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那本放了许久的《鲁滨逊漂流记》,一股浓郁的古书香顿时弥漫开来。我津津有味地“品尝”着、“回味”着……
《鲁滨逊漂流记》是美国作家丹尼尔·笛福,主人公是鲁滨逊。他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立志遨游四海。第四次出海时,遇上了大风暴,只身一人流浪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整整生活了28年2个月19天。
他来到了这座岛上时,身无分文,没食没水。他便开始收集种子,种植蔬果粮食。经过多次实验,每到雨季,他都播下一半种子,收获了许多粮食,从一个花花少年变成了一个农业家。如果我遇到这种情况,肯定一下栽到沙滩上,嚎啕大哭,大叫着爸爸妈妈。然后,绝望地等待着死神的降临。
食物解决了,可用什么东西来放呢?于是他又开始试着做器皿。先找粘土,然后做成容器,放在太阳下晒,但不久便裂开来了,次次都以失败告终,偶然他发现用火烤粘土做的容器立刻像石头一样硬。他从一个无知的青年,成了一个陶艺家。如果我身处这种环境,肯定无从下手,把食物堆进火里,有焦味了之后灭了火再吃焦食。
一次,他发现来了一群野人,准备吃他们的俘虏,跟踪着,鲁滨逊发现了他的同类,然后等野人去吃人肉时,救出了一个同类。他从一个落难者变成了俘虏们的大救星。如果我遇上了野人又遇同类,肯定犹豫地偎缩在草丛里,不敢去救人,生怕被野人发现。
有人说鲁滨逊是一个木匠,有人说鲁滨逊是一个农业家,有人说他是一个陶艺家,有人说他是一个航海家……我认为,他不仅是以上所说的,还是一个顽强勇敢的奋斗者。
打开那本同学录,许许多多的记忆浮现出来,在阳光的照射下,那张合影显得十分漂亮,合影上没有他的影子。
她可能不记得我了,不记得哪个冬天了,不记得她在那个待了不到一年时间的小学,思绪把我拉回了2018年秋天,我像往常一样上学,但是我不知道,在无形中,我竟然遇到了触动我心底的女孩。
我坐在座位上,同学们说:“今天要来一个新同学呢,不知道是男是女呢!”同学们小声说着,老师领着一个女孩进来了,头上戴着狸猫发卡,这个使我印象深刻,老师把她领进来,让她坐到座位上,下课了,很多人都去找她,跟她认识。等熟悉了一段时间后,我们经常去操场玩,堆雪人,打雪仗,她也会常常地与我们玩。
在除夕夜那一天,她邀请我们去他家陪她过生日,她父亲开车接我们去他家,到了哪里她带我们去她们家的一个公园玩,哪里的空气十分新鲜,那里有一些松柏,雪落在了松树上,给松柏穿上了白色的衣服,她还带我们去了一个阿姨家,那个阿姨在家里养了的几只小猫,很可爱,小猫的毛色都是不同的,有白的,有橘色,有灰色,我很喜欢那只白色的小猫,可惜家里不能养猫,然后她带回她家,我们洗了手,她顺便给我们充了几杯奶茶,让我们先喝着,饭菜马上就好,吃完饭后,切了蛋糕,我送给她一个小狗台灯,后来我问她那盏台灯用的怎么样,她说很好用,写作业用很方便。
在最后一个学期里,我们迎来了最后的“六一”儿童节,每个班都要出两个节目,一个老师决定用来朗诵,另一个节目她为我们争取了一个机会,她准备带三个人上台跳舞,她选中了我和另外两个好朋友来表演节目《红昭愿》,她对这次节目很负责,回到家就开始学动作,我们每次中午提前到学校排练节目,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次节目表演的很好,可是“六一才过不久”,她就要走了,因为她的学籍在浙江,她要回去小考,毕业照上没有她,但是她走之前,她把我给她的同学录写了,她还说会永远记得我。
时间飞逝,已经过去一年了,她还记得我吗?她的名字叫——金丝帆。
翻开那已经褶皱了的小本子,里面只有一小打是写了字的,其余的都是空白。
掀开第一页,几行并不精巧的字迹映入眼帘,这是我最好的同学的留言。她写道:不想分离,太过悲伤。的确是啊!她平时大大咧咧,写出这样的话,还真让我惊讶。她经常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一点也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为此,我俩也不少闹别扭。可面临着分离,过去的种种不愉快都烟消云散,忽然好怀念她的戳痛人心的话语。
第二页是我的同桌的留言。我俩可谓是志同道合,特有默契感。班主任也为此让我俩同桌当了整整一年。她祝我天天开心,不要总是皱眉头。因为我有些内向,显得有些严肃。但她喜欢唱歌,每个课间她都唱歌给我听,我内心的孤僻用歌声填满,我俩显得非常要好,就为这,最好的朋友经常有些小小的吃醋,向我叨唠她的不满,我有些泪无语的感觉……
下一张是我的死党的留言,他是一个很可爱的小男生,有两个小小的虎牙,笑起来很可爱。但可爱又不能当饭吃,有啥用呢?他的留言写错了一个字,就被他涂黑了,一个黑蛋蛋在本子上显得格外不雅。所以,我去找他算账,他妙笔生花,把黑蛋蛋的四周镶上花边,成了一朵小花,还是算可以。他希望我快乐的过好每一天,虽然是一句平常的话语但足以感动我的心。
还有一张是死党的同桌的,它实实在在是一个逗比,明明是一个男生,却有一张婆婆嘴,叨叨起来没完没了,四个人加在一起说的话都没他的多。他给了我一点忠告:长高点。呵呵,这是我能决定得了的吗?
