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视台似乎近几年形成了一种文化规则,每年都会以所谓的强大阵容包装出一些所谓的明星。从最初的超级女声到快乐男声再到最近的快乐女声,一群打着“唱响中国”“想唱就唱,我最闪亮”口号的时尚达人们不惜一切代价角逐选秀活动。一叶知秋,“出名要趁早”似乎真正成了这个时代的发展倾向,“偶像时代”也似乎悄然而至。
当这种“我唱我闪亮”“我秀我快乐”的文化规则成为文化市场观念的时候,疯狂追逐收视率,践踏道德规则,损伤文化底线,无疑将社会和文化形成的审美标准引向审丑化和无聊化。钱钟书在《论快乐》中写到:猪是否能快乐得像人,我们不知道;但是人容易满足得像猪,我们是常见的。是不是成名就意味着快乐?是不是秀出自我就意味着个性?
庄子是快乐的。“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这种思想境界是超凡脱俗的大智慧派生出的高洁品格,是对生命无限自由的追求,是对生命、社会、人生的深刻理解,“乘物以游心”。庄子的神游,不局限于“一官”、“一君”的现实功利,保持心灵空间的自由,才是快乐的最高境界。
李白是快乐的。“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是他豪情壮志的凯歌;“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是他蔑视权贵的见证;“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是他率真自我的豁达。
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快乐,中国文化几千年的史上才构有了百家的争鸣,唐诗的秀丽。
在当今的社会生活中,讲究追求个性,讲究与众不同已蔚然成风。然而,单单主张“个性张扬”是不够的。个性的张扬必须受道德与法律的制约,个性还必须符合特定的时代背景。只有真诚地秀出自我,张扬个性,才能把自己变成一颗耀眼璀璨的星星,升起在人生大舞台上。
《红楼梦》中,正是因为有了宝钗的端庄,黛玉的优雅,湘云的开朗,妙玉的清高,熙凤的泼辣,还有那晴雯的俏丽,紫鹃的聪慧,平儿的细致,大观园才得以流光,《红楼梦》才得以溢彩。
犹记得获得长沙唱区第4名新疆“超女”张美娜,最终倒在了复赛场上。想起女儿的这场比赛,张妈妈说:“这样的机会就一次,所以才全力支持女儿,但这场比赛对我们这个家庭来说,非常辛酸,就像一场灾难。”为帮助女儿实现心愿,从比赛开始,全家总共花了近11万元,还生平头一次进网吧给女儿拉票。对于普通员工的家庭来说,真的很辛酸。
几年前作为“草根运动”的“超女”引起了全国观众的关注,也许这也是近几年为什么又陆续延伸出“快男”、“快女”的原因之一。但作为一场普普通通的“PK”赛是否就应该受到众多粉丝和家长们的强烈追捧,我们到底在追捧什么?多少钱能砸出一个明星?
一种文化规则造就一种文化市场,一种文化市场形成一种文化产业,一种文化产业带动一种文化存在。
哲学上说,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我们不妨听一听有些经过选秀活动脱颖而出的所谓明星唱的歌,声音苍白粗糙,连起码的字正腔圆、气息通畅等声乐修养都难以达到。遗憾的是,面对这种泛滥成灾的文化倾向,人们的内心早已被恶俗占领,以俗为乐。由此引发出的冲击力无疑让各大商业媒体眼前一亮,在肆无忌惮中变本加厉。当一个媒体,满足于对明星绯闻刨根问底,对低俗隐私津津乐道,对选秀活动大力包装,文化的荒漠化、商业化所引发的文化危机绝不低于金融危机和朝核危机所带来的影响。明星取代模范、美女挤走学者,低俗战胜高雅,文化的沦丧又需几个五千年来沉淀呢?诚如《半月谈》所谈:而这些,恰恰是一个社会健康发展、良性运转的基石。
从道德的意义上讲,偶像的诞生不外乎是人们心里的崇拜、追求之情。但偶像所涵盖的内容远远超过如此,比方一个人在某领域取得巨大成功,于是他声名远播,于是他成为众人的欣赏者,于是他的行为准则成为众人的行为准则。于是他成为众人的引领者,众人成为他的追随者。于是众人都想成为众人的偶像,于是社会为众人创造的条件也应运而生,前面谈到的选秀便是其中一例。
诚然,我们需要偶像。但偶像并不是神明,它至多给予我们心灵的慰藉。而这些心灵上的慰藉,只有当我们把它作为自我心底的一份良药,化崇拜为奋斗,偶像的魅力作用才真正彰显出来;反之,只会是阿Q式的自慰。时代的运转史上,从来不乏偶像,小到掏粪工人,大到开国元勋。但看看当今人们的崇拜之心,娱乐偶像已占统治地位,由此也给选秀之风“锦上添花”,以流感之势波及每个人扭曲的心里。
但无论是商业还是名利,并不必然意味着堕落、庸俗和罪恶,文化也并非不食人间烟火。社会存在必定有它存在的道理,社会潮流既然呈现出它好的一面,必定也会展现出另一面的不好。从选秀到个性张扬,从个性张扬到出名,从出名到偶像,一步一步的阶梯正在崛起,而另一步一步的阶梯正在逝去。重要的是能够守住自我心底那汪恣意的清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