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我喜欢你
你的血液是鸟儿们的啼叫
你的心灵是尘世的烟火
我喜欢
夏天,我喜欢你
你的手掌是枝繁叶茂的大树
你的眼睛是炎热的烈日
我喜欢
秋天,我喜欢你
你的皮肤是层层落叶
你的呼吸是凉爽的轻风
我喜欢
冬天,我喜欢你
你的外套是茫茫的白雪
你的头发是苍劲的大树
我喜欢
春、夏、秋、冬,你们四天
走过来,走回去
以后,就你们四天,做成一年
小鸟的啼叫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微微的风拂过绿叶,拂过小草,花儿亦是迎风起舞,随之小鸟啼叫小孩儿开始嬉戏。路上,行人穿梭于美丽的花朵下,形成了一幅生命的画卷。
大树的树干不再干枯,冒出一丝丝绿,它点缀在那粗壮的枝杈间。那新叶晶莹剔透如玛瑙,又如翡翠一般晶莹,琉璃一般厚亮,它们是生命的代表,是春天来到的见证。
这一点一滴的绿色,也就是春影。
春影亦是春天的影子,春天的脚步,它告诉人们,春天来了。
春影是那茫茫土地中的一片绿草,即使那么渺小,也是春的证明。看那一片草从中,有多么不起眼的小生命!小青蛙们鸣叫起来,似乎是一支正在奏乐的演唱团。那一只只蚂蚁如正在行军的部队,扛着重物,翻山越岭。那一只只小螳螂,如一个个威猛的将军,举着双刀奋力打斗……这草坪之下也有一个小小的世界呀,它们也是春的证明,也是春影。
春影是千万树干上的一朵朵鲜花,鲜花是多么明净,多么纯洁,那怒放的花瓣娇柔而明艳。它,代表了春的美丽,花蕊金黄,散着芬芳。它如美丽的舞者随风舞动,它如美丽的少女,向路过的人们招手。她,也是春影。
春影是那千万句话中的一丝鼓励。它让失败的人重拾信心,让成功的人不再胆怯,即使失败,它也能让人的心变回春天。一句春风般的话语,可以给暗淡的心田洒满阳光,甚至可以挽救一条走投无路的生命。这话语,也是春影,它让人心中充满春天。
春影是春天的影子,它代表春已来过,提醒我们,虽然不能出门,只要有心,你依然可以在家里向春姑娘轻轻地,轻轻地,招一招手。
鸡鸣狗盗,学雄鸡啼叫,装狗进行盗窃。成语故事源自孟尝君的一个门客“学鸡啼叫,骗开城门”。后多用作贬义,比喻那些既无真才实学,也无堂皇风度,只不过略有低下本领的人。也指微不足道的本领或偷偷摸摸的行为。
成语典故
《史记·孟尝君列传》载:战国时候,齐国的孟尝君喜欢招纳各种人做门客,号称宾客三千。他对宾客是来者不拒,有才能的让他们各尽其能,没有才能的也提供食宿。
有一次,孟尝君率领众宾客出使秦国。秦昭王将他留下,想让他当相国。孟尝君不敢得罪秦昭王,只好留下来。不久,大臣们劝秦王说:“留下孟尝君对秦国是不利的,他出身王族,在齐国有封地,有家人,怎么会真心为秦国办事呢?”秦昭王觉得有理,便改变了主意,把孟尝君和他的手下人软禁起来,只等找个借口杀掉。秦昭王有个最受宠爱的妃子,只要妃子说一,昭王绝不说二。孟尝君派人去求她救助。妃子答应了,条件是拿齐国那一件天下无双的狐白裘(用白色狐腋的皮毛做成的皮衣)做报酬。这可叫孟尝君作难了,因为刚到秦国,他便把这件狐白裘献给了秦昭王。就在这时候,有一个门客说:“我能把狐白裘找来!”说完就走了。
原来这个门客最善于钻狗洞偷东西。他先摸清情况,知道昭王特别喜爱那件狐裘,一时舍不得穿,放在宫中的精品贮藏室里。他便借着月光,逃过巡逻人的眼睛,轻易地钻进贮藏室把狐裘偷出来。妃子见到狐白裘高兴极了,想方设法说服秦昭王放弃了杀孟尝君的念头,并准备过两天为他饯行,送他回齐国。
