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者,须臾也,传之于后代必毁后代。古往今来,太多事例实所共鉴。失于忧,毁于安,富贵于后谓之安,后必毁之也!富贵传家,必自败也!
道德者,真粮也,传之于后代必兴后代。时过境迁,众多名人有目共睹,兴于德,败于随,道德于后谓之兴,后必兴之也!道德传家,必自兴也!
是故必曰:传道德勿传富贵,传千古勿传三代!
传道德必传之于千古。昔人致圣,《论语》传世,爱义之思想愈传愈兴,仁政之大全民之所盼,克己复礼之明见,历朝历代,得之则兴,拒之则亡。惜秦皇,一统中国,九州同庆,为万人之上,天之骄子也。然,其施暴政,坑儒生,实属人神所共愤。至于陈胜、吴广起义,揭竿而起,秦二世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良有以也!然太宗世民,亦一统四海,四海之内未有不称臣者,何其盛也!然其施仁政,减徭役,为贞观之治也,其留名于后世。传其仁政于后,亦有政启开元,治宏贞观,开元之盛世也。
秦皇传其四海九州于二世,二世衰矣;太宗传其仁政大义于后世,后世兴矣。此二者同始而异终,是故日传富贵而传三代,传道德而传千古也。
传富贵仅传之于三世,窃以为信也。众览当代之社会,百万者,有之;千万者,亦有之。然,传富贵于后世而亡之,不鲜也。近日一狂徒,殴打他人,强暴民女,人人得而诛之,何为其然也?传富贵者也!古人云:自古英雄出少年,纨绔子弟少伟男!其谓此也!社会中人,仗势欺人,仗财打人,众生实属有目共睹。怒发冲冠,确应除之而后快。
双江传其富贵于天一,天一蹶也,是故传富贵者必蹶之也。
俱往矣,江水滔滔,流水不止。传道德而兴者有之,传富贵而自亡也亦不乏其人。然,应鉴之,戒之,以修身为佳,以传道德为宗旨,勿以富贵传于后世。如此,则社会可光,民生可安也!何愁后世不兴?
传富贵必亡其身也,不过三代;传道德必兴其身也,必传千古!
节物风光不相待,沧海桑田须臾改。转眼间,举世瞩目、名震寰宇的新中国已成立74周年。请各大家跟随我的脚步,一起走近我美丽的家乡——滨海城市招远,一同看看勤劳的招远人民,是如何将招远这座小城市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招远者,招携怀远之义也”。这是《山东通志》中的一句话,“招怀携远”,便成为了招远的名牌。天空很蓝,几片薄薄的白云,像被阳光晒化了似的,随风缓缓浮游。山水相连,犹如古人水墨作品中的世界,朝云暮雨,处处散落着历史长河遗落的珍珠。
我家门口有一条金泉河,是护城河的一部分,南北贯穿招远城区,河水潺潺东流,不息地前进,激荡在岸边,喷涌出白沫。岸边的小草仿佛也被它的声音所打动,在清晨微风的吹拂下有节奏地摆动着自己的身体。我很喜欢在金泉河边散步,尤其是在静寂的傍晚,踏着轻快的步伐,欣赏着灯火通明的夜景,闻着草木散发的清香,感受着源远流长的河水,焦躁不安的心情渐渐放松下来,呼吸着清新的空气,金泉河,滋养着招远这座年轻的城市,我深爱着金泉河,更爱着招远这个年轻的城市。
我的家乡,一个温暖,美丽的地方,一个充满着乐趣的地方。我出生在招远的金岭镇,那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有碧绿的秧苗,有果树的飘香。一排排红砖绿瓦的房子,门口嫩绿的柳树在风中摇曳着婀娜多姿的枝条;还有广场上的小公园,有的人们围坐在一起,欢声笑语,悠远绵长,有的在公园的一边下棋,引来不少围观者,更少不了的是孩子们的欢声笑语。
我的家乡招远,是积淀千年的黄金宝地,也是潜能无限的创新高地。有着包容上进的城市性格,富丽而不喧哗。因此,我更爱她了,我爱招远,爱招远乡村的娴静,爱招远城市的活力,爱招远淳朴热情的民风,爱她在时光荏苒中越变越美。
招远,绿树成荫、鲜花点缀、龙湖荡舟,是人们不来玩会后悔的地方。淘金小镇沙河里淘黄金,感受淘金文化;辛庄滨海度假区的沙滩游乐场,是大人和孩子流连忘返的避暑胜地;还有架旗山游乐园的摩天轮,高大威武,好似招远城的眼睛,巍峨又壮观;罗山国家森林公园里的三叠瀑布,叹为观止,山上还有各种好玩的游乐设施,是小朋友的最爱。
如今的招远,经过世世代代人们的建设,已然是一颗璀璨的明珠,一架又一架桥梁横跨河两岸,一座承载着峥嵘岁月的博物馆巍然矗立,一片辽阔的天空中云卷云舒,绘制成一幅动人画卷。虽是小城,生活悠慢,但家人朋友都在身边,日落而息,简单又美好,招远人的情怀就在这小日子里酝酿出来。千言万语也道不尽一个城市的美丽,今天的招远,“招怀携远”不再只是一个口号,而是这座城市闪亮的名片。
招远,也是片红色土地,在这文化滋养的土地上长大,我深深地依恋着这里的碧水蓝天,我何其有幸能够生活在这样美丽的城市,享受到生活的美好。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作为学生的我,与家乡同呼吸、共命运,努力为家乡的发展添砖加瓦,在奉献与实干中书写无悔藏蓝青春。
我亦深知:我的家乡招远越来越好,是因为祖国的日益强大,为世人瞩目。我爱招远,我更爱我的祖国!