我的同学录很简单,就是一个简单的小本子,死党说本子的封面是头大蒜,我一脸的黑线,他同桌立即反驳道:“你家大蒜开蓝花啊?”我笑喷……友情,开在记忆里的花。这本同学录记录了我们在一起的时光,也是我今后铭记和回忆的证据。那本同学录,真的很简单……
再读着那本在书柜里陈列已久的《西游记》,重温一个个经典的故事,我的心中忽然生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假如没有唐僧,西游记的故事又会是怎样呢?
仔细想来,《西游记》洋洋洒洒一百回,千余页,无非讲得就是一件事——取经。只要取得真经,便能大功告成。然而,这么简单的一件小事,却让唐僧师徒几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十四载风餐露宿,才取得真经。
唐僧的三个徒弟,那都是神通广大。猪八戒、沙和尚,那可都是天上的大官,一个天蓬水神转世,一个卷帘大将下凡,好不威风!更别提孙悟空了,他可是那五百年前大闹天宫自封齐天大圣的人呐。就连唐僧骑的白龙马都比他的身份尊贵得多。可唐僧呢?一介凡胎,却要当他们的师傅,他性格善良,过于慈悲,容易受骗,害的他们多次遇害。如果没有唐僧,孙悟空一个筋斗云刚好到大雷音寺,就算是猪八戒和沙和尚,不消几个小时也能到大雷音寺。不仅如此,唐僧还要给他们“火上浇油”,尤其是我们可怜的孙大圣,堂堂齐天大圣,被唐僧一念紧箍咒就痛不欲生,还被唐僧三次赶走。不得不说,唐僧真是自以为是,给孙悟空帮了诸多倒忙。
然而,如果没有唐僧,事实真是如此吗?孙悟空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为何西天取经的路也刚好是十万八千里?吴承恩故意设计这个巧合也定是另有用意。唐僧的三个徒弟,都多少犯了大罪。孙悟空性格顽劣,大闹天空从而被压在五指山下;猪八戒好吃懒做,贪财贪色,因为调戏嫦娥被贬下凡,转世为妖;沙和尚也因打碎了琉璃盏被罚下人间。西行的目的并不是取经,而是修身养性,通过经历磨难,驱除自身的恶,最终功德圆满修炼成佛。倘若急于求成地去取经,即使取得了真经也毫无意义和用处。对于三个徒弟来说,取得真经的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途中遭受磨难的过程。西游记地九十八回的题目叫“猿熟马驯方脱壳,功成行满见真如”,这“猿熟马驯方脱壳”其实就是西游记的中心之所在。
《西游记》讲的是师徒四人的取经历程,实则也在讲一个人的修心养性、自我净化的过程。而唐僧的作用就是帮助徒弟们摒除恶念,修成正果。
同时,做任何事情都像取经一样,结果并不重要,只要在过程中努力过,坚持过,就已经足矣。如果没有唐僧,就算取得真经也只是一堆废纸。如果有了唐僧,就算没有取得真经也功德圆满,问心无愧。因为真经已经铭刻在唐僧师徒的心中了。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我躺在床上,翻着那本已经快被我翻烂的小说,整个人像被霜打过的茄子,没有什么胃口,吃不下东西。这时,楼下想起了一阵喇叭声:“绿豆汤,现做的绿豆汤!”我出窍的灵魂迅速飞了回来,我的头脑中浮现出了绿豆汤的模样,那是怎样的绿,怎样的生机勃勃,那冰爽的感觉让我不禁“口水直流三千尺”。我立马从存钱罐里摸出10元,穿上凉鞋,飞快奔出家门。
一下楼,“我的天哪!”楼下挤成一团。卖绿豆汤的是个胖女人,她不停地收钱、找钱、递绿豆汤,额头上的汗珠滴答滴答地往下掉,脸上却笑嘻嘻的。我排在队伍里,人挤着人,加上太阳的炙烤,早就大汗淋漓,可那绿豆汤仿佛有一种魔力,看一眼就能消去酷暑。
