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讲述的看似是简从小到大,受尽了生活中的屈辱、嘲讽、谩骂。但是她的坚强、不屈、感性,终于赢得了自己爱的归宿,但是发现她的未婚夫是一位已婚之人时,内心的煎熬,使她远离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最终在这场”旅行“中找到了自己唯一的亲人,但是,经历了种种事情最后发现,自己还是忘不了当初的依靠,便来到了她征途开始的地方,但是物是人非,他经历了一场火灾,使自己成为一个残疾人,但是简对他的爱超过了一切,最终,喜结连理。
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举起了工业革命的旗帜,慢慢的英国乡村人民开始涌入灯火通明的城市,乡村便成了人们节假日休憩的度假山庄,人们渐渐的将聚集点转向城市,名门贵族将子女送去学校深造。而留在乡村的底层人民对子女教育方面便是适可而止,在之前,乡村生活丰富,人口众多,乡村教师是一个比较吃香的职业,慢慢的人口迁移,形成供大于求,大量乡村教师失业的局面。
并且,在当时英国社会对女性的歧视,已经形成了一种社会风气,乡村教师慢慢成为了令人鄙夷的职业,而在《傲慢与偏见》中将这一社会现象展现的淋漓尽致,我们也能发现《简爱》、《傲慢与偏见》它们的创作背景都是19世纪初的英国社会背景,它们的写作起点都是以女性为主人公,围绕主角进行故事创作,但都是完美的结局,表示了简·奥斯汀与夏洛蒂·勃朗特对当代女性受欺压的不满,也可以看出对贞洁爱情的向往。
你以为我贫穷、相貌平平就没有感情吗?我向你起誓:如果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象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同你我走过坟墓,平等的站在上帝面前。
版权作品,未经《星火作文》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个人认为五感法之所以这么火,看似是操作简单方便,实际上跟作文教育的一个误区有关。
很多人认为作文应该是“字词句段篇”,一个层级一个层级往上发展,字词是基础,掌握字词之后把句子写好,然后就能写好段落,最后才能写好文章。持这种观念的老师可能会更强调让孩子做摘抄,因为字词基础好掌握,但从字词到句子和段落,这个坎就不太好过了。老师和家长希望孩子能写出漂亮的句子和段落来,但你的希望能实现吗?至少大部分是老师和家长会失望!
五感法恰好是一个能让孩子从“字词”提升到“句段”的方法,而且简单易行,可操作性非常强。孩子用五感法可以直接写句子和段落,看似好像是孩子在进步,但这个方法只能到句子和段落,上升不到整篇文章。
个人认为,字词句段篇,这是一个字逐步变多的过程,但要写作文应该从篇章入手,而不是从字词句段来。写作好比是盖房子,先要有一定的规划设计,然后才能开始动工,一砖一瓦的把房子盖起来,决不能上来就砌砖头,你的砖头质量再好也不行!一定要有整体的设计!
写作文把句子写好固然重要,但重要的是对文章的设计能力,根据文章题目,设计每一个段落要表达的意思,然后再去写文章。五感法可以写一段文字,是一个非常迷你甚至有些呆板的文章框架,只能设计一个段落,让孩子有得可写。至于写得好不好,那是另外一回事!
下面我从网上找一个五感法写西瓜的例子
圆圆的西瓜穿了一件绿色的迷彩服外套,摸起来冰冰凉凉十分光滑。我捧起西瓜,靠近耳朵轻轻敲了几下,咚咚咚——听这声音,这瓜肯定熟。切开西瓜,露出了红色的瓜瓤,还流出了西瓜汁,淡淡的西瓜香甜让我直流口水。我赶紧拿起一块咬了一口,不仅又甜又脆,还很多汁充满了口腔,甜到了我的心里。
这个例子写得相当不错,但这是文章吗?不是,只是一个段落。这个段落用到哪里呢?写吃西瓜?一篇文章如果仅仅写吃西瓜,那这个字数不够;如果写其他的,写这么多吃西瓜岂不是跑题了?这是五感法最尴尬的地方,写得挺好,但没什么用!
这种东西粗看很好,细看无用,但如果你拆开了看,就发现这个五感法还是有一定价值的,只是没必要五种感觉都凑在一起,没必要特意去展示五感法,把五感法拆开用在文章中,虽然没有凑在一起那么惊艳,但却可以真正帮到孩子写作文。
似是久未听蝉鸣,也对,喧闹了整个夏日的它们也乏了吧。恍惚中尚未觉察,直至出了家门倏地掠过一阵寒风,不禁打了个寒颤。这才醒觉——秋天已不知不觉降临。
我也将从稚嫩的孩童成长为青少年——我,是中学生啦!
