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早听说过的。最近,又看见报上有一篇“己所欲,也勿施于人”的文章,我向一些同学介绍了这篇文章。大家说:其实,不论自己“欲”或“不欲”,都不要强“施于人”。
我颇为赞同他们的观点。我认为不应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别人。
俗话说得好:青莱、萝卜各有所爱。不可能有两个人的志趣、爱好是完全一样的。如果喜欢青莱的人要所有喜欢萝卜的人都喜欢青莱,别喜欢萝卜,那这世界还要萝卜干什么?同样,如果你觉得你讨厌吃萝卜,鱿要全世界人艰着你一齐讨厌,那也是无法令人接受的。试想:全世界的人都拥有一模一样的习惯、爱好,那整个地球上的人就会像工厂里批童生产的产品,完全相同,无个性可言。这难道是你所希望看到的吗?
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别人,也许,你是快活了,而那个“被强加者”到像被遇吃下大鱼大肉的素食者,那是多么难受。做一个让人难受的人是你的愿望吗?回答当然不是。
所以,在你与他人意见产生分竣时,请英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