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童是我家的千金小姐,整天穿着一件金闪闪的外衣跑过来颠过去。每当眼前晃过黄黄的东西,我们便知道是童童来了。
童童乐颠颠地跃上我坐的沙发,站在我腿上,望望我,然后撒娇似的把头靠在我身上,亲昵地趴在我怀里。我喜欢童童对我的亲昵。记得它刚到我家时,它找来找去地不知该呆在哪儿,最后竞蹲在了我的脚边,于是我便成了家中它最早认识的朋友。
不过一星期的时间,童童就熟悉了新家的环境。也不知道它从我家的哪个角落里找到了一只小球,乒乒乓乓地追来滚去,我连忙站起身来,准备和它一决高低。童童毕竟还是童童,它只是一个只有三个月生命史的小不点,当然不能跟我相比了。每次都是我先抢到球,然后马上踢出去,可童童也不甘示弱,从客厅的这头一直追到那头,但它的前爪一压到球,球就会顺势向前滚,这时我就会抢先把球踢走。这样几个回合下来,它总是占不到便宜,便会将前爪连带身体向上抬,还会伸长脖子“呜呜”地朝我叫,表示“抗议”:你怎么不让着我点儿呀?然后,用两只前爪捧着球,又连抓带咬地抱住,我便再也抢不着了。这时,它又会像胜利凯旋的将军一样,在我面前溜达一圈,还不时地用它那双黑亮的大眼睛得意地瞧瞧我。我便伸出大拇指,朝它摆摆,然后奖励它一块苹果。
当然,童童也有犯错的时候,比如它随地大小便。一旦被爸爸发现了,爸爸就会边大喊着“混球”,边随手卷起一张报纸,做出要打的样子。童童见了,知道自己又做错了,急忙满屋子跑,最后躲在电视机柜下面。爸爸打它不着了,它还在里面伸出前肢抓爸爸手中的报纸呢。我在一旁看得真是又好笑又心疼,结果还是我把爸爸劝住了。童童用它那双黑油汕的大眼睛看着我,有些悔恨也有些感激,然后像打喷嚏似的一甩头。我将它从柜下拉出来,用手摸摸它,它也就慢慢平静下来了。
童童每做一件事,都会惹得我们捧腹大笑。一会儿向我们作揖要吃的;一会儿吃饭吃成了猫脸;一会儿死死咬住正在拖地的拖把不放;一会儿把拖鞋叼起来扔来扔去;一会儿追自己的尾巴打转转;一会儿对着镜子又吼又叫。每当看到我们大笑,童童都很好奇,站在那儿歪着脑袋盯着看,好像十分不解。
与童童的接触让我感到了一种幸福。原来和动物一起生活竟也这么美好,你关心它,它也就会亲近你,信赖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