孟尝君可不敢再等过两天,他害怕秦王反悔,立即率领手下人连夜偷偷骑马向东快奔。当时是秦国的东大门)正是半夜。按秦国法规,函谷关每天鸡叫才开门,半夜时候,鸡可怎么能叫呢?大家正犯愁时,只听见几声“喔,喔,喔”的雄鸡啼鸣,接着,城关外的雄鸡都打鸣了。原来,孟尝君的另一个门客会学鸡叫,而鸡是只要听到第一声啼叫就立刻会跟着叫起来的。守关的士兵虽然觉得奇怪,怎么还没睡蹭实就鸡叫了呢?但也只得按照规定起来打开关门,放他们出去。
天亮了,秦昭王得知孟尝君一行已经逃走,立刻派出人马追赶。追到函谷关,人家已经出关多时了。
孟尝君靠着鸡鸣狗盗之士,离开秦国,逃回了齐国。
1、这声音像百灵鸟的啼叫美妙动听,又好似在风中摇曳的风铃互相碰撞发出的清脆声音。同学们无不为她倾倒。张潇然神态自若,丝毫不慌张。她用甜甜的嗓音深情地为我们吟唱,像三月的和风,像小溪的流水。教室里立即飘起了她那芳香的音韵。同学们都陶醉在其中。当悦耳的声音戛然而止时,教室里响起了热烈持久的掌声。
2、校园的生活是充满挑战的,只要一不小心,不认真,就会被别人远远地甩在后面。思维是随时都紧张的。
3、朗诵会开始了!黑板上精心设计了“毛泽东诗词朗诵会”八个空心大字。录音机里播放着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琴声委婉动听。首先上台的是吴金宇,她朗诵的抑扬顿挫,富有感情。接下来是操理民、金顺婕、叶承荣……他们的朗诵都很出色,博得了大家热烈的掌声。
4、当微风轻柔地托起一丝丝柳絮的时候;当太阳把它金色的光辉悄然披在一棵棵俊俏的樱花树上的时候;当美丽的花瓣在空中悠悠地达几个卷儿,再轻轻落地的时候,我们正幸福地享受着烂漫的校园生活。
5、“铃、铃、铃”下课铃响了,同学们如决堤的洪水一般奔出教室。我们有时会聊聊天,有时会站在风口吹吹风,或眺望远处,有时会高谈阔论,总之是做些放松身心,舒展身体的事情。
6、吃完早饭, 做好一切自己该做的事情,来到教室,开始早晨的晨读。老人言:“早晨读书最好。”原因是晨读的内容很容易记住,而且不容易混淆,因此晨读课时,每个学生都非常的认真,教室里形成一股浓厚的读书气氛。
7、每天清晨,当金色的晨光刚刚洒满校园,我和学们就背着书包,我和同学们就背着书包,戴着红领巾,高高兴兴地上学去。花儿向我们微笑,鸟儿为我们歌唱,我们开始了新的一天。
8、校园的生活是充实的,上课铃响,学生都将饱满的学习热情释放出来,迎接新的挑战。下课铃响,同学们在操场间活动,如那新生的鸟儿,仿佛他就是下一个刘翔,姚明。有些同学还在温习这堂课所学的知识,仿佛他就是下一个爱因斯坦与爱丁顿。校园内的学生的每一天的生活都充满了乐趣和斗志,让外来人都认为这里的学生都不愿服输,不愿比任何人差。
9、我们的学校生活也是一首活泼激昂的歌。伴着清脆的下课铃声,学校立刻沸腾起来。我们开始十分钟的展翅飞翔。操场上是一个个生龙活虎的背影,篮球队场上是一组你争我抗的镜头,乒乓球台前是一幅奋力挥拍的生动场面。最近,我们学校还组织我们跳起了学生集体舞。在优美动听的舞曲声中,全校同学翩翩起舞,那场面是那么壮观。这就是我们的一小,一个鲜活的一小。
10、我们微笑着在校园的林荫小道上散步,洒下最快乐的时光,当我们离开校园的那一刻,让我们回看着我们走过的路。我相信,我们有的是恋恋不舍的感情:有的是没有虚度光阴的自豪:有的是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我相信,最难忘的校园生活一定会成为我们最美好的回忆!