终于挤到队伍的前面,我伸出了攥着钱的手,很快就发觉有一只胖手将钱抽走,可我等了半天,也没看见那胖手端着绿豆汤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正在我疑惑想要发问时,那女人倒不耐烦地开口了:“你到底买不买啊,不买赶紧走开!”这严厉的语言和凶狠的面容与刚才的笑脸和甜腻的嗓音简直判若两人。“我已经给过了啊?”我吃惊又疑惑。“装起来倒挺像,小小年纪,却想吃霸王餐,没门儿!”“我明明就给了钱!”“谁能证明?”“我……我……”确实没人能给我证明,后面的人一直在玩手机,这条街又恰恰没有监控,这使她异常自信。一旁的人们开始议论起来:“这孩子真没教养”“熊孩子”“没素质”……
那女人大概觉得胜券在握,朝我露出讥讽的笑容,我感到五雷轰顶,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即使我真没干坏事,也有点无地自容了。正在我不知所措时,楼下一个看起来傻乎乎的孩子捧着一袋喝了大半的绿豆汤,手上拿着十元钱,有些囧窘地说:“阿姨,是我没有付钱就拿了,这是我的钱。”他递了过去。这下轮到胖女人不知所措了,她收下钱,对楼下孩子说:“你这孩子,怎么能干这种事呢?不过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她又转头递给我一袋绿豆汤,十分抱歉地说:“对不起,小伙子,是我弄错了。”这一下,我真是十分舒畅,扬眉吐气。
胖女人收摊了,“正义”的人群也散了。我追上邻家小孩,生气地说:“小馋鬼……”话还没说完,他却语出惊人:“我是付过钱的,我又付了一份,是因为我相信你是不会干那种事情的。”我愣在原地,眼泪已经湿润了眼眶。
我端着绿豆汤,呆呆地望着、望着……
我们的心中有盏灯,这盏灯如同《灯光》里的那本燃烧的课本,点亮战士们冲锋的道路,赢得了战斗的胜利。它点亮了我们前进的道路,点亮了我们终身追求的目标,这盏灯强者经风不息,弱者经风而灭,这盏灯就叫信仰。
“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你去看看。”这是史铁生笔下的最动情却充满了遗憾和无奈的语言。史铁生双腿瘫痪后他的母亲以生命为代价让他重拾信心,让他找回了属于自己的信仰。后来的他坐着轮椅,走进了北海就看到了母亲心心念念要带他看的菊花,他走过了母亲带他走过的很多地方,让他踏着母亲的足迹,走进了属于他自己的天地。他以笔为锄头开垦出了属于自己的精神天地。文字如同火焰一样让他涅槃重生,让他明白刻在骨子里的信仰从未远离,信仰让他重拾生命的勇气,生命中的阴霾被文字带走,史铁生迎来了他灿烂而又辉煌的一生。
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扛起了属于中国人独有的崛起的大旗,他将一颗颗信仰中国必将觉醒的种子燃烧在那个黑暗而又风雨飘摇的社会中。他笔下的《朝花夕拾》清冷而又决绝的唤醒着四万万同胞,他将中国一定会崛起,也一定会以一个崭新的姿态站立在世界民族之林,他将中国必将崛起的信仰驻在了千千万万的青年心中,他看到了新青年们奋斗的目标,看到了新青年们掷地有声的誓言,才有《坟》中那代表着希望的花圈,因为信仰已经根植在我们的骨血中。
现在的祖国已经繁荣强大,我们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我们是中华民族的好少年,信仰着世间最美的颜色是中国红,信仰着世间最美的地方是中国,信仰会一代代的传承下去,我们也会传承革命先烈的精神,继续让这一抹红更加耀眼,吾辈当自强不息!
