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的飘落不是风的追求,也不是树的不挽留,而是叶子厌倦了这颗老树,它喜欢漫天的飞舞,尽管最后还是要长埋于树下。
七月里,我忍着眼泪放弃了自己倾其所有,维持了三年的感情,又过上了一个人的生活。像一个浪子,行走在那条熟悉的街,无意间又踏进了那家酒吧,
“佳毅,好久没有来了。”老板这样说。我叫佳毅,曾经他们都叫我佳毅,所以我也弄不清楚我到底是谁。
像以前一样,把喝空的酒瓶摆起来,可以在桌子上围一个圈。然后付了酒钱扬长而去。有人说,这是洒脱,也有人说这是堕落。最后我接受了后者的说法,因为我堕落了,开始以一切都无所谓的态度面对这个世界。
荒唐的是,我重复着说自己如何爱陆晓芸,却在她离开后,很快又开始了一段如同蝴蝶生命一样短暂的感情。
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我不敢去想了,姑且就称她为“七彩”。七彩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漂亮的让人嫉妒,淑女中的典范,再加上完美的体型,可以说是秀外慧中吧。
若是与维那斯女神站在一起,也不见得会逊色,所以我想我是幸运的。
初次邂逅她是在离学校很远的旱冰城,那次是陪薛信去玩台球,时间嘛,本来就是用来浪费的。把时间浪费在旱冰城里,是我最新的思维成果。
那种刺激,可以让自己暂时忘记一些烦恼,完全沉浸于动感的音乐之中,以前来玩的时候都是陪晴天,这段日子晴天像丛人间蒸发了一样,所以他错过了这场绝版好戏。
还记得上次来的时候,晴天被一个女孩撞倒,然后他整个人都压在那个女孩身上,他急忙起身去扶那个女孩,那个女孩却胆怯的躲到了一旁。
后来晴天得出这样的结论,喜欢扮淑女的女孩没有一个是好的,对于这个观点,我也表示认同,谁让晴天是我兄弟呢。
记忆中,陆晓芸很喜欢滑旱冰,而且滑的很好。当然,在这一天,陆晓芸没有出场,而七彩成了这一次的女主角,童话中,她是我的公主。
七彩出现在旱冰城的时候,我有些意外,平时在班级里那么文静的女孩子,竟然会来这种被别人认为很滥的地方,所以我开始觉得,她是一个坏女孩。
正是这个坏女孩的出现,让我不知所措。像小船忽然触上了樵石,一点点的下沉。终于明白,我的感觉好放肆,可以交给身边的任何一个女孩。
而她,只是这其中的一个,时间会在某个时候揭露我的阴谋,
从她完美的动作,我能看出,她是经常来这种地方,毕竟这需要时间。
朋友让我教几个认识的女孩子滑旱冰的时候,我有些慌乱,但这种感觉很快消失了。
所谓的教,就是带着她们一起滑,承受着两个人的重量,在她要摔倒的时候,紧紧的抱住她,不让她摔倒在冰冷的地面。
这时她会整个人像你靠来,抓紧你的衣襟,和你说谢谢。尽管这其中包括许多初次相逢的陌生人。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潮流吧。
带着七彩的时候,竟多了几分默契,能感觉到她下一个动作。她的每一个动作都趋于完美,无可挑剔。
朋友们说,我和七彩是前世的舞伴,我笑而不答,默认这只是一场巧合。“
那个荒唐的下午,让我在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不停的回味。
她的左手,我的右手,在一起幻化出令人疾妒的浪漫。陶醉于迷乱,似乎忘记了时间,只是疲倦的坐在场内的一角,看着那些意兴阑珊的人。
想自己的行为,有多好笑,这算什么,是放纵吗?
离开旱冰城的时候,七彩过来牵我的手。我没有做丝毫抗拒,把这当作是一种幸福,直到朋友们投来异样的目光,我才感觉到这有些荒唐。我们牵手,为什么呢?以什么理由?