太阳挂在屋檐口,大公鸡伸长脖颈啼叫,是中午时分。青龙镇赶集的人还没有散,熙熙攘攘的,十分热闹。· 张土根胁下挟着书包,在人群中冲冲撞撞,:穿过大街,回家走·今天是星期六,学校里下午没有课,他约好伙伴们去凤凰.. 打柴。 哟!大街尽头的草坪上围着一圈人,这是看什么的?张土根人矮,踞起脚尖也瞧不见,就使力挤了进去。 真吓人!一个衣衫槛褛的老汉,面前放着一只大竹篓,竹篓里装的全是蛇呀!红的,黄的,绿的,黑的,各种各样花纹的,大大小小都有。这些蛇,象给谁触怒了似的,昂起头:吐出尖尖的血红的舌头,向四周呼呼地直喷气。 那老汉,‘作了一番开场白,便从篓里取出条青绿色短尾巴蛇来。张土根这孩子,他常年在山里上下,一见就认得:是有名的五步蛇呀!好家伙,叫它咬上一口,随你什么铁打的汉子,也走不出五步,人就要晕倒了。、
‘老汉若无其事地把蛇缠在自己的胳臂上,穿来穿去,玩耍了一阵。随即把手指伸到蛇嘴里,让蛇咬了一口。嗬!这不是变戏法宁是真的咬呀!张土根挤在最前面,看得清清楚楚。顿时,他的手臂象打了气的皮球,立刻肿起来,伤口周围的皮肤,由红变紫,由紫变黑。老汉咬紧牙,忍着.痛,豆粒大的汗珠,从他秃光发亮的额头冒出来。 边上看的人谁都替他着急,张土根还不住地跺脚哩!.那老汉不慌不忙,慢条斯理地从怀里取出一包草药,当着大家的面,轻轻敷了上去。嘿!不到五分钟,老汉拭拭额头的汗,痛似乎停止了。再过五分钟,肿渐渐退了。- 看热闹的人,都大声地叫好,张土根更惊得呆住了,这使他想起三年前的一件事来: 那是一个灰云迷蒙的早晨,四明山浸在白茫茫的雾水里。看不见对面的行人,.也看不清脚下的路。他跟隔壁的周宝六去金鸡岭扒柴。他们昂着头,一边唱着小曲,一边走。走过一个山垅,冷不防u”的一声,从斜里窜出一条手秤杆那样粗的大蛇,那也是一条绿绿的五步蛇呀!它在宝六的脚趾上咬了一口。
宝六,她没走出三步,人就痛得晕在地上了。张土根急得高声喊:“救命!,,-但等到人们赶到,把她抬回家里,伤势已经很重。请了医生看,也没办法,说:“晚了,要是在刚咬的时候.,把脚趾剁掉就有熬了。”这样,十二岁的周宝六,大叫大嚷,在地上翻来复去地爬了一夜,死了。…… 张土根想到这里,打了个寒嚓。 那老汉,把手上的草药拿掉了,皮肤已恢复原来的颜色,只留下米大的一个小红点。他拍拍胸脯,向周围的人们介绍自己: 庵叫何阿四,是祖上秘传土蛇医,专治各种毒蛇咬伤,包医包好。现借住在镇北铜牛山关帝庙里··…. 张土根立刻记起了在宝六死时,他自己说过的话: “咱们这山区,、蛇这么多,常常有人给毒蛇咬伤了,看着他们死去。要是能学会医蛇咬的本事,救活他们, 他想,这真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不能错过呀:- 、他下定决心要学蛇医了。回到家里,脑子里胡思乱想,也没有好好吃饭。当然,这天下午,他没有去凤凰尖打柴。他瞒着爹,偷偷向娘要了二些钱,买了八尺布厂两斤酒,一副香烛,去铜牛山那破庙里,找到何阿四,一定要拜他为师,跟他学本事。 ‘一洪汛涛《蛇医传》-
〔按〕飞个片段描写运用回忆,将事件的原委交代清’楚,_ “投师”的目的便非常明确。_
“喔喔喔……”随着一阵公鸡的啼叫,一只威武的大公鸡便会跳到你的眼前。它头戴一顶火红的大帽子,两眼烁烁发光,身披红中透黄的战袍,鸡尾高高翘着,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它那形象真好像一位身披恺甲的“将军”。
大公鸡不仅样子威武,而且很勇敢。一天晚上,我正在熟睡,突然,一阵阵急促的鸡叫声惊醒了我,我侧耳细听,听见外面有沙沙的响声,撩起窗帘一看,不禁大吃一惊!只见一个黄乎乎的东西正鬼头鬼脑地向鸡棚移去。—啊,原来是偷鸡贼黄鼠狼!我屏住呼吸,悄悄抄起扫帚,准备来个“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打黄鼠狼个措手不及。这时,母鸡已被这突如其来的家伙吓得乱成一锅粥,只有公鸡却在不慌不忙地沉着应战,只见它竖起全身的羽毛,两眼一眨不眨,直勾勾地盯着黄鼠狼。双方一直僵持着。我一看,正好“出兵”。正在此时,那位“将军”却忍不住了,“呼”地一声,扑向黄鼠狼。于是它们便在院子里月光下展开了一场你死我活的肉搏。公鸡牢牢地抓住黄鼠狼的背不放,黄鼠狼死死咬住公鸡腿不松。不一会儿,公鸡用锋利的爪子抓破了黄鼠狼的背,可它的腿也受了伤,地上飘了一层美丽的羽毛。它们又斗了一阵子,只听一声惨叫,黄鼠狼仓皇逃去.原来,公鸡用尖锐的嘴啄塘了黄鼠狼一只贪婪的眼睛。我急忙拿出药品给这位“有功之臣”包扎伤口。可这位“功臣”却以为我也是敌人,又摆开了迎敌的架势。
哈!这个大公鸡,真是一位勇敢的“将军”。
【作文点评】本篇日记,作者通过自己仔细的观察,把大公鸡与黄鼠狼搏斗时的动作和神态,写得逼真、具体,活灵活现,离作者的喜爱之情于真切的描述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