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读着徐志摩的诗,我眼前不由得又浮现了那个雨天和那抹让阳光都为之黯然的笑。
十五岁,有太多太多幻想的十五岁。而我不得不为迎战那黑色的六月而坐在教室里苦读。“十五岁二初三二忧郁”这个等式对我来说似乎格外的适用。而我,不需要太多的嘘寒问暖,不需要比我还焦急的眼神,不需要,真的不需要。我甚至想逃,想逃开那个令我厌倦的教室,而我终究没有,因为我知道:我需要平静。就这样,平静的日子一天天过去,直到我遇到了他,那个连姓氏名谁都不知,却至今让我牵挂的人。
那天,我茫然地站在公交车站牌前,书包里装着一张答得不很如意的物理试卷,耳衅回想着老师的忠告。这时,雷声大作,不一会儿,倾盆大雨从天而降。我环顾四周,周围只有一间小小的花店,我想都没想,就跑了进去,后来的事戏剧化地发生了。我的男主角就站在我的眼前,脸上始终带着那抹让我眷恋的微笑。他抽出七八枝我叫不上名的花说:“你要买,就买它吧。”“多少钱?”我慑口需地问。“你要愿意,给一元好了。”于是,我掏出了一元钱,接过花狼狈地跑出了那家花店。
十五岁的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心动。
后来,我知道,那花叫蝴蝶兰,代表快乐,它的实际价格远远超过一元,于是,那束蝴蝶兰和他,一个住进了花瓶里,一个住进了我心里。
十五岁的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甜蜜的负担。
此后,我成了他小店的常客。我们常常坐在一起谈理想,说未来,他总是笑我的理想是“小女生的痴人说梦”,却又总是说,有理想就是好的,只是要努力去争取。我把烦恼告诉他,他用一种并不轻快的语调轻松地说:“笑一笑,也许你会成功。”于是,我试着那样做了,而他,脸上始终带着那抹让我依恋的笑容。每一次我都会把那份小小的爱恋放在心底,不让他发觉,因为我怕破坏了这份难得的默契。
十五岁的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快乐。
时间在他的笑声和我的脸红中飞快地度过。一个星期日的下午,我照例去光顾他的花店,而门上竟挂了一个大锁头。一丝不安滑过我的心头,我转身回家,因为我不知道该去干些什么,此后的一个星期都很平静,只有一颗不安的心在躁动着。他走了,他真的走了,没有留下任何只言片语,甚至连一句道别的话也没有。我最终没有哭,因为不可以让这份朦胧的情感牵绊住我的脚步。
十五岁的我,最终学会了坚强。
一阵微风吹过,徐志摩的诗集掉在了地上,最后一页清晰地写着:“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十五岁的心事,感谢你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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