去追寻便好,哪怕是须臾的光亮。
——题记
人生亦是旅行,唯有不断追求,这段旅途才有意义;唯有不断追求从未见过的风景,我们才能在这条道路上愈行愈远。
夏风是闷热的,风轻拂过,为我的内心又增添了几分躁意。
我考级失利了。
知道结果的我如同受到了晴天霹雳般,一下子就蔫了气。看着其他同学脸上洋溢的笑容,我的心里十分不甘,这种感觉如同火上浇油洒在我的心头,火辣辣的疼。
回到家中,我看着画板上自己的画,一霎时,我甚至有想撕了它的冲动。我无能地砸着画板,以此泄愤。原本燥热的天气却又让我浑身刺骨的疼,原本蔚蓝的天空在我眼里却是灰蒙的。
那就放弃吧,我瘫倒在床上,心中不禁想着,那颗炽热的,烧着的追求之心不知何时被浇灭了。是谁浇灭的?我自己吗?我想不明白,只是忽而好似失去了那颗追求上进之心。
母亲听闻房内的动静赶来,我见了,禁不住吼道:“烦死了!别来烦我!”原以为会生气的母亲,眼中却包含着些许忧伤:“孩子,你打算怎么办呢?”我停顿了下,从床上起来,皱皱眉,接着双手一摊:“没过就没过呗,我还不想在这上面浪费时间呢!”我故作不屑地说。只见母亲的眼神又忽而温柔了下来:“胜败乃兵家常事,或许你不应该停下这追求的脚步,既然别人可做到,你也一定行!”我听出,最后几个字,母亲说得格外有力。
是啊!“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没有什么是完美的。虽然暂时失利了,那我更要迈开追求的脚步,区区一次失利,能奈我何!一颗名为“追求”的种子暗暗种在了我心里。
那以后,我加倍努力,勤加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成功了。那颗埋在我心中的追求的种子也慢慢生根发芽,日益繁茂。
当我双手接过墨香洋溢的证书时,我心里有无数个感谢想对自己说:谢谢你没有放弃追求,谢谢你......
我又抬头看天,那灰纱早已被掀去,夏风又拂过我,清爽无比,而那繁花飘絮,也随风舞着。
(指导老师:周小阳)
教师点评:这篇考场作文写得真实而真诚。小作者叙述了自己一次考级失利,种下一粒追求的种子的过程,虽无华丽的辞藻,但真实而生动,真诚而细腻。叙事紧凑不拖沓,难得的是初一的小朋友还懂得起承转合,首尾照应,且运用得恰到好处。
九十刹那为一念,一念中,一刹那经九百生灭。
可堪君须臾一念。铸了盛唐千年。
——题记
那年,他一袭白衫鎏金鞍,仗剑去长安。执觞笑饮对青山,就映了盛唐一千年。昔在长安醉花柳,五侯七贵同杯酒。气岸遥凌豪士前,风流肯落他人后。他说得意须尽欢,一醉累月轻王侯。
那年,他一袭白衫鎏金鞍,焚诗出长安。且探幽燕走江南,就绘了盛唐半世颜。
拍手长歌不停盏,千金散尽曲中还。朝如青丝莫等闲,骨中侠气成一篇。他说安能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他五岁能诵六甲,十岁便观百家,十五岁能赋相如,剑术自通达。他的一生,就如一场烂漫到了极致的烟火,以不可阻挡的态势凌霄而绽,开出令人惊艳的花。而后从容谢幕,仅留一抹艳光令后人欣赏。
仗剑挑尽人间冷暖的,是他。
失意书进酒,杯酒窥天下的,是他。
纸扇墨客回眸之间,随口唐诗传千年的,仍是他。
李白,他以一份莫之夭閼的态势在历史的史册中熠熠生辉。古往今来他的此生被无数人以艳羡的姿态评说。他们说,五千年的起起落落,大唐盛世的顶端分了两边,一边是贞观开元,一边即是那个微醺的孤傲背影。他永远负手而立面向月亮,随手舞剑,剑气啸成了诗;举杯对月,绣口吐出了半个盛唐。
然,所有人都只看到了那站在顶端的孤傲人影。君可知,即使是天才,纵他天性洒脱,放荡不羁。却也有高处不胜寒的无奈,旁人无法体味的悲哀。他的一生曲折,无时无刻不面临着是沉沦还是孤身奋战的抉择。一念之间,许是天堂,许是地狱,不过是须臾而已。佛语曾有云:“九十刹那为一念,一念中,一刹那经九百生灭。”也许时至今日,我们应当庆幸,他的每一次“一念之间”都没有走错:应当庆幸,他留给我们的,仍旧是那个清瘦的背影,仍旧是那些浪漫的文字,仍是,半个盛世大唐。