那本是一次美好回忆,可我却白白的浪费那次美好的时光。
雪花伴着春节来到我们身边,年味在大年三十更浓了,各种红色映照眼帘:红春联,红灯笼,红鞭炮。家人也忙得不亦乐乎:有在厨房里做菜的,有打开电视等待春晚的,还有准备烟花爆竹的……
我和堂弟这种闲人无事可做,就打开手机,点开游戏,坐在沙发上一起联机玩游戏。我本想只玩一会儿,就下楼去放烟花,没想到游戏中的胜利与虚拟空间更加吸引了我,一会儿变成了“亿会儿”,我吃过饭又捧起手机与表弟一起进入游戏中了。“那个房间里有人,快打!”“啊?什么?在哪?”“我来!什么情况?那人竟然发现了我们并且朝着我们扔了一颗手雷,气死我了!再来……”其他家人聚在一起看春晚,小品出来了,妈妈笑得前仰后合,伯伯笑得捂着肚子,哥哥笑得合不拢嘴,我随便扫一眼之后,就立刻投入紧张的游戏,就这样度过三个小时。“哇!有红包呀!快抢!“表弟对我说,我赶紧切换页面,领红包。“咋只有一块五,太少了吧!快快快,还有呢,晚了钱就少了,耶!八块八,我要发……”我捧着手机,嘴角微微扬起,沉浸在红包的喜悦中……
回家的路上,妈妈和爸爸交谈:“哎呀!春晚上那个舞蹈太美了。”“还有那个贾玲,真是把我笑喷了。”“咱妈穿的唐装真好看。”“你做的四喜丸子很好吃,烟花也很美,尤其是那个火树银花。”
听着他们你一句,我一句,我竟插不上嘴。亲人团聚的一个晚上,他们享受美食和亲情,他们享受精彩的节目和绚烂的烟花,温馨和喜庆在他们的脸上和心头环绕,他们居然经历了一个值得怀念的春节,而我呢,不过是虚无缥缈的游戏而已。后悔堵住了我的心,却又化作泪水流了出来。我气得直拍大腿,后悔不已,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今年的春节即将到来,我暗暗下定决心不玩游戏不领红包了,我要和大家一起忙碌,一起聊天,一起欢笑,不再错过任何一个美好的瞬间。毕竟,眼前的一切才更值得珍惜。
每当我看见书柜里的那本精美的书,我就想起了龙朝保来。
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龙朝保和我是同班同学,我们两家离得很近。每天我们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一起补习功课。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直到三年级。
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我们补习完功课,就各自看书,我拿起他那本《世界上各种各样的鱼》爱不释手。不料,我一失手,“嘶”的一声,那本书被我一不小心撕烂了。他急得脸红脖子粗,哭着要我赔。我理直所壮地说:“我又不是故意的。”他更生气了,朝我吼道:“谁叫你不小心,非赔不可!”还用力堆我一下。我往后一退,正好一脚踩在他书上,把书更加踩烂了。这一下,龙朝保更生气了。他拿起我的书使劲摔在地上,用脚踩了两下,一把抓起他的书包,头也不回地走了。看着被他踩坏的书本,我气得说不出话来。我们的友谊从此破裂了。
转眼几个月过去了,有一天放暑假回家了,我走在前面,他走在后面,我回头一看,他几步追了上来还给我一本书。我惊讶地望着他,他满脸通红,激动地说:“那次是我不好,不该弄坏你的书,下个学期我要转学了,送给你一本书留个纪念吧!”说着,他把那本精美地书塞到我的书包里。想到那天发生的事,本来是我的错,望着他那双真诚的眼睛,我一句话也说部出来,只是紧紧地握住他的手。
过了几天,龙朝保跟着爸爸妈妈搬到外地去了。从那以后,我们俩再也没有见过面。我把他送给我的那本书藏在书柜里。一看见那本精美的书,我就好像看见龙朝保,我要永远珍藏它,让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今天下午,我又拿起那本《怪物大师》看了起来。上我看着看着,突然眼前闪着金光。那金光令人睁不开眼睛。等我恍恍惚惚的睁开眼时,面前出现了一个带着面具的人。后面还有一个长的辫子。我心想:这不是《怪物大师》里面的饺子吗?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不过我又充满疑惑,饺子没事找我来干嘛?我的心思好像被饺子看穿了一样。他说:“你应该已经在书里看到了吧?我呢要在明天的时候把千目珠给送到黑暗圣经的下部分里面。但是布布路他们有点不靠谱,所以我就来找你啦!我有点不敢相信的说:“怎么可能?我只是个普通人。“哎呀,没事,人多力量大嘛。”就是无所事事的 我说:“哪里没事?我一去就会被千目怪给打死的!”我有些生气说“就算没事,我们俩也打不过。”饺子微微一笑说:“你应该知道。我有一个好朋友叫林戈。布布路他们三个已经在塔底了。”“时间紧迫。我们赶紧过去。”我连忙说:“我连武器都没有,我怎么帮你打千目怪。”“接着。”我一看心想:饺子果然厉害!连动画片里的武器都能搞到手。
