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一贬《团讯》中看到这样的报道:一位女青年,迫于男方父母对婚事的多方干涉,竟然跳江自杀了,感慨之余,不禁想起了“文君夜奔肠。 文君是汉武帝时成都著名财主卓王孙的女儿,新寡不久,在一次宴会上偶闻截马根如弹琴,萌生爱慕之情,子是当晚毅然出走,与相姐一起私奔。按文君那样的身份,下嫁给一个家境贫寒的书生,对她的家庭来说,自然是一次大胆魄反叛。其父卓王孙因此认为女儿大逆不道,有辱门根,怒斥道:“女至不林,我不忍杀,不分一钱也1-”但到后来,经过亲友一再劝说,郊“分予文君傲百人,钱百万,及其嫁时衣着财物。”由此看来,卓王孙还算是通情达理的,尽管女儿违背了他的意愿,可当木已成舟之时,也就改变态度,体恤子女了。
封建剥醚阶级的一分子,尚能懂得顺乎人情,按理说,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对待子女婚事理该更开明了吧?然而,硬团讯淞中提到的那男方父母的表现,完全是另外一码事。他们均是杭州商学院的教师,又是两位共产党员,但是他们对未来)L}媳的“条件”居然定得如此苛刻: (一)人长得漂亮出众, (二)大学生或者是有发展前途的歌唱演员, (三)有出国可能或能资助儿子出国的。 这些条件不是恰似一面镜子,照出了两位“高能者”自私、丑恶的灵魂吗? 再看看他们的实际行动吧。由于儿子找的对象只是一个相貌平常的中学教师,老子又没地位,他们便去信斥骂,尽情侮辱。
女青年受不住这样的凌辱,服了安眠药,被人发现了没有死成。于是一封封令人发指的信件又象雪片似的飞来了,什么 “去死”、“想骗人”、“打啥鬼主意”……责难、谩骂,威胁、侗吓,折磨得姑娘脆弱的心灵再也承受不住这巨大的压力,终于投江自杀了。 父母对孩子的婚姻大事是应该关心的,但只能启发、诱导,当好参谋,决不能包办,更不能横加千涉。作为共产党员,这两位父母的行为尤其不能容忍。他们真该读读“文君夜奔”的故事,对照卓王孙,我看亦应自惭形秽的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