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貌描写
指对人物的容貌、神情、姿态、衣饰等外在面貌和形象的描写,亦称肖像描写。人物的外貌与其社会地位、生活境遇、性格特点、心理状态密切相关。因此,外貌描写是揭示人物身份、职业、经历、性格,反映人物精神状态和内心世界的重要手段。有的外貌描写还能体现文章中心思想和引出故事。
外貌描写有静态描写和动态描写,有工笔细描和简笔勾勒,有漫画式的夸张笔法,有特写式的局部强调。还有各种侧面描写手法。外貌描写可一次完成,也可逐步定型。总的要求是:要抓住与文章中心有关的主要特征来写,不要面面俱到;要把形与神即外在形貌与心理、性格结合起来,避免为写外貌而写外貌的倾向。
2,行动描写
指对人物行为动作的具体描绘和攀写。叙事性文章的所谓故事情节,是由人物的一系列行为、活动构成的人物的性格主要是由他的行为、活动表现出来的。因此,行动描写是显示人物性格、思想、品质的主要途径,是“构造”情节和推动情节发展,以及表现文章中心思想的重要手段。因而行动描写也就要为以上目的服务。
行动描写有全局性行动(重大行动)描写和局部性行动,(细小行动)描写两大类,前者构成情节因素,后者构成细节因素。前者统摄制约后者,后者为前者服务。如写球赛,有勇有谋,以弱胜强,即全局性行动;其中每一技术处理,即局部性行动。
写人物行动,不仅要表现人物“做什么”,更重要的是写,好他“怎样做”,要善于发现和选择人物具体的、具有个性特征和典型意义的行为和动作进行描写。另外,要善于选用合适的动词,以便把人物行为或动作最精炼、最准确、最传神地表现出来。要避免描写上的简单、笼统、模式化和一般化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