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描写即对人物内心世界和内心活动的描绘和描写。有丰富复杂的内心生活,是人与动物的主要区别。人的语言、行为无不受内心的支配和控制。所谓人的性格,也是一个心理概念,写人只有写出心理,才会写出深度,写出本质,人的一切言行才有所依托,才能得到解释,人物才能被深刻认识和理解。
心理描写总的来说有直接和间接两种。
直接的心理描写也称正面心理描写。它又可分为心理状态描写和心理活动描写。在方式上,可通过人物自我的直接表露、内心独白、心理剖析来进行,也可以通过作者以全知的姿态作客观的介绍和描述。
间接的心理描写也称侧面心理描写。它又可分为三类,即:通过人物的外貌、动作、语言(包括外貌、动作、语言细节)描写来表现人物心理;通过幻觉、梦境描写来折射人物心理;以及通过景物或环境描写来衬托、演染人物心理等。
心理描写是刻画人物性格、表现文章中心思想的重要手段。还可构成或推动情节,展示文章重要内容,揭示事件背景,以及为后文设伏笔,立悬念等。运用时要注意准确性和真实性。要符合人物性格、生活逻辑与场合的特点,为刻画人物和表现中心服务。一般不宜过长,并应和其他人物描写手法配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