最后离开旱冰城的几个人,一起去吃晚饭。
薛信,七彩,楠姐,东哥,凯哥,腾哥。一阵推辞之后,楠姐把我推到了七彩旁边的位子上。
几杯烈酒下去,七彩整个人倒了过来。他们又说,这叫依靠。我晃着手中的杯子,说着那些言不由衷的话,
酒精的麻醉,似乎起了作用。走出那家小店时。所有人都摇摇晃晃的,意兴未尽。
楠姐提议去附近的广场听音乐会。大家到的时候,已是人去台空。
错过了好戏我,站在路边给妈妈打电话,这么晚没有回家,当然要和妈妈打个招呼了。感觉有什么东西,重重的压了过来,七彩的侧脸就那样贴在我的肩膀。
她似乎是醉了,脸色红晕,后来想想,她当时的样子是挺可爱的。
然后就听到楠姐开玩笑的喊到“七彩,你做什么呢?佳毅哥有女朋友了。”
七彩并没有太大反应,所以我想她是真的醉了,醉的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
薛信拉着我逃之夭夭,像犯了什么特别大的错误一样。
那个夜晚,我失眠了。满脑子都是旱冰城里,一个个浪漫的画面。
确切的说,我在那一刻开始堕落了。
那些谣言的始作俑者,似乎很失望。回到学校里,我和七彩之间并没有发生什么,一切都如从前一样,只是偶尔的打闹。
接下的日子里,我竟有些模糊了旱冰城里的浪漫。
而七彩,对我来说好遥远。转机,出现在旱冰城的第二次邂逅,在刺眼的灯光下,我们完成一个个协调的动作,刻意制造着,那种让人嫉妒的浪漫。
伴着舞曲的节奏,我们似乎融合在一起。我感觉不到她的重量,时间仿佛又回到了初次邂逅。
她那件紫色的T恤衫,反射着灯光。让我的世界,彻底沦陷在她的妩媚之中。而我,毫无怨言。
我忘记了,自己最后是怎样放开她的手,走出那个让我堕落的地方。
只是后来,她堂而皇之的走进了我荒唐的生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身边多了一个爱闹的女孩。她会调皮的弄乱我的头发,然后站在一旁傻笑。
我习惯的把折断的粉笔扔向她,忽然有一天,我竟不愿意把粉笔打在她的身上。对她萌发出一些疼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很轻几乎没有重量的小纸团,只是象征意义的打在她的身上。
这样又给了那些谣言的始作俑者一个机会,他们说粉笔打在七彩身上,会疼在我心里。我没有否认,他们的谣言就这样成为了事实。而七彩并没有在乎这些。
事情的发展总是会超出自己的想象,让人措手不及。时间停留在高中的最后一次运动会上。
平时就散慢的我,并没有听老师的话,安静的坐在班级。看那些我认为很傻的人,拼命的奔跑。
篮球场,成了我消磨时间的地方。一个人看那些自称很爱好篮球的人把球扔向球筐,一次次的弹回,我开始嘲笑他们。
当一双手毫无理性可言的,从后面搭在我的肩上,我竟惊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是一个女孩的手,七彩就那样站着,不停的笑。然后迅速绕过栏杆,坐在我的身旁。像一对恋人距离,尽管此时许多双嫉妒的眼晴扫向我们。
似乎是聊了很长时间,我们并肩走回班级,接受同学们异样目光的审视。
从学校逃回家里,已经很晚了,准备用妈妈的一桌好菜,缓解一下一天的疲劳。
手机上又闪动了那个熟悉的号码,是七彩的,她约我出去,理由是她心情不好,想找个人陪。而我,就成了那个在不正常的时间里,陪她的男人。
她和我讲她的故事,她的童年,她的顽皮。我带她去公园,去体育场,带他穿行在每一条熟悉的有些讨厌了的街道。
还是习惯了,在冷风吹在自己的脸上的时候,把外衣披在一旁的女孩子身上,对她也是如此。
那个夜,我病了,很重。因为她。朋友们都说,我太傻了,我却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她告诉我她想吃枣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跑开,然后在离学校很远的地方,买回枣,放到她的手里,她幸福的笑着。
当我告诉楠姐,我要让谣言成为事实的时候,忘记了楠姐是什么表情,应该是很夸张的笑吧。
七彩真的走进了我的生活,像童话中的公主一样,而我这个王子是如此平凡。
没有人会再刻意拿我们开玩笑,我们牵手,走在拥挤的人群,制造着那种让人嫉妒的浪漫。
在一起,吃一个苹果,吃一个桔子,或者看一本杂志,做一张卷子。
时间久了,竟多了几分默契,会做错同样的题,考出相同的分数,可这不是抄袭。
然后政治老师在班级说,我们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同学们在下面加上一阵夸张的笑。
或许从那时起,我们被世俗定义为恋人,我却感觉这很荒唐。
我的心中,似乎还残留着某些人娇弱的影子,应该是晓芸吧。她的举手投足,仍然牵动着我的心。
我想我还是没有忘记,她是我三年的恋人,尽管几个月前我们忍着眼泪说了分手,从此隔岸天涯。
当她知道我已经决定,和七彩在一起的时候,哭着给了我一个紧紧的拥抱。
我机械的站在那里,看着她走出我的视线,我对自己说,忘了她吧,晓芸已成为了我的回忆,而七彩才是我的恋人。
幸福,并不会永远眷顾某些人。
而我,总是会成为命运捉弄的对象。那一天,我看到七彩愁上眉梢。似乎是哭过。
我不敢想象那是为什么,感觉就那样慢慢的变淡,已经低于了零度了,开始结冰。
在第四十三天的时候,她告诉我她,要做一个听话的孩子,所以我们要分开。
对于这的结果,我并不意外,应该说,从一开始我就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一直在等这一天的到来,我们从此陌路。一直旁观的薛信是整个故事的局外者,他会在我慌乱的时候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做。
然而此刻,他放肆的笑着,他说他的好兄弟,又回到了三个月前的单身日子,可以安静的学习了。
七彩的理由,似乎很荒谬,她只是说,听妈妈的话。
而我,也开始忘记这些天,她对我的好。忘记了她的温柔。忘记了把她揽在怀里的感觉,忘记了我们的浪漫是别人怎样的嫉妒。
什么事情,都需要一个理由,分手也一样,我接受了七彩的理由,让她安静的离开,就像当初她来到我身边一样。
有些事似乎荒唐的让人发笑,在七彩离开后的日子,朋友告诉我,七彩是因为移情别恋才离开的。我笑着转移了话题。我怕那是真的。
我开始庆幸,庆幸自己又自由了,没有了束缚。不同的原因,有什么区别吗?会是同样的结果。
她是个坏女孩,我一直这样认为。
我不愿曾经的恋人,成为我鄙视的对象。她,好与坏,都牵过我的手,我会用文字记录她的好,忘了她的坏。尽管她不再属于我。
或许下一刻,她就会躲进别人的怀抱,开心的笑,笑我的傻。
我依旧会不停的写着,写下一个个幼稚的故事。心还是无法平静,似乎在记挂一些人,她们只是我生命中的过客而以,竟然也牵动我的心。
晴天说:“成也红颜,败也红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