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
这首诗是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荒野的呼唤》中作者内心的呼唤,这呼唤也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我怀着敬佩的心情读了这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一定要做生活中的主宰者,做生活的强者的精神所打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走,并且还卖到北极,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面对恶劣的环境,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苏醒。面对长途跋涉中,巴克在奄奄一息时,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
桑顿被害以后,巴克被荒野呼唤,回归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领头。巴克在面对困难前奋斗,选择成为生活中的强者,这一点也就表明了,“只要奋斗就能成功。”巴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生活中要做强者,强者才能自己主宰自己的生命,而弱者只能被欺压,最终沦为悲剧。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通过弱肉强食来反映人类。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我们也同样会徘徊在人生低谷,我们必须勇敢的面对,顽强的与生命对抗,才能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天。
这本书告诉我们,原始的丛林生存法则;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做生活中的主宰者,这便是弱肉强食。
屋外食物香味飘扬,我却不为所动,我正被<<荒野的呼唤>>那动人的故事所吸引,一刻也不想耽搁,恨不得一口气把它读玩呢。
这本书讲述了一直名叫(buck)的狗因为淘金热潮的兴起被人从南方主人家中偷出并卖到了北极,成为了一只拉雪橇送信件的苦役狗。巴克学习的很快,成为了一只优秀的雪橇狗,不久他向领头狗斯皮茨发出了挑战。巴克赢了成为了领头狗。之后,巴克的主人被杀回归了狼群凭自己的实力成为了狼群之首。
巴克这一只狗令我敬佩,他不但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中存活下来,并成为了狼群之首。这一只狗怎能不令我佩服呢?
第二次读这本书时,我读出了一个道理:要想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中生存,必须要勇敢强大,不畏惧强大的敌人,才能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生存。
第三次读时我读懂了这本书不是为了写巴克这只狗,更不是为了写狗狗之间的斗争,而是暗含了我们生活中的道理。在生活中我们不也常常遇到挫折,有的人是害怕的不敢面对;有的人却能勇敢的的去面对·去努力·坚强·勇敢·智慧地战胜困难‘这是为什么?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战胜的,就像"只要功夫深个,铁杵磨成针""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一样。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好书,告诉我们许多道理,真是令人受益匪浅呐。
《荒野的呼唤》这是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一篇小说,也是习爷爷爱读的作品。小说主要讲述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和其他狗一起拉雪橇运邮件,最后回归森林的故事。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这段内容:
“它(戴夫)用最后剩下的一点力气努力一摇一晃跟在后面,直至雪橇队又停下,这时它踉跄着跑过一辆辆雪橇来到自己的雪橇旁,站在索莱克斯身边。……它用眼睛恳求着要留在那儿。……于是它又被套上挽具,像以往一样自豪地拉起雪橇,尽管不止一次体内的伤痛使它不情愿叫起来。有几次它跌倒了,被拖在挽具里,有一次雪橇还撞着了它,从此后它只好用一只后腿一跛一跛地向前。”(P39)
我很喜欢作者生动的描写,比如他用“努力”、“一摇一晃”、“踉跄”、“恳求”、“自豪”这些词来表现戴夫的动作和神态。我更欣赏戴夫不愿让自己失去价值、变成废物的努力。如果它变成了废物,就会被主人抛弃,然后死去。它很坚强,不怕被抽打,更不怕受伤,坚持走到营地。可是最后,它还是被左轮手枪打死了,因为“他们认为让它安心而满意地死在挽具里也是一种仁慈”。我觉得戴夫这么做很值得。
虽然这里写的是一只狗,但是我认为人也需要向戴夫学习,也要活得有价值,要有戴夫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比如科学家要专注做实验,运动员要刻苦训练,工人们勤劳工作,而我们同学要认真学习、努力不懈,为时代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价值!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君莫停。”……这些都是“好酒”的诗仙李白留下的千古名句。这就是所谓的“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还没有读过,在阅读之前我们不妨先从了解作者入手来猜想一下书中所写吧!
