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本来是想写篇日记,结果手一得瑟,成了小说。如果一开始要写小说的话,它也不至于这么短。)
1、
B胜来广州的时候把他高中时的篮球服也带来了。这边天气热,可以当背心穿。每当洗完澡,B胜便身穿战袍,跑到街上随意溜达。
街上人多,B胜见一女的穿着短裤,腿很长,牵着一条长毛狗,纯白色,和此女皮肤一样白,还吐着舌头,一起进了超市。B胜也跟了进去。进去后发现是卖化妆品的。通过这件小事说明,B胜是喜欢狗的。
很多人喜欢狗,特别是女性。因为狗忠诚。
B胜上幼儿园的时候家里养过一条灰色的狗,那时候他高它一个头。每当B胜吃完饭的时候那狗就会踮起脚来舔他嘴边的油,所以B胜的初吻是给了一条狗,并且是条公狗。
在B胜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这条狗被某君暗下老鼠药毒死了,至今只遗留下一张他与此爱犬的合影。每当看到这张已泛黄的素照时,B胜都会感叹:我小时候真TM胖。
B胜从那个化妆品专卖店出来的时候,他突然有一种想运动的冲动,因为他要对得起穿在身上的篮球服。于是他跑到街边的水果摊,挑了一个酷似篮球的黑皮西瓜,抱回了家。然后把它放在桌上端详,拍了几下,发出几声闷响。B胜觉得它并不像篮球,于是就把它切了。
他拿了一瓣,啃了一口,很甜。他又打开电视,湖南卫视正在播放偶像剧,B胜忽的感伤起来,因为他曾经有个梦,就像这出肥皂剧一样,最后成了一个泡影。
B胜关掉电视,他决定要去寻找他的夜生活,他是一个钟爱夜生活的人。可外面除了灯红酒绿就是酒绿灯红,都是些被小说家写得烂熟了的东西。
对,他的梦想就是要成为一名小说家。
2、
在一段时间内,B胜觉得日子过得异常空虚。他在网上查到附近最大的书店——广州购书中心,他打算在这里买几本小说,补充精神食粮,充实自己。他在大街上辗转几圈,找到了购书中心。
进了大厅,人头攒动,付款处排起了长龙。B胜乍看这条长龙,叹了一声:我是龙的传人。于是,他挤了过去,保持队型。
排到一半,B胜意识到自己竟然把这里误当成了学校食堂,他连菜名都想好了:青椒肉丝,手撕包菜,油淋茄子,他最后还打算再加一个鸡腿。B胜拍了一下脑门,走出队伍。现在该想的是买什么书,不是吃什么菜。他又意识到手里还捏了一张卡,难道是饭卡?摊开手,是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他用来买书结账的。
B胜提了一袋书走出购书中心,进了地铁站。他坐在车里,将书的封条拆开,有韩寒主编的《独唱团》,有郭敬明的《小时代3.0黄金时代》等等,都是80后当红作家的新作。
回到家,B胜挑灯夜读。时值凌晨两点,已看完厚厚一本。B胜伸展一下腰肢,走到阳台处,眺望远方。不远处,还有人从麦当劳肯德基进进出出。B胜忽然一拍大腿,不禁叫出声来:MD,世界杯到了。
B胜从冰箱里把剩下的半边西瓜搬到案板上,切成均匀的10片,在电视机前的茶几上一字摆开。然后将频道调到CCTV5,按照某支球队的出场阵容,将诸片西瓜摆成4-4-2状,然后将它们陆续吃完。
不知何时,B胜睁开惺忪的睡眼,自己竟然躺在沙发上睡了一宿,茶几上散落着西瓜皮苹果皮瓜子壳,诸如此类。昨天是荷兰赢了,不,应该是凌晨。
B胜草草吃完饭,接着看书。看完第二本的时候,他拍案而起,叫了一声:我要成为小说家。B胜说完这句,又指着书上的作者韩寒郭敬明说:这日子过得太平淡,我要暴红,我要和他们一样一夜成名。
B胜的梦想又死灰复燃。他开始奋笔疾书,从幼儿园的那条灰狗写起,一直写到高中时的那套篮球服,写到最近的南非世界杯。他打算写一部人生三部曲。
3、
数日,B胜完成了两万余字。他回味着这部小说的开头,读得自己心花怒放,然后在心里暗暗思忖着:这以后不红不行,现在要做好心里准备。
次日一大早,B胜打开笔记本电脑,又开始琢磨着这部大作的开头,看得心里面美滋滋的。看着看着,电脑突然黑屏,B胜心头一紧。开机,但屏幕没有任何动静。B胜迅速装起电脑,到楼下的电脑维修店治理。店主说:硬盘坏了,需要换新。
听了这话,B胜如万箭穿心。他低低的问道:里面的数据可以恢复不?我有非常重要的资料。
你还是到电脑城去吧,我这里没有这个技术。
B胜顶着烈日,抱着电脑步行到电脑城。技术人员细查病因,询问B胜:你资料存哪个盘?
C盘。
没了,如果存其他盘还是有希望恢复出来的,毕竟C盘装的是系统。
B胜抓着技术人员的手作哀求状,道:为什么陈冠希的照片可以恢复,我的资料就不行?
你电脑硬盘都坏了,还恢复个屁啊。
B胜拿起惠普笔记本,往地上砸去,然后大喊一声:破东西,留你何用?枉我数日来的心血,皆因你而付诸东流。声音响彻整个电脑城。
说完此句,B胜突然想起了《三国》里诸葛亮六出祁山时的一句话:天不助我,助尔曹!
感同身受。
B胜像一条食堂里的油淋茄子一般,拖着艰难的步伐回到了家。他打开电视,时尚频道正放一个广告:韩寒身穿一件圆领T恤,代言凡客诚品的服装。然后韩寒说:我不是什么旗手,不是谁的代言,我和你一样,我是凡客。
B胜茅塞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