迈入中学大门的我,似走进一片新天地;装着一书包期待,踏上未知的彼岸;推开陌生的大门,迈上全新的征途......一切那般陌生,却又如此熟悉。往日的终已离去,我将开始一段崭新的旅程,它是一条荆棘密布却暗藏秘宝奇珍的荣耀之路,一场险象环生却惊喜不断的刺激冒险。
若实说,在此之前,我也曾迷茫,也曾恐惧。前路漫漫,充满的亦是未知与磨难。人生不是游戏,不可能存档,更不可能轻易放弃。我恐惧着曾经的荣耀毁于一念之间,化为虚无,恐惧着心智尚浅的我无法面对未知的挑战,更恐惧辜负了父母老师的殷殷期望。站在青春的门前,我着实有些不知所措了,竟不敢向前迈出那关键的一步。
但待到这一切真正开始时,我反是释然。因为我这才幡然醒悟,时光既不可逆转,那便随他所流逝,我并不需惧怕什么,只要在这时光中,做到问心无愧便已满足;只要在这历程内,脚踏实地,做好自己,过好每一天就已成功。我又何必去愁闷?何苦去担忧?我只要尽到自己最大努力就足够了,不是吗?
在新旅程的起点,我何必去回望上一段旅程的终点呢?
中学生活的众多变化固然令我有些惊讶,如学业的猛增、难度的加大、知识面的拓宽及骤然加大的压力。但这些不能成为我放弃的理由。大好时光却不知上进,谓最是可悲;胸怀大志仍虚度光阴,言极为愁哀;未成大气尚心满意足,曰尤其悲凄......如此美好的青春韶华我怎可虚度,只有努力过,才能在未来的某日,忆起今朝之时,浅浅一笑,自认问心无愧。
藉此,无论前路如何,我都将奋斗不息,向着那辉煌的明日,向着那光明的未来,全力奔跑,不遗余力。若谈及缘由,只因——我是中学生啦......
我已从童年步入那多梦又紧张的青少年时期,所以,让我如蝉般,潜伏数久,只为未来的一鸣惊人......
天暗了,窗外狂风大作。
风似是带着触手,将我的思绪从去年残喘至今的叶一并挟去了。四下死寂,望向窗外,我只看到了暗淡的苍白的光和同样暗淡而苍白的树,树在风中摇摆。我呆了,风,你为何来得如此之晚,曾经的秋与曾经的人你可淡忘了?你曾带来的歌现在为何又消逝了?
口中不自觉得哼起熟悉的音调,《秋天不回来》的确如此,我们的秋和我们的歌已一并卷入时光的风中再也不回来了。
总想起那个秋,夏日余温并未散尽,千里迢迢的你却先来到了身边,木讷的脸庞偏偏流露出古灵精怪的性格,平凡的双眼闪烁着智慧之光,高大健壮却并不喜运动,你就像一朵奇葩,插进我的心中。我知道从那一刻起,我们成为了兄弟。
总想起那个夜,秋日已不似夏日般温暖了,秋夜中的微风杂着丝丝凉意,你静静的立在门口,斜倚在墙边将头仰向天空,嘴唇跳动中交织着美妙的音符,秋夜第一缕风给我凉爽和歌声,我承认你的嗓子为歌而生。你教我唱《秋天不回来》,然后我又像歌词中那样给你披上外衣。你笑了,我竟看出了你做作的笑容中做作不出的友情。
总想起那节课,当我在惊诧中听到你说你即将要离开这所学校,我的心已被谁撕去一块,我低下了头竟然没落泪,我懂了为了不让你怅惘,我没有理由落泪,最后一节课,最后十分钟,当你向大家唱起你教我的那首歌,除了我,连老师也失声痛哭。风越发萧瑟起来,在晚秋的风中,那首歌更让我明晰了,人比风更萧瑟。萧瑟的风中,我竟又唱起了那总也不入神的歌:“真心的爱,却未何要分开。”
总想起那个人,换我独自立在门口,斜倚在墙边将头仰向天空,哼起这首歌时,我竟有个可笑的错觉在我身后,你会帮我披上外衣。那一刻我终于问出你的用意,想起你的怅惘,我发现,那是注定的寂寥,我落了泪,刺骨的寒意已然是最后一股秋风,短短的秋,让它带去我的泪吧。
总想起那首歌,忧伤的旋律不知在多少个无人的夜打动我的心,当声音由忧伤但圆润变为嘶哑,我笑着将“那”首歌改作“这”,我笑得做作,但和你一样的带有抹不掉的友情。
秋天去了,就让它别再回来。
风静了。天亮了。阳光投射进来,照亮了你遗失的美好。
相关推荐:
高中叙事作文800字
感动作文600字叙事
初中叙事作文800字
我记得,他开始给我们上课时,似是初春季节(可能是一九五一年的三、四月间),学生们的春装已经上身,可吕先生仍然是全副冬装-一大衣、绒线帽、棉鞋,外出时还要戴着口罩!那身体衰弱的情况,确如碧野同志在文章中所说,谁也难以想象,我们的吕先生,在当年北京大学的跳高比赛中曾获得过第一名。但在苦难旧中国的知识分子,由健壮的学生时代,终于在走向社会的生活熬煎与奔波中,变成了“文弱书生”,可算个必然规律。当然,吕先生的苦读、攻外语(他已熟练地掌握了英、俄两门外语),长期夜间从事著、译,也该是损害他健康的原因之一吧!
