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司领导:
你好!
我是保卫部经济民警大队的职工,因为本单位各级领导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而给你写信,不得不以此方式,见谅。问题即:
1.本单位自从公司实行四班三运转,每月补休一天的考勤制度以来,从未有执行过,也没有给予过加班工资。
2.本单位自从公司实行年休制度以来,除第一年执行过以外,就再未执行过。
我数月前曾经向公司信访接待反映过这些问题,得到的答复是:他们非节日加班也没有加班工资,年休假未知如何。。。因为不知道此问题已汇报到哪一级领导,是哪一级领导的答复,所以才写信给你。
这两个问题我曾经写过报告到公司工会,已经过了几个月,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本单位的处级领导说考勤的事情不应该他管,此事就应该属打考勤的领导管,但基层领导以本单位人员短缺为由,不执行公司考勤制度,也不给加班工资。这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损害职工利益的管理行为应该属谁管?年休制度是否可以由本单位的领导取消?
职工的待遇是随公司的经营效益调整的,是不是总公司需要我们经济民警大队这部分人无偿加班才可以良好运作经营?如果无偿加班和取消年休制度不是总公司的意志和管理行为,那么这个问题应该由哪个部门哪级领导负责并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是不是因为相应的职工人数不多,拖欠工资金额不算巨大,各级部门就可以长期不解决?
是不是要我们这部分职工上班和待遇如民工,相应的管理人员如包工头,国企才算跟上了全国经济改革大趋势?是不是受损害职工只有遵守规章制度的义务,管理人员有长期违反规章制度的权利,才算完好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的一国两制?
是不是温家宝总理只说过要解决好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没有说过要解决好国企职工拖欠工资问题,就可以长期拖下去不解决?
我们中队长在星期例会上讲:公司总调度的人都发现,公司大门(沙河桥)的门卫不站岗了,在总调会上批评了本处领导的管理工作不够严,他妈的,他们(总调度)倒清闲得很,难说是搂小姐回来,路过大门时偏头看看没人站岗,第二天早调会上就指手划脚找麻烦了!
本队基层就这样长期充斥着这类似是而非,真假难辨的管理论调,似乎以此类假设,诽谤谩骂,就可以推卸掩盖自己的责任和错误,其管理水平和素质,可见一斑;使广大基层职工,对整个公司管理队伍的能力和素质,产生怀疑不满而形成混乱!
希望总公司领导,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解决好所反映的问题,补发长期受损害职工的加班费,维护好全公司的正常运作为谢!
此致
敬礼!
蹇xxx
保卫部xxxxx大队职工
电话:xxxxx
二OO七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