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本还谈到:艺术创造不同于熟练的匠艺,“优秀的艺术作品不可能仅仅通过自觉地运用某些已知的规则和方法就能产生出来”。我们说,艺术创作的确不同于匠艺。匠艺是按照同一的规则制造出千百个同一的产品,而艺术创造则是面对活生生的现实,现实的每一个时刻每一个方面都是独特的、各不相同的。艺术家的本领就在于能够掌握这永不重复的现实的独特的特征,创造出永远是新的艺术作品来。那么,这“新”是来自于不可知的灵感呢?还是来自于艺术家对于现实生活的个性特征的深入研究和深刻熟悉?灵感论者主张前者,认为艺术创造完全是一种天才的活动,完全没有规律可以遵循,诗人艺术家都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受神灵的驭遣,我们则主张后者,认为诗人艺术家正是按照艺术的特殊规律来反映现实,艺术的规律就是要探索出现实生活本身那种独特的永不重复的规律,因此,艺术家的创作虽然具有充分的个性特点,但却不是不可知的。正好象篮球队员打篮球,你看他那么灵活,象蛇一样地把球穿过对方的封锁线,然后反手从篮底下投进一个命中球。运动员当时的确无法考虑他应当怎样动作,事后他也无法讲出他为什么要那样投球。
可是,你能说这一球是神灵的凭附么?或者是他偶然的心血来潮或灵机一动?不,都不是的!这是他平时艰苦锻炼的结果。艺术家的创作,亦复如此。画家画画,并不是每一笔都能够讲出个所以然来;诗人写诗,也并不是每一个标点都按照《诗法大观》上的规定。然而,天生的画家和诗人却是没有的里你到画家的画室中去看看,他打过多少次草稿,绞过多少脑汁,流过多少汗!达·芬奇为了画《最后的晚餐》,他反复探寻、摸索,他受过多少折磨I至于写诗,你不要以为读起来轻快就证明了诗人的写作也都是那么轻快。李贺呕出心肝来的故事,你不是没有听过,那么,你为什么认为诗人写诗不是一种探寻客观规律的艰苦劳动,而只是一种心血来潮式的灵感呢?
正是基于以上的理由,所以我们虽然并不反对灵感这一思维现象的存在,但却反对宣传和提倡灵感。宣传灵感,有害无益,提倡灵感,更只会把创作引入歧途。我们所应当致力的,是辛勤的劳动,不断的努力。正好象园了所致力的,创作是辛勤的耕耘,而不是放下锄头,去等待开花结果。花总是要开的,果也总是要结的,但没有耕耘,就没有收获。把创作的希望寄托在灵感上,无非是守株待兔,刻舟求剑。这样的人,是寓言中所嘲笑的笨伯,我们又怎么能够当作艺术创作的榜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