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曾烟帆先生《文人与驴》一文(见《苏州文艺》1985年7月,第1期),觉得很有趣,也想跟后拉扯几句。不过,全是借题发挥,无话找话,凑凑热闹而已。
“文人爱驴”—曾先生文中列举了许多例子,证明这个现象的存在,甚至说:“看来,文人与驴,竟是一对‘相忘于形骸’的好朋友,简直有点难分难舍哩!”“相忘于形骸”,如此崇高的境界,出现在人与驴的关系中,可能吗?我感到惶惑。
在曾先生所举出的例子中,最有说服力的无过于诗人希梅内斯的爱驴了。希梅内斯对他的小毛驴,既锡之以嘉名曰小银;又视之若小友,经常一起到野外散步漫游;小银之死也,诗人又为它写了一百多首“悼亡诗”,这确乎有点“相忘于形骸”了。然而,希梅内斯系意大利籍,洋人也,我华夏文人,即便是非常非常爱驴的,似乎都不可能不抹煞人、驴的区别,这可是个原则性的大间题。且不说人与驴之间,即人与人之间,形骸为共同的祖先所遗,该可以放心地尔汝无间了吧?不然,还有上下、贵贱、尊卑等等也必须分分清。比如,敬老的美德,为我们所固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喊了几千年。现在,老年人依靠劳保制度,离开工作岗位后,得以不失所养,安度晚景。然同是离开工作岗位,叫法不同,有的叫离休,有的叫退休。前者多是“官”,似为“官”而设;后者多是民,似专供民所用。这一字之差,除了表示这层意思外,我实在寻绎不出还有什么别的妙用。但这一来,就生出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若不慎把该称作离休的,说成了退休,可能惹得对方老人不高兴,那不是无视人家的身份和荣誉了?而若把该称作退休的,说成了离休,也可能惹得对方多心,以为你故意出他的丑。总之,说话又得多一分小心和考究了。
既然人与人之间犹不能相忘于上下、贵贱、尊卑,那么,我也就觉得人与驴之间的“相忘于形骸”,难矣哉!这连勇敢宣称吾独爱吾驴”的曾先生亦未能忘怀于驴的“脸部拉得太长。”任管除此唯一丑点而外,别的全是美点。但这丑点万万不该出在形骸的最重要的部分—脸子上,因为我们中国人最讲究的便是一个脸子。请看唐代诗人崔护的诗:“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前两句,意思很明白;后两句,却使我百思不得其解。人面怎会随便乱跑呢?它不是长在人身上的吗?诗人但寻觅人面而不管人身的存在与否,谁也不觉得这是一桩典型的要脸不要人的怪事,还当作风流佳话,传颂至今,可见脸在中国人心目中是何等重要,且由来已久,源远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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