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若口吐人言,它会说些什么呢?
有位朋友赠给我一件工艺品—一只陶制狐狸。它直蹲着身躯,拖在屁股后那条尾巴,特别长大,是夸张变形了的。我想,要用这狐尾当笔,也可小小横扫一番了。
中国有生花妙笔,有如橡大笔,我都不艳羡,倒情愿有一支狐尾笔,不知狐君肯借与否?
蒲松龄的《聊斋》那么喜欢写狐狸,我始终猜不透其中的原故。在他的笔下,那些狐狸都修炼成了人形,通了人性的。但作者又不让它们彻头彻尾地人化。出身成份给狐的族类好像也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它们无论怎样修炼还是跟人不一样,脱不尽狐气,有时不慎如吃醉了酒,便会露出狐狸尾巴。而这些狐狸的魅力也正在这里。它们既天真,又狡黯;既痴情,又放浪;好恶作剧而不伤大雅,偶戳it脚则每中要害。当它们自以为已经得到人的充分理解和承认,诚心诚意按照人的道德伦理规范跟人打交道的时候,却往往换来一道神符,甚至被骗进罐子,埋到土里,从此永世不得重见天日,真够呛的,悔不当初。
如果这时候,狐狸能口吐人言,它会说些什么?
它将怎样用人的语言,,对人作出评价?
人评价狐狸,可以很简单:“狐狸终是狐狸,不是人。”
狐狸评价人,可就麻烦得多:“他们既是人,怎么不像人呢?”“这些不像人的,怎么又都叫做人呢?”一如此等等,一连串回答不完的题目,狐狸若有它们的诗人屈原,必定会写出一部《人问》的。
据说文学是人学,作家第一要研究人,分析人,认识人。《聊斋》里的狐狸们对这门学问所取得的成果,可能比人们自己对自己的研究,具有更高的科学价值吧?
我对着镜子问自己的影子:“你就是我吗?"我眼中的我,跟别人眼中的我,可能大不一样。我可以说:“别人不认识我。”但是我敢于说:“我最认识我自己”吗?
人,可能最难认识人们自己。
即使女人看女人,跟男人看女人,总是大异其趣。反之,亦然。
阿Q写阿Q,行吗?闰土写闰土,行吗?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幸亏人分属给了不同的群。阿Q的被发现是因为出了个不属于他那一群的鲁迅。鲁迅跟闰土之间横断着一道阶级的墙垣,如果没有这种间距,闰土的身影在鲁迅的眼中便不会那样鲜明。
同为座上客者,杯酒交欢而已。一旦沦为阶下囚,才识得当初那位同座之客的真面目。当了罪犯,才识得法官;当了被告,才识得原告。虽然君子远小人,而小人却最识得君子。
人要认识人,须跟人拉开距离。
饱汉不知饿汉饥。有此饱汉之不知,始见彼饿汉之饥。
如果跟贵为天子,富有四海者同一身心状态,你怎会理解那著名的圣谕:“何不食肉糜?”原是一句大昏话。
人要认识人,看来最好求助于《聊斋》里的那些狐狸。因为它们,既通于人,又异于人。它们会在将人心比狐心,将狐心比人心的多次反复比较中,发现人所难以自己发现的那些东西。
文学写人。戏剧家、小说家、散文家,无不以人为描述对象。而散文家更多的是描述他自己。我觉得这真是一件难办的事。散文家也许最欣赏自己面庞的白哲,而换一种眼光则可能认为脖颈后的那块灰才最有审美价值,足以跟孔乙己所嗜好的茵香豆一样永垂不朽。然而即使散文家知道了脖颈后的不洁,也不会为它竖碑立传,他会把它洗掉。我也会这样办的。散文的难以产生惊世骇俗之作,莫非原因在此!
于是我希望能借得《聊斋》中那些妖狐的眼光审视人,更审视自己,然后口吐人言,看我会对我的同类、同群说些什么,对我自己说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