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看着父母从钱包里掏出一张张鲜红的百元大钞,总是很羡慕,也想拥有自己的“小财库”。长大后,看着同学们拿出自己的钱买东西,更想要属于自己支配的那份零花钱。
三年级时,我看到了两个同班同学放学后去校门口的小店,拿出自己的钱包买东西。羡慕不已的我回家后就向妈妈申请了,没想到妈妈马上就答应了,我们约定:升四年级的那个暑假开始,每天有一元零花钱。于是,我终于有了属于我自己的第一笔零花钱。
那时,我还不懂得怎样花钱,每月的30元钱就一直在我的钱包里放着。堆着堆着,就有了一百元、二百元。所以从那以后,我的各种额外的开支就全用了我的零花钱。小到一支笔,大到一堆书。而我又特别爱看书,每天的饭桌上都有一道菜叫“书”。就这样,我原来成堆的零花钱都被我挥霍一空。我只好忍气吞声地压制住我想看新书的欲望。还好我遇到了我如今的“镇架之宝”----《哈利.波特》,在一边抵御其它书诱惑的同时把它快翻烂了。
但这种境遇很快就过去了,妈妈很快觉察到了我的困境,于是购书不再是难题,同时我的零花钱就增加到每月50元。于是五年级开始我的零花钱就归属到了另一个地方:吃。每个周五放学,我自己走回家时,总会在门口小店买上一些零食,边走边吃,没吃完的就藏在床头柜里,半夜醒来嘴馋时就偷偷掏出一点来吃。就这样,我五上的零花钱全败在了零食上。
五下时,又把兴趣转移到另一个方面----各种精巧可爱的小玩意。那时候我们班女生集体迷上了做手帐,要用到各种纸胶带、贴纸,而且变着法儿地比谁的更好看。这些日本产的胶带和贴纸价格都不菲,小的七八元一个,大的要十几元。那时我的零花钱都花在了这个上面,成为了班里这些东西最多的人之一。
现在我六年级了,我对手帐的兴趣锐减,钱包又鼓了回来,等着它的下一个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