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除了被人们夸赞不已的光明面,也有随处可见的阴暗面,其中有很多都是人们不易察觉或明知故犯、以为“无伤大稚”的,包括乱写乱画。公园中三令五申的告示、说明、有条有款的明文规定,对于这些人根本不起作用,他们视而不见仍旧乱写乱画,时此我感到非常气愤,于是写下此文,借以给人们提个醒:别为贪图一时的痛快而破坏了美景。
文章以小见大,通过个人对这种现象的反感,告诉们“莫以恶小而为之”。本文立场鲜明,写出了我自己的看法: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为大众所有的即为公物,不管你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都不能破坏!
文章议论条理清楚,各层次之间街接自然。对于事情的转换着意于独创性和前瞻性,写出了我个人对这种现象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