不过,他身体虽然衰弱,讲课时声音不高,却沉稳有力,那怕是坐在后面的同学也听得很清晰。他的讲课言简意赅、条理分明,正象他的论著一样,高度概括,很少水份,如浓缩自的结晶品,但又决不枯燥,让你明白地把握到原理,并能引起你举一反三的联想。他讲授的文艺学,在那时就已有了系统的理论体系,贯串着鲜明的马克思主义观点,例证、分析都出自他自己的研究心得和体会,这些都是我们从当时e有的一些文艺理论教材中难得见到的。
我是我们年级的文艺学的课代表,和吕先生的接触多一些。或者还可以说,我早就读过了他的《人的花朵》和《文学的倾向》两本文艺论文集,是他的崇拜者。做了课代表,当然要经常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因此有时要在晚间去拜访吕先生。记得他当时是住在金口二路十六号的二楼上。播怡、潘悦和他生活在一起,有个保姆带她们。她们还很小。潘怡可能刚上托儿所,潘悦还坐在床上,团团的脸,圆圆的眼睛,活泼可爱。我经常是和同班同学郭宏业同志一起去访问吕先生,如果遇到先生房间有客,就去和潘悦玩一会儿。潘怡给我的印象是老实而拘谨,晚间还经常伏在桌上写字,可能是父亲对她要求很严格。吕先生平素也是严肃寡言的,但对学生提出的间题,他的回答却都是和颜悦色,深思而耐心的。
我不大懂这故事的含义,似是每年总有一次吃上石榴。每当石榴收下后,外婆总要收起几个,说是奖励听话的孩子,虽然那时的我并不听话,但我总能得到。
大概是因为我得到了石榴树的赏赐,因此我对石榴树的感情逐渐深了起来。每次到外婆家,不管是夏天石榴花盛开的季节,还是秋季石榴树落叶的时候,我都要到东房后去看看石榴树。外婆看我如此喜欢石榴树,一次就对我说:“到明年让你舅舅把石榴树搬到你家去。”听了外婆的话我很是高兴了一阵,并在心里物色着种树的场所。第二年,舅舅果然把石榴树搬来了,虽然只是笔杆粗的一小棵,但是有了小的还怕没有大的吗?看着那棵石榴树,我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卫晚上,我一闭眼就见自己亲手栽下的石榴树喇哪地长了起来,结的果实比外婆家的还要大,还要亮,我伸手摘了一个,这时我的口水也禁不住涌了出来,睁开眼,口水已把枕头浸湿了一片。
可是后来,石榴树却不象梦中那样快地长起来,为此我苦恼了很长时间,虽然外婆每年都给我留上一两个石榴,但我拿到它时却不免有些惆怅。
于是,我不愿再想石榴树了,可是有一件事却使我不能不想。这还是前年麦子黄的时候,也就是石榴花盛开的时候,从外婆家回来的母亲却带回两个干瘪的石榴,我很惊奇,拿起来放在鼻子上,立刻一股清苦的香味扑鼻而来,我辗玩着,同时又有点迷惑。“这是你外婆给你留的,你也不去!”我心里猛地一震,这时,我才感到石榴在我的脑海里确实淡薄了。外婆家也确实好长时间没去了,我一阵内疚,虽然临近升学考试,复习紧张,但是外婆家还是能够去一趟的。这时我仿佛看到了外婆用手摸着石榴的神态,干瘪的石榴在她那露着青筋的手上滚动着,石榴和手的颜色溶为一体,她那昏花的眼睛似乎看着什么,似乎又没看什么,此时的我才懂得了外婆所讲的那个故事的真正涵义。我小心地把那两只干瘪的石榴放在案头,我知道那里面溶进了外婆无限的感情,我要时时地看着它,使这股感情流进我的心里。从此,在我的脑海中就把石榴树同外婆联系起来,一看到它就想起了外婆。
前几天外出,正行间,猛然看到前面绿树丛中鲜红一片,我惊呆了,以为是天上的红霞落在人间,又以为是燃起的堆堆舞火,我急忙跑了过去,原来是一片石榴树。此时的石榴花开得正盛,一簇簇,一团团,一丛丛,每一朵都是一般喷吐的火舌,而整个石榴林就象一匹瑰丽无比的锦缎,我目不暇接地看着这一切,想采一朵石榴花,又怕火舌烧了手,想漫步林中,又怕石榴叶的绿色染了衣服,此时的我简直有些流连忘返了。我想这时外婆家的石榴树会不会这样茂盛呢?那树上的石榴花会不会这样鲜艳呢?外婆会不会给我留着去年的石榴呢?会的,一定会的,因为在这欣欣向荣的季节里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