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髦——听到或看到这词儿,是否有一份鲜亮感?是否想到了青春季的自己?
赶时髦,年轻人不泯的天性。
弄新潮,年轻人鲜活的性格。
这该是一种骄傲j苏辙曾写过“少年争作弄潮游”的赞语,鲁迅也留下了不少对“且于涛头立”的“弄潮儿”的颂扬之词呢!
啦着最新的话题,唱着刚流行的歌儿。如果有钱和可能,我们愿去看最新影片的首场放映,穿起最新款式的衣裙到大街上展示青春。
人说,我们是“赶时髦的一代”,可哪代青年不追赶时髦?时增里有新鲜,有生气,有跃动的思想。走进时髦才能占有大量最新的信息,才能显示青春的活力和生命的永恒,才能有别样的风采。
时髦,昭示着一种个性意识。
生活宛如人头攒动的街市,那着装色彩最别致的最能引人注目。时髦就是这个被注目的人。时代如同一首长长的抒情诗,每个人都是其中的一个字儿、一个词儿或一个标点。时髦,就是去争做那最令人难忘的警句,即使是个小小的标点,也要富于诗的生命。
然而,时髦并不是一盏常明的绿灯。它能使人鲜亮,也能使人变得苍白。正如第一个穿黑皮茄克的人令人注目,可黑压压满街都是了,这黑色反成了别的色彩的陪衬,时髦反而淹没了个性,雅成了俗,新变为旧,发生了“黑皮茄克效应”。不赶时绝,有落伍感,可一旦跻身时堆又发现自己不见了。
这是时奄为我们设下的怪圈,也是我们自己造成的两难境地。时髦有真伪之乱、深浅之差、里表之别,而我们在外界压力和模仿新潮事物的“趋时”心理支配下,在校园里那些“新潮人物”的感染、牵动下,像是怕别人说自己古板,又像是怕欣赏不到浪尖上的风光,匆匆忙忙甚至是下意识地加入到拥挤的人潮中,来不及多想,没能够细想,回过头来却找不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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