷暖和一些道德沦陷的事后,他才知道,城里并不是遍地黄金。作者用富有感染力的情景描写,通过黑子的一双眼睛,把一种纷乱的社会现象浓缩在一个晚上,让这个来村农村的孩子一次次地受到了心灵的震撼,在一幅白纸般的灵魂上,这一切显得更为突兀。也许那盏一直亮到深夜的灯和灯下那个学习的背影对黑子的震撼是最大的。他的梦终于醒了,醒来的他思路是清晰的,方向是明确的,他最终走上了通向光明的大道。
凌峰的小说不仅故事情节安排得当、语言成熟、用词恰当、缓急有序,而且在人物塑造上也独具风格。人物性格随着故事的推进而变化、逐渐成熟。显明的人物形象有种呼之欲出的感觉。
他现在的小说有股野劲,犹如山风,豪放不羁;又有一股柔劲,犹如山间清泉,清新、自然。他的小说语言很自然、灵动,有种从大自然提炼出来的感觉,不生硬、不造做,很有亲和力。
风格是一个人成熟的体现,凌峰还在学习的路上,可他的小说已经有了自己的风格雏形。他不愧是白云间现出的一匹黑马!
编辑注:张兰老师最早读的是出版社第一次清样,里面收录了一个短篇《曙光》,这篇小说曾被“第三届李煜文学奖”以优秀作品发出过。最终印刷时这篇小说被取消了,因为一些书籍出版规定的要求。
作者简介
张兰,女,甘肃天水人,七零后,小学教师,甘肃省作协会员。爱好文学,有诗歌、散文、小小说发表于《天水文学》《秦州文艺》《天水日报》《天水晚报》、黄河律动、海峡文学等。
在很久以前有一个黑马国,国中的黑马王子不但长的玉树临风、英俊潇洒,而且为人正直性格友好赢得了各国公主的喜爱。
有一天他收到了樱花国公主生日聚会的邀请。
樱花公主不但人长的美若天仙,而且心地善良,他们在生日会上一见钟情。之后黑马王子天天骑马来看公主,和公主一起看书、散步、玩耍····
有一天公主被魔龙抓到恶龙碟堡关了起来。黑马王子知道后,历经千辛万苦上了火山拔出烈火之剑驯服了火龙,他骑着火龙打败了魔龙救出了公主回到了樱花国。
回国后樱花国王为他(她)们举行了隆重的结婚典礼。从此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黑马王子”是我二年级的时候买的。有一次,叔叔陪我去买学具的时候,我一眼就看见了一个玩具,它有个很酷的名字,叫黑马王子。我对它一见钟情,真可惜我没钱!过了一会,叔叔要我回去,我却一直目不转睛地看它,叔叔就知道我很想要黑马王子,真给我把它买下来了!那个时候我非常高兴。
刚买的时候我还不会玩,后来我仔细看说明书,反复操练,慢慢地就会玩了。它的原样是一个可爱的小机器人,变形后是一匹奔驰的千里马。
有时候我的玩具黑马王子很脏,上面有很厚一层污迹,我就会给它洗个澡。先拿一张湿纸巾,然后把它的身体小心翼翼地擦干净,擦干净后的黑马王子显得更加威武更加闪亮,我好像听见它说:“谢谢你,主人!”
还有的时候我很孤单,把它拿出来陪我,黑马王子总是那样地活泼可爱,让我一点也不孤单了。
黑马王子,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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