杰克·伦敦(1876-1916)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24岁开始写作,去世时年仅40岁。在短短的16年写作生涯中,他留下了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以及大量文学报告集,其中最著名的有《马丁·伊登》《荒野的呼唤》《白牙》《热爱生命》等小说。
杰克·伦敦一生充满传奇色彩:他当过童工,飘过海,爬过雪原,淘过金,当过记者……特别是随着1897年美国西部掀起的淘金热,他远涉酷寒的阿拉斯加,那段不寻常的经历对他后来的写作影响很大。
浏览《荒野的呼唤》内容简介,我才知道,强壮勇猛的狼犬巴克为了生存,努力拼搏,几经辗转,最后的主人在淘金过程中被杀,最终巴克回应荒野中神秘的呼唤声,进入森林……我眼前浮现了亘古冰封的高山、荒凉的大地,以及充满神秘的原始森林。啊,我忽然明白《荒野的呼唤》就是杰克·伦敦那段不寻常的经历的“倒影”!
此外,我对杰克·伦敦的英年早逝很“好奇”,妈妈告诉我,他是“自杀”,我很惊讶。妈妈说,荒野中回荡着那个神秘的呼唤声一直吸引着杰克·伦敦,最终,他回应了这个声音……
【简评】
开篇李白的诗与李白的酒既浪漫,又直击重点地表达了小作者的观点:“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足见你积累深厚,观点老辣。怎么“见作者”?小作者列数字,说经历,让读者对杰克·伦敦有更直观的认识;你还将内容简介与作者人生经历相联系,读出了“书本外的内容”。文末的“此外”是追根溯源的思考,有深度……(施民贵)
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
这首诗是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荒野的呼唤》中作者内心的呼唤,这呼唤也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我怀着敬佩的心情读了这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一定要做生活中的主宰者,做生活的强者的精神所打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走,并且还卖到北极,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面对恶劣的环境,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苏醒。面对长途跋涉中,巴克在奄奄一息时,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
桑顿被害以后,巴克被荒野呼唤,回归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领头。巴克在面对困难前奋斗,选择成为生活中的强者,这一点也就表明了,“只要奋斗就能成功。”巴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生活中要做强者,强者才能自己主宰自己的生命,而弱者只能被欺压,最终沦为悲剧。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通过弱肉强食来反映人类。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我们也同样会徘徊在人生低谷,我们必须勇敢的面对,顽强的与生命对抗,才能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天。
本书告诉我们,原始的丛林生存法则;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做生活中的主宰者,这便是弱肉强食。
世界上写动物小说的人可不少,比如:沈石溪、西顿、椋鸠十等等,他们笔下的动物小说是那样的传神和引人入胜。在这个寒假中,我又读了一本动物小说——《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撬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撬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读完这本书后,我心中感慨万千。一条平凡的狗,原来它的一生,并不是那么的精彩。这让我不禁感叹道“狗是有生命的,怎么能虐待生命呢,在他们没有精力或奄奄一息之前,还让它们干生活,不给他们吃饱,总是用鞭子抽打它们……”这些事例让我想到了小时候亲眼目睹的一件悲惨的事。
小时候有一次在去幼儿园的路上,我看到一只被车撞了的小猫正在用自己最后一点微弱的力气向道路旁爬去。当时我还提醒送我的奶奶说:“小心点,别压着那小猫了,看着好可怜呀!”“是啊!但可惜呀,它快死了,只能保佑它下次不要被车撞了吧!”可是,当我们正要经过那个事发地时,有一个调皮的小孩故意用脚狠狠地踢了那只小猫一脚,将小猫生命的希望全都踢灭了。我没有胆子去看那个结局,因为我不看也知道,此时它该正躺在离事发地几米外的地方,全身正僵硬着,我当时想疯狂地踢那个小男孩,让他体会到那只小猫的痛苦。
生命是宝贵的,只有一次,但请你能敬重一切生命,也许,是他们,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指导老师点评:读后感重在感,小作者能联系自己的生活谈谈对生命的看法。可见,小作者是一个善良的人,她热爱生命,敬重生命。从书中得到了生命的启迪,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