纵观李白一生。
他十七隐居,二十二离开故乡,与生俱来的孤傲与灵气是他无与伦比的资本:出蜀道游华夏,夜宿金陵访古刹。那时的李白,纵情山水,隐居山林,一身清逸之气仿若谪仙,至情至性到了极至。
而后他初入长安,结交权归。那些醉卧花柳,王侯同杯的日子让他对于这般大唐盛世有了不同的认识。须臾间,他徒生一念。他知,无论国家有多么丰饶,民风是多么的开放,真正主导着国家的命运的,永远是上层统治者。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那是千古不变的真理。要实现自己为黎民苍生造福的愿望,要成为巅峰之地的能臣,上层,是最终目的地。
于是赋诗,成为引玉的石块,那精心雕琢而成的旖旎景象却并未有丝毫失色。一纸《大猎赋》献于玄宗博得青睐,更有玉真公主与贺知章鼎力相助。他如愿进入政治领域,期冀大展宏图,造福为民。纵只是一个小小的翰林,但“降辇步迎,如见绮皓,以七宝床赐食,御手调羹以饭之”这般君王倚重的荣耀,仍是刺痛了活在阴暗处的人的眼。
都说太浪漫的人无法适应官场之中的尔虞我诈,而李白那一身永远不懂得收敛的高傲更加成为他的致命伤。他冷眼看着长安城的喧嚣繁华,犀利的目光透过浮华的表面,看到了被层层华裳包裹住的危机。宦官横行,外戚骄蛮,这一切就想是不起眼的白蚁,虽然渺小,但是却无时无刻不在腐蚀着这庞大的帝国,总有一天使之轰然塌陷,毁于一旦。他想对玄宗说些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也对。对于一个听不进建议的君王,又有何可说的呢?
他开始厌倦御用文人的生活,一念闪过,在他的心头生了根,以植物的姿态蔓延——想要离开这个污浊,肮脏的官场。他开始终日醉酒,不应皇召。
赋诗,成为情绪宣泄的出口,脱去精心雕琢的霓裳,寒光闪闪如同破空的利剑。他说“君不见李北海,英风豪气今何在?君不见裴尚书,土坟三尺蒿棘居。少年早欲五湖去,见此弥将钟鼎疏。”他还说“珠玉买歌笑,糟糠养贤才。”他毫不在意的,肆无忌惮的抒发这对于权贵的不满,对于纸醉金迷的不屑。终,他厌倦了这糜烂的生活,纵是力士脱靴,贵妃研墨又如何?去意已决。他上书请辞。一向倚重于他的玄宗竟也毫无挽留,赐金放还。
当他再一次站在繁华如昔的长安街,回望那座曾经无限向往的华丽宫闱,无限惆怅。那里,是他曾以为得梦想。只是而今再回首,他为它付出如此多的年华岁月,却什么都没有实现。
须臾间,恍若隔世。一个念头在他心中闪过。他决定,真正的为自己,在这尘世中走过一遭。
然而君不见高堂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岁月无情的改造着他。只是不变的,唯独他永远向着那蟾宫清辉的身影,一觞一咏一壶酒,天地间唯留下他不羁的身影。他再次东游,结交杜甫,惺惺相惜。他纵情于山水之间,过着逍遥自得隐士生活,他与人与花对饮“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融小我于自然之中,乘云沐彩霞,不负此间年华:他酒逢知己千杯少,且醉拍手恣长歌“袖长管催欲轻举,汉中太守醉起舞。手持锦袍覆我身,我醉横眠枕其股。”待到功成天明拂衣去,四海随意为家。生活如同散发着馥郁香气的果实,当时青涩,至今成熟。现在的他,也许才是真正的他。并非没有哀愁,并非没有悲苦,只不过,他将这一切的悲喜化作了旷达的心境,一如破茧的蝶,不是不痛苦,而是更在意于自由的飞翔。
经年辗转,他走过无数悲喜春秋。面临无数成败抉择。他的每一个“一念之间”都让我们如此震感和惊喜着。“一念”可以风生水起,也可沧海桑田。而今,我们以一个不可达到的高度仰望着他。滚滚长江淘尽盛唐多少诗篇,有多少丹青化长卷颂他于浩浩千古之间。冥冥青天映他引酒花前,任多少青史轮番转,妙笔绘江山,诉不尽,拨不完,他那浩荡诗篇,悠悠琴弦。
佛云:九十刹那为一念,一念中,一刹那经九百生灭。
可堪君须臾一念,铸了盛唐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