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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亮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12-19 14:04:20
  • 《遥远的村庄读后感作文600字》
  • 刘亮程的文字,初读似是农村生活的缩影;再读,你会发现在他温润如玉的文字下,是值得让人细品的哲理。《遥远的村庄》中《大树根》便是让我深有感触的一篇。

    树根的回响是大地的声响,大地是万物的终点和起点,是开始的地方,亦是最后的结局。树根便在其中,与大地紧密相连,如孩童的哭泣能触动母亲的内心是一个道理。任何事物只有经过长时间的接触,两者才能相互感受和体谅。当你弄丢一样东西时,你着急,你难道不认为那被弄丢的事物也会担忧,只是无法呼喊,大地和树根便是此种关系。

    树根处于树的最深处,它能与最高处的枝干相遇,似是天方夜谭,可在思,便有了“英雄惜英雄”之感,两者似是相隔甚远,可它们都是彼此种类中的佼佼者—一个努力向上,一个拼命向下,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那棵树。既然身份和目的都相同,它们何愁中间的距离,在心中就会感应到彼此。

    费了千辛万苦才砍下的大树根最后却被运走,送人也没人要,最终之留下个大坑,让人不时驻足。他们三兄弟干的事好似没有回报,可你认为他们在意的是结果吗?不,他们在意的是开头与过程。从初见的震惊,锄头碰上去发出的声音让人发愣,他们的内心其实已被这树根征服,而他们想挖走它,实则是对权威的挑战。他们挖树根,挖这个如此大的树根,是在同自己内心那个对于树根的固有印象发起挑战。他们知道把这个树根挖出来没有任何意义,可他们仍然做了,并做到了。看似正常的事,他们却默默打破了自己或说是突破了自己的桎梏。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以前根深蒂固的价值体系受到动摇,产生了一种迥然不同的思维,有一份遗世独立的清幽和一种踏实的归属,这正是那个村庄,那个遥远的饱含自然生命气息的村庄所带给我的一份美好。

  • 《遥远的村庄读后感作文600字》
  • 刘亮程在静谧的夜晚,守着心灵的那一方净土,开始回忆那些永恒的美丽,对一朵花微笑,给大树一个大大的拥抱,黄沙梁,他的故乡,承载他一切忧愁与快乐的故土啊,他将一切的爱给了这块并不富裕的土地,这座亲切而又真实的山村。他以融入大地的方式来关注生命的存在状态与生命远景。而他打开的每一扇门窗,总是含住那遥远而荒凉在身后的黄沙梁。他是带着一座自己的村庄上路的。对他而言,全部的学识就是对一个村庄的认识。他之所以把村庄当作进入世界的第一站,是因为他相信一滴水可以反映太阳的光辉。至此,也就不难理解他的一句话:“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作者没有上过大学,只读过几年初中。这看似一个遗憾。但他自己并不这么认为。相反他认为同龄人在大学念书的那几年,自己也在乡下放牛时一样在学习。而且还是一个人学一种课本,这种课本叫生活。是生活让他早早懂得了向生存本身、向自然万物学习。而学习的结果是他确立了自己的朴素文学观,即“我生活,说出我生活的全部感受。这就是我的文学”。

    读《遥远的村庄》,也许能让我明白,在他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同笑,人虫共眠,人畜同居。“我自哪里来?”这个问题在这本书里得到了解释……“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我们为蚂蚁跑得慢而心急,我们为狗临死前那绝望而又无助的眼神而流泪,我们为有一头忠心耿耿的牛而欣喜,我们为……,我们是有情的,我们为每一个逝去的生命而流泪,世间万物本就生生相惜啊!让我们珍惜每一个生命,去享受生命中美丽和温馨吧!用心感受人生的快乐!

  • 《你看这多情婉转的笔》
  • ——关于刘亮程及《一个人的村庄》

    这是怎样一个虔诚的行吟者,他的笔端是怎样触摸到自然最柔软的心脏的,他古朴的行走穿越那些他深的土地,是用什么样的方式获取山河古老的芬芳的,真的是一个谜。

    像一个个美丽的传说,经由他温软的唇传达给每一个读者。每时每刻他都在行走,却从未远离他一个人的村庄。黄沙梁,他年年月月在这个地方行走。一支温柔的笔,一颗多情的心,那么多年以来从没有放弃行吟。走老了时光,走得一粒沙一棵都与他熟识,走的每阵风每片云都禁不住给他温柔,走得每头牛每只都成了故人。他一直在行走,真的像一条永无止境的河流。

    “我相我的每个行为都不同寻常地充满意义。”他这样写道,“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这样一个小村庄里,注定要闲逛一辈子。”闲逛,人生也许真的就只是一场闲逛,我们在闲逛的时候顺便做了一些事情,而这些事情给我们以快乐悲伤痛苦以及幸福。而他,不过是闲逛人海里的一个,有着一个特定的代号,闲逛的时候顺便张开他的唇歌唱身边的事物。

    他行走在荒凉的西北,走在一个我们在中国地图上找寻不出来的村庄,走在一个现实中或者意念里的小小村庄。这个村庄属于他一个人,或者说,他属于他的那个村庄。他生于此长于此,闲逛大半生,恍然发觉应该做点什么。“我得给自己找点闲事,找个理由活下去。”于是他写作,他歌唱,他聆听,他对一切他所遇见的生命表达自己的情感。这是最有意义的事情。

    一些虫子,一群驴,一些风尘仆仆的路人,一阵风,一只夜里孤独鸣叫的鸟,甚至更多更多,假如我遇见它们,我想我可以向它们打听他的去处。然后它们会告诉我,那个男人此时正在黄沙里听着风声小憩,在金黄的麦地里辛勤地收割,在一片小绿洲和一群虫子交谈,在无际的荒野里扛着一把铁锹独自前行……

    他在行走,从出发到回来,就是一生。很多故事流淌成传说,很可能乡音也成旧事。一些鲜活的生命走进坟墓,而那些看似永恒的事物也无时不在发生变化。出发以前属于自己的,再回来已经成为别人的专属。那时候我们只剩下一快墓碑,一堆黄土,一个游荡无可归依的魂。没有人记得你来过走了,没有人在乎你笑过哭了。生命是这样短暂的演出,这样孤独的行走,这样悲情的叙述,这样阴暗的段。

    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这就是一生。

    什么都终结的时候啊!

    “一麻袋麦子谁都有背不动的时候。谁都有老掉牙啃不动骨头的时候。”我们都会苍老,然后一一从这个繁华的世界上消失,像吹过黄沙梁的那些风,带来一些尘土,带走一些炊烟。但,谁记得呢?

    如果一个人在路上不停地行走,他会回归吗?他说,炊烟是家的根。又说,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 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只是我不知道,一个人的村庄可有炊烟;只是我不知道,一个行走的除了以天地为家他还拥有什么。

    “我”——这个书本里不停不停行走的男人,来自现实还是作家的意念,我想他应该不仅仅是一个个体,他是一个群体。一个享受自然与生活,热爱生命以及其余一切的群体。其实一个人的村庄我们每个人都有,但各不相同,因为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同寻常。

    《一个人的村庄》,仅仅书名就足以让我们相信它的私有性。而他细腻的笔调更似一双风情万种的手,我看见他轻轻解开大地的外衣,慢悠悠地低吟浅唱。

    有人说刘亮程是中国最后的散文家,而我则以为他更应该是一个诗人,他敞开自己赤诚的胸怀,吸收天地的任何一丝芬芳,用他多情婉转的笔讲述给我们在尘世嚣繁里奔忙劳累的心灵听。

    相信这样的行吟,是一种责任,或者说,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