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文艺作品,要有真情实感,要发自内心。大文豪高尔基说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一个全心全意的作家,当他象对着自己最好的朋友那样,讲述我们生活的欢乐和痛苦,好和坏,可笑和卑贱的时候,他就会明白他会得到读者的信任,读者会把他当作自己的朋友。”我们都有经验:和最好的朋友恳谈,推心置腹,谈生活的欢乐和痛苦,针贬时弊,不会装腔作态,说出违心之言,即使他的谈话有不正确、之处,也是发自内心的。
写文章也是如此。“四害”横行之际,说空话、大话、假话习以为常,而说自己内心的话是困难的,写文章更不易,甚至会招来帽子与棍子,那是可以理解的。而在打倒“四人帮”后的今灭则不同了,写文章应该发自内心,有感而发,首先要打动自己,有所感触,如果连白己也不感动,勉强为之,怎能感染读者,打动读者的心灵呢?这也如罗曼罗兰所说的:“要撒播阳光到别人心中,总得自己心里有。”自己心里没有阳光,怎能把阳光和温暖传播到读者心上呢?
相反的,自己感动得越强烈越深,甚至不能自已时,虽然可能构思差一些,语言粗一些,但那是自己的东西。因此,你要问自己作品的艺术效果如何,感染力多大?首先间自己,作品的内容是否首先打动了自己?一些应景文章、无病呻吟、言不及义之作,还是以少写或不写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