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每一阶段自有其相适应的特质,比如,童年的幼稚,青年的勇迈,中年的严谨,老年的成熟,这是自然的程序。所以,人应该按照相应的时期,去尽情享受人生的幸福。”这是一位先哲留给我们的人生启示。中国的传统,对于老人晚年的生活总是强调一个“养”,字,比如《礼记》中便明确指出,对于老人应该是“五十养于乡”。
当然,在今天,由于生活和医疗条件的改善,人的平均寿命已经有了明显的增长,同样的五十岁,在今天也只能算作是鼎盛的中年时期。所以,就有这样一种说法,说是“人生始于七十”。如果把这句话作为鼓舞老年人精神斗志的理论来讲,还是很有些道理的。但是,田园认为,如果把这句话错误地理解为老年人仍然有着充沛的体力和精力,完全可以像青年或中年时期那样去拼搏奋斗,这显然是不符合客观现实的。从心理学的角度讲,这种说法也不利于老人晚年生活的幸福。
田园认识这样一位老人,他今年已近七十高龄。老人退休以后,由于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被单位聘去负责组建一个商场。由于经营得法,几年下来,商场的资产已达到了几百万。事业是成功了,可是,这两年老人的身体却吃了大亏,退休时健壮的体魄,如今已经患上了严重的高血压和心脏病。后来,在大家的劝说下,老人终于放弃了自己的商场,安心去度自己的晚年了。但是,他身体的健康状况却很令人担优。
这个例子说明了一个问题,在人的老年阶段,应该重视的是“养”而不是“劳”。我们一直在提倡“老有所为”,但是,这“所为”是应该以老人的身心健康为前提的。人进入老年时期,身体必然要呈现出老年人的特点。尽管有些老年人身体一直很健壮,但是,如果过度的劳作,同样容易落下疾患。这是人的生理特点。经常可以看到有关老人发挥余热,为事业为他人而不辞劳苦乐于奉献的新闻报道。从精神上讲,这完全值得我们去尊敬和学习。但是,从老人个人的身体角度讲,这种宣传并不一定那么恰当。因为,根据老年人的生理特点,这些超出老人自身能力的活动,总归是与老人身体健康相冲突的,而且从根本上说,在人生的道路上,在我们社会主义事业的创立和建设的过程中,老人们已经付出了他们毕生的精力,已经尽了他们的人生义务,社会和家庭应该让他们享受的是老年的欢乐,也就是说,老年应该是人生的享乐阶段,对此他们是受之无愧的。这应该是我们社会和家庭所具有的共识。
当然,我们许多老人是出于崇高的目的去从事一些社会公益活动的。这些老人身体力行,以自己的行为去感化教育人们,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砖添瓦。这是非常令人敬佩的。但是,田园认为,这些活动必须在老人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去进行。曾经有一篇报道,表扬一位老人十几年如一日风雨无阻地义务清扫环境卫生。看了这篇报道,田园心里忽然产生了这样一种想法:在老人顶着烈日风雨忙碌于街头巷尾的时候,我们那些青年壮年朋友又在哪里呢?老人关心社会关心他人,做出了无私的奉献,而作为回报,我们不是更应该细致周到地去体谅、关心和照顾他们,使他们得以安享幸福的晚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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