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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的他

2024-10-12 16:28:56 文题网 字数: 点击:

    与他的相遇,我坚信,是上天的安排。

    那一年我16岁,在一所重点高中读二年级,对爱情一无所知,却始终倔强地认为,我的另一半应该是卓尔不群的。

    我是学理科的,但语文成绩不错,尤其是作文。于是每当有空时,就会去参加一些笔友会,偶尔还会发表点小文章。

    那一次,笔友会来了几个新成员,看起来都文质彬彬的,除了一个。那人长得倒是不错,一米八多的个儿,小麦色的皮肤,端正的五官,但走路来回晃,给人感觉不像是什么好人,有点像社会无业青年。果然,第一次参加笔友会,他就和周围的几个女生打得火热。真是的!这种人是怎么通过考核,混进文化人的队伍中来的?”

    第二次,他更是为所欲为,不但跟附近的几个人连说带笑,还到处换座,跟谁都自来熟,说自己是什么文人,问人家他像不像朱自清!

    没有几次,他成了我们笔友会最著名的人物,也成了不少女孩子心中的偶像,但我觉得他少了男生应有的沉稳。不过我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才华横滋。他流畅的文笔,优美的语言,让人感觉是在享受一件艺术品。慢慢地,我对他有了一丝好感。

    以后每周上学时,我都盼着快到周末,参加一周一次的笔友会;而刚参加完一次,又盼着下一次。因为我想见到他,想看他阳光般的笑容和深邃的眼神。我感觉他周身笼翠着一层光环。但我知道,在美女如云的笔友会中,在他接触的女孩子中,尤其在他的心中,我肯定像是紫陌红尘中一孩尘埃,平凡而渺小。因为,当他的眼神在人群中搜索时,从来没有在嘴上多停留过1秒钟。尽管如此,我依然盼望着笔友会,盼望着见到他。否则,我一周都不会舒服的。我成了笔友会中出勤率最高的一个。

    直到有一天,接到他的一封信,我吓了一跳,他说要来学校看我,我高兴得快疯了。下课后,我对着镜子精心打扮了一番,为的是把我最好的一面展现给他。

    校门外,他穿着一套白色运动装,拿着篮球,很精神。但是好像与我这笔挺的套装极不相称。

    我们去喝茶。悠扬的音乐,很轻柔,很缓和,他静静地品奢茶,安逸而深沉。而我却感觉内心翻滚,激动不已。他道歉说他刚打完篮球,怕迟到,所以没来得及换套衣服。他还说,很喜欢我写作的风格,然后对我的文章赞扬了一番,最后说了一句“希望能做个朋友”。我感觉我像是在做梦!我记不清那次我都说了些什么,我只知道,我语无伦次,很丢脸。

    他家在南方,在我们这个城市读大学二年级,比我大四岁。我家离学校很远,父母工作又忙,我就住在学校里,很长’时间才回家一次。他偶尔会来学校看我,但只是偶尔,却从不忘记带来我最爱吃的巧克力、蛋糕和水果。

    他依旧是笔友会中最闪亮的一道风景,他从未间断过与女生的打闹、谈笑。身边总会有人说他,像他这R.的人不专一、不可靠、对谁都不认真。每当这时,我心里都会很难受。但渐渐地,我习惯了他的放荡不羁、我行我素,我感觉他像风,无拘无束。我知道我已接纳了他的一切,包括别人眼中的缺点和过错。

    他偶尔会陪我到图书馆学习,说笑话给我听,讲他们学校里的事。我喜欢听他说话,喜欢他幽默的谈吐和过人的机智。有时他像个小弟弟,动不动就头痛、感冒,还是我提醒他吃药,有时我又会觉得他像哥哥,照顾我、保护我。尽管我从来没问过他,但我始终觉得他是喜欢我的,直到有一次……

    那天,我一个人去书店买书,走出书店时,我看见他跟一个女生走在一起。他英俊,她漂亮,让人觉得他们两个好相配。他充满柔情地看着她,问她累不累,还替她提手里的包裹,里面好像都是她买的衣服。那一刻,我心里好痛,但我说不出那是怎样一种疼痛,因为那是我从来不曾有过的。我没有让他看见我,我怕他会很尴尬。我想他只把我当成一个朋友。

    后来碰到他时,我问他那天去哪儿了,他说他和同学打篮球去了。我心一震,但是表面很平静,还故意狡璐地笑,我说看见他和一个漂亮女生上街,还问他那女生是谁。我看到他眼神有一种细微的变化。他说,那只是一个同学,是同学找他帮忙桃几样跳耘用的衣服.没什么关系。他还说:“我不想解释什么,我知道你能明白。”然后看着我,用那种我今生无法抗拒的眼神。我相信了。

    有时,我们会一起完成一篇文章,然后就去投稿。我们两个人的笔名就叫做卓尔和不群。一次女友拿来本杂志给我看,然后告诉我有篇文章写得挺好,作者叫“卓尔不群”,还让我猜是男是女!能跟他共同做一件事,我很快乐!

    我生日时,他送给我一条火红的长裙。他说,我披着长发,穿着红裙,很漂亮。他还说,跟我在一起,很轻松,很快乐。他诡秘地笑着。我很感动,也很幸福。我知道这是一种超越友情而又绝非爱情的感情,很珍贵,我很怕失去。

    就这样过了一年多,日子平和而恬静。我们从未吵过架,我们彼此包容、体谅,我们相互尊重,以礼相待。在单调乏味、压力如山的高三,他成了我的精神支柱。我知道,他是我头上的一片天,没有他.我恐怕真的不行。

    可是一个多月,没有他的消息,也不见他的人影,不参加笔友会,也不来找我。起初我以为是他忙着考研复习。后来我渐渐感觉,他一定是遇到了什么别的女孩,忘了我。我想他,可我倔强地坚持要等他找我。见不到他,我寝食难安。信纸很褶皱,我能想像他写时的艰难。我出奇地镇定,没有一滴眼泪。

    信是他托室友在他走后寄给我的。我走进他的房间,收拾着他的东西。写字台上摆着我和他的合影,那是在一次文章获奖后拍的,我们笑得都很开心,好像是昨天发生的事一样。他的抽屉里,有我随手丢掉的发夹;还有他买的还没来得及去的两张游乐城的门票;还有上次跟他上街时,我说喜欢的一个布娃娃,他偷偷地买回来了……还有他的日记里最后一页写着:如果可以的话,让我许个愿,请上天赐给她永生,因为她的存在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

    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我不顾众人的反对,毅然报考了上海军医大学,我相信他会支持我的,我相信他与我同在。

    我依然留着他最爱的长发,只是再也不敢穿那件红色的长裙,那每一处褶皱都写满了不舍的回忆。我守着这个深海般的秘密,没有向任何人绳起过,但我知道,他永远活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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