不给我想的时间,林戈也带着他的怪物过来了。把我和饺子送到了。黑暗圣井的塔底。我一看千目怪。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因为千目怪浑身上下全是眼珠子。我不敢看了,闭着眼睛对着千目怪乱砍。没想到却惹怒了千目怪。千目怪伸出他的触手。将卷了起来。饺子体内的邪神。也按耐不住了显出了本体。邪神伊里布大笑道:“哈!哈!哈!哈!千目!乖乖成为本座的养份吧!千目怪慢慢显出了一个人形。邪神伊里布可不管。直接用手抓起千目怪一口吃下去。有个小男孩从千目怪里面脱离了出来。“你居然背叛我。”说着小男孩周围冒着黑色的火焰。从那会飞快的冲向伊里布。小男孩的杀气令伊里布都有些吃惊。不过,伊里布也不是吃素的,飞快的冲向小男孩,双方握紧拳头。纷纷打向对方。当双方的拳头碰在一起的时候,双方都化为灰烬。
大战结束。林戈也把我送了回去。
突然,咔嚓一声。我的耳朵里传来了一句声音“这么晚了,还不起床?还睡!”我感叹道:“原来是个梦啊!”
合上那本厚重的书——《狼图腾》,我思考良久。在我的印象中,狼自古以来都是凶残、狡猾、贪婪的形象,而读完这本书之后,令我感到无比震撼的是:草原狼有坚忍不拔的意志,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有勇敢无畏的牺牲精神,以及灵活万变的智慧。《狼图腾》读后,让我感受颇深,它不但使我重新认识了狼,而且要学习狼的智慧团结勇敢。
这本书是姜戎先生把几十个“狼故事”串在一起,环环相扣,以狼叙事,曲折离奇,惊心动魄,情节生动,扣人心弦。书中主要描述了主人公陈阵和毕利格老人一起,在美丽的额仑草原共同经历了窥视狼群狩猎,挖狼洞,掏狼崽,面临狼灾等一系列事情,使陈阵与狼结下了不解之缘。
狼为什么在蒙古草原上经久不衰?狼为什么能成为草原的图腾?原因就是因为团结!在书中,你发现在狼群里老弱病残的狼总是受到照顾,在吃食时狼会把食物留给它们一份,在生死关头时狼又把最好的退路让给它们,而自己去面临危险,甚至死亡。这是一种团结互爱、勇敢无畏的精神,又是狼的智慧。因此,狼才是真正的草原上当之无愧的图腾!
古人说: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狼图腾》告诉我们:无论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团结始终是最重要的。比如这次台风“烟花”袭来时,一个人的力量太弱小,是无济于事的,只能在狂风暴雨中飘摇而无能为力。唯有大家都团结起来,齐心合力,众志成城,才能抗击台风的肆虐。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人类应该向狼学习,学习它们在作战时的团结协作,学习它们的互相包容,学习它们的处变不惊。勇敢无畏,人定胜天的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狼图腾》是一本奇书,彻底巅覆了我对狼的所有感觉和认识。从狼身上,我们学到了智慧、勇敢、团结,也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那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人与人之间的真诚团结,同时,开拓我的思维有很大的帮助!
【家长点评】小作者读完《狼图腾》后,领悟很深刻。故事里的主人公告诉小作者为什么狼在蒙古草原上经久不衰?为什么狼能成为草原的图腾?是团结和勇敢!团结制胜,这是狼族的生存之道;勇敢无畏,这是狼族的牺牲精神。由此他改变了自己以往对狼的看法,重新认知狼的本真。同时联想到这次众志成诚抗击“烟花”肆虐嘉兴的具体事例,充分体现了万众一心、团结勇敢的民族精神。这种学以致用的方法正是我们读书学习所需要的素质。文章主题鲜明,语言通俗易懂,贴近生活实际,读来令人倍感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