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要竭尽全力让自己活得更好。”这是《地下121天》告诉我的道理。
这本书讲的是孤儿史雷克小时候因为父母双亡,校园暴力离家出走,然后在地铁里的一个没被修补的洞里生活,最后被青少年机构收留的故事。他为了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去,就在地铁里捡别人丢掉的报纸,在快餐店里打工赚钱养活自己。
读了史雷克的经历,我的精神接受了一场洗礼。同时从这本书中,我也学到了做人要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力。他是个内向的孩子,在学校没有朋友,让人觉得很好欺负。好像不管别人认不认识他,只要不开心,都可以拿他出气。在家里,他也没有得到一点家人的亲情。每天早上,他都会被他阿姨给他的大嘴巴子抽醒。命运并没有停止伸向他的魔爪,随后他被扔在了外面,没有人管,他开始流浪。可他没有放弃,没有走上不归路,依然努力寻找正确的方式让自己活下去,珍惜着自己的生命,让自己的生活发生了美好的改变。
只有活得更好才能让别人看得起你,才能在这个适者生存的世界上活下去。所以我们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努力,乐观地生活。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了《安家》里的房似锦。小时候,房似锦差点被重男轻女的妈妈扔在井里淹死。长大后,她考上了重点大学,却被妈妈撕掉录取通知书逼迫她嫁人赚钱。每当她有了一点钱,***妈就想尽办法想把她榨干。可她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努力工作,还是给自己打拼出了一番天地。蝼蚁尚且偷生,为人何不惜命?杂草般的房似锦坚强地活着,最后收获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我们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也要坚强,只有坚持下来才能看到希望,才能看到光芒,才能逃出地下121天的黑暗与孤独。
人生短暂,努力活着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
看到《地下121天》你肯定不会陌生,作者笔中的史雷克瘦小、懦弱、胆小且近视,但因他是书中的主人公,所以他一生注定不凡。
虽然他自身弱小,但却在地铁里的一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洞穴中靠卖报纸,扫垃圾维持生计。不知不觉整整过了121天,他居住的洞穴还是被发现了,他在地下住了121天!他在这里找到了家的感觉,他还愿意往上走,返回地面生活吗?不,他当然不愿意,他又回忆起被同学侮辱,羞耻的画面,尽管这样,他终究还是逃不过这命啊!回到地面后,故事结束了。
其实这里让史莱克活下来的,并不是他自己,是那悄悄送给她食物的阿姨?是给了他工作的大叔?不,都不是,是他们一言一行中表达出的爱,鼓励他活下去,是他们的爱,给了他温暖,更是他们的鼓励,给了他活下去的希望,告诉他人间还有善良的人。不管是谁,读到这里,恐怕都会落泪。
这本书是我读的第一本小说。这是一本坚韧强悍的都市冒险小说,同时温暖而感人。最终,读者不但会发现本书的细节全然可信,而且对于作品向人类不屈不挠的求生意志,所表露的关切与赞扬,也会深有同感。
《地下121天》的内容就讲完了,主人公的不屈不挠很值得我们学习,世界上正需要那些给他